“避税”案例竟成企业流行筹划案
一位税务工作人员说,以国内个税制度设计的特点,尤其是在个税缴纳方面,在避税上大有文章可做,而且能避税的都是些高收入群体,换句话说,避税是少数人独享的盛宴。
我国税务部门在近年不断举办相关税务培训,有意思的是,这些培训中既有税收筹划培训,也有反避税培训,前者是针对企业的,后者是针对税务机关的。
在一些财会人员培训课上,不少企业培训人员对某些方案的合法性产生质疑。一个看似很好的税收筹划方案,如果仔细分析起来,却发现了若干与法律抵触之处。很多办税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受训的很多避税案例在形式上幷不违法,事实上正是很多企业采用的流行的筹划方案。
经济学者邓聿文(专栏)认为,当前社会将过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个税的免征额上,而忽略了个税调整的本质问题——促进中产阶层发展。国家此次的税改,应从方案的7级进一步调整为5级,税率也要进一步降低。方案对个税的最高税率还保持在45%的边际水平,幷扩大它的覆盖范围,表面看起来增加了高收入者的纳税负担,但一来能达到这么高税率的高工薪族很少,因而实际意义不大;二来它会产生一种负激励,促使高收入者想方设法逃税或移民。
猫捉老鼠 国家围堵富人个税漏洞
大连市地税局透露,国家税务总局已于近日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要求地方税务部门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对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所得加强征管。加强个人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税源管理,重点监管上市公司在上市前进行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行为的涉税事项,防止税款流失。还要积极做好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
近几年,我国房屋转让、拍卖涉及的个人所得越来越多,这也引起了税务部门的注意。针对房屋转让所得,国税总局强调,要加强房屋转让所得征管,符合查实征收条件的,坚持实行查实征收;确实不符合查实征收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核定征收。加强与本地区拍卖单位的联系,督促拍卖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股息、红利所得方面,针对连续盈利且不分配股息、红利或者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税务部门将对其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所得实施重点跟踪管理,对投资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从法人企业列支消费支出和借款的,开展日常税源管理、检查,对其相关所得依法征税。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