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在个税起征点已经和人均GDP持平的情况下,上调起征点,对大多数低收入者没有作用,容易扩大收入差距,也不符合个税发展和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
4月20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初审,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标准,即免征额,由现在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虽然此一额度在意料之中,但仍旧引发了媒体和民众的热烈反应。3000元起征,究竟能否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又能否真正帮助到中低收入群体减低税负?个税改革除了提高起征点,还有哪些可行的路径?
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经济学家、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教授。
起征点上调会扩大收入差距
南方都市报:一如预期,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的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拟将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媒体和民众普遍的观点,是这个起征点还应再提高。有的学者建议是5000元,还有建议8000元,1万元,也有建议与C PI挂钩,似乎是起征点越高越好,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看法?
华生:一是在财政收入增长很快的背景下,大家都希望减税。二是搭便车心理,就是政府少直接从我腰包里拿一块钱,就是一块钱。其他怎么征我不管。第三,这个事引起那么大的关注,与中国中高收入者的话语权有关。媒体的从业者,两会代表,以及一些中高收入者,他们话语权大,就形成了这样一个看似共识的看法。这里面问题的关键是减税的目的是什么?减什么税,怎么个减法,才能有效地达到目的?
南方都市报:一个几乎通识的看法是起征点上调,可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低收入者减负?
华生:这肯定不对,也与事实相反。从财政部披露的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工薪收入者,不算农民,本来只有28%的交纳个税,也就是说,这次调个税起征点,有72%的人完全不受益。低收入者都不受益,怎么能说为低收入者减负?从公布的方案看,这次就是对中等收入者减税,与低收入者无关,对缩小收入差距没有积极作用。
对于现在应税月工资在2000元以下即月工资2600元、2700元的低收入人群来说,他们本来就不交税,个税起征点调整对他们是一个完全无效的工具。我国有4.8亿在二、三产业就业的职工,其中仅农民工即约占2亿人,加上城镇低工资就业人口,月薪低于3000元即应税月薪不足3000元的职工占72%,这也就说,调整个税起征点,对我国二、三产业中70%多真正低收入的就业人口并无作用,也与在农业中就业的近3亿人口无关。我们不能夸大调整起征点对改善收入分配的作用。
毫无疑问,对我国城镇另外一半应税月工资在2000元以上的人来说,提高个税起征点肯定会提高他们的实际收入。但起征点上调的不同幅度,对不同收入层次的人也是相当不一样的。如个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则原3000元应税工资额的人节省个税75元,5000元的人省150元,2万元的人省200元,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则3000元工薪的人仍省75元,5000元工薪省325元,2万元工薪则可省1625元,提到8000元,原3000元工资的人们仍省75元,5000元应税工资的人也仍省325元,如此等等。从此可以看出一个规律,就是起征点调得越高,对较低收入的人就开始失去意义。调得越高,就只有使高收入的人受益,这和收入分配改革提低、扩中、抑高的方向背道而驰了。起征点上调一定有度,绝不是越高越好。
南方都市报:这里有一个数据很有意思,财政部的一个副部长日前称,70%的民众认为3000元起征点还太低。
华生:这里呈现的正是话语权分布的不平衡。各个媒体都拿它作标题,但这句话显然是一句假话,为什么?同样是这个副部长讲,起征点提到3000,纳税人减少了4800万,还剩3600万人交税。应税工薪者提到3000即货币工资可达3700元后,只有12%的人交税,88%的人都不交税,对他们都没有影响,不交个税的人会支持起征点再提高吗?从哪里得出70%的民众认为3000元起征点低呢?若你问这10%的纳税者,可能100%他们会说太低,因为再提高起征点,会提高他们的实际收入。
若提高到5000的起征点,交税的只剩3%,那这个税就成了“贵族税”了,几乎等于就把个税在中国取消了。这跟历史发展的方向是相反的。个人所得税是早年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来的,用累进制来调节收入不公,在西方社会当年是激进的左派的口号,现在已经成了西方社会普遍接受的现实。这个税也是全球各国普遍采用的一个调节收入分配的手段,在中国几乎失去应有的作用了。
因此,在中国现在个税起征点已经和人均GDP持平的情况下,上调起征点,对大多数低收入者没有作用,容易扩大收入差距,也不符合个税发展和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