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税的征收要提到日程上来
南方都市报:其实,这也是呼吁了多年了,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扣除和返回,但政府一直没有见动作,往往以执行起来复杂,一时难以实施为借口。
华生:这类扣除和返还世界上多数国家早已实行,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复杂和困难。况且可以从简单明了的几个专项开始,比如租房的人,允许房租单项扣除;比如贷款买房的人,每月的房贷可以单项扣除;对于中等收入者或家庭来说,收入支出中最大的一块就是租房和房贷,可以先从这些开始,逐步发展完善。这里关键要形成共识,认识到这才是个税改革的正确方向和真实内容,从而让大众和媒体聚焦于这样虽有一定难度、但确实能帮助中低收入者和缩小收入差距的问题,集思广益、全力攻关,而不是让个税起征点这样的伪问题吸引眼球、耗散精力,反而贻误了收入分配改革的进展。
南方都市报:实际上,个税为何在中国几乎完全失去了收入分配调节的功能,实际上与中等偏上,高收入者的收入不透明,多是隐形收入或者灰色收入为主,并不缴纳所得税有关。
华生:这是问题的要害。中国个人所得税目前是分类税制,只对工薪劳动报酬高速累进,而并不对其他收入综合纳税。这比是否按家庭负担扣除是更大的税制改革问题,也是我国收入和财富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我不主张再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去增加拿高工薪的人的税收。因为现在的个人所得税其实累进征收的只是工薪所得,而领工薪的这些人毕竟是凭本事赚钱,拿的是阳光下的收入,已经负担了很重的税收。因此,目前已经不算低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不宜提高,以鼓励收入阳光化。
对于非劳动收入那是财产类税收要解决的问题,我们长期以来一直网开一面,成为贫富差距的重要推手,需要政府认真研究对待。至于现在非常严重的隐形收入,是一个真正的体制性大问题,其中藏污纳垢,在一定意义上是各种腐败和违法活动的源头。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已将“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加快建立收入分配监测系统”提上议事日程,作为启动收入分配改革的三项基本内容之一。这是一项真正的大工程,既需要政府触动既得利益包括官员利益的决心,也需要全民参与和法治观念的彰显。媒体不能过于聚焦个税起征点问题,以至把收入分配中真正更重大的问题都忽略了。
南方都市报:其实,建立实名制下的个人(或家庭)为主的社会信用账户,把家庭成员,个人信用、收入、财产、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种信息汇集在一起,综合利用,管理备查,在中国已经是当务之急了。这样做不仅仅是使每一个国人收入透明化,是将来个税调整的基础。也是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减少腐败,有效监督权力,推动中国政治转型的关键性的技术支撑基础,但多年来这些数据一直分散在各部门手中,并以各种理由延迟整合。
华生:中国现在搞这个比当年西方搞,要容易百倍。人家当时没计算机,全靠纸的时代,就做成了。说一下子难以一步到位,但可以先从一项两项做起嘛,没人要求一步到位。家有几口人,户口本上都登记了,几处房产,一查便知。但阻力恰在这儿,因为收入跟财产透明化,一些既得利益者,贪官也好,隐形的富豪也好,这样做等于拿个镜子来照到看不见的角落。
南方都市报:收入和财产如何实名化、透明化,其实是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差距,也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基础。在中国当下,甚至开个餐馆的老板,都有两套账目。
华生:这是我们正在研究的,我在写收入分配研究报告,已写了出了四个了,后面还有两个,正好是跟这个问题有关。第一要研究明面上的,明面上财富多的人要收税,明面上的你都不收,何谈隐形呢?中国当前明面上的问题是什么?中国当前有财产的人,有几套房子,占有也没税,继承也没税,然后转让、交易的税很低,常常是按照交易额1%收的,那比起日韩用75%的这个房产转让所得税率,中国真是小儿科。这是要改革扭曲的税收制度,对有财产巨富的人征税。过去转让发起人股,长期是不交税的,创始股东获利几个亿,一分钱不用交,现在交了也不过20%,劳动收入10万元的税率到45%。怎么劳动收入10万交45%,资本收入几亿只交20%呢?所以解决收入分配制度,不能老盯着工资收入这个群体,中国的财产税少得可怜。
这个问题解决后,还有更大的问题,就是隐形收入的问题。首先是刚才讲的,这些基本数据信息的数据库要建立起来,要透明化,这样的话,比如官员个人申报财产,他说家庭只有一套房子,但房子是藏不住的,全国的房地产只要一联网,就全都会暴露在阳光下。像山西的一个科长级的干部在全国有35套房,这样的人全国就他一人吗?实际上隐形收入这块,占便宜最大的有两类人,一是官员,包括事业单位和国企,另外就是老板和富豪,如何把他们的福利货币化,把他们的隐形收入透明化,其实发达国家早就搞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我们只是不去看,也不愿意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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