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良好的愿望和漂亮口号无法实现。如何拿出实际行动,把职工工资翻番的愿景变成现实,才是问题的关键。
去年以来,各省都在年初承诺上调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西等多个省份先后兑现了承诺,调整幅度在10%以上。
对此,广东劳动学会副会长韩兆洲教授认为,国际上最低工资标准是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他曾就此做过相关调查:北京是17%,广州是23%,跟国际标准相差甚远。“最低工资保障线对工资的增长有托底的作用,应该适量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我国,有不少于10%的人拿的是社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能够提高整体工资水平,缩小贫富差距,这是推进集体工资上升的‘小步快跑’措施”。
据调查,目前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广缓慢,已“协商”的企业也大多有名无实。如何发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优势呢?
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谌新民教授认为,劳动者的工资水平,除了劳动力市场总体水平之外,最终还要靠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来完成,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政府层面可以做的事就是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保障协商双方利益,促使社会利益最大化,然后帮助企业职工建立独立于资方的组织,提高集体议价能力,并在必要时提供及时有效的行政、司法救济。
一个严峻的现实摆在企业的面前:我国工业制造业盈利水平不高,且过多依赖于低廉的劳动成本。两相叠加,使得劳动成本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产生制造业的“蝴蝶效应”,这种趋势已经在某些制造业发达的地区得到印证。此等情势之下,企业职工工资翻番无异于纸上谈兵。
谌新民提出:“工资上涨标准可因人而异,例如为符合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有针对性地提高技能人才、创新性人才的工资。”以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为例,通过提高高技能人才和创新性人才的工资以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竞争力弱的企业就会向内陆地区迁移或者加速转型升级,促进全国各省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另一方面,企业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千方百计提高劳动生产率,也就会有更多的钱支付给劳动者。
日前,人社部副部长杨志明在全国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透露,我国要努力实现职工工资每年增长15%,这样在“十二五”期间就可以力争实现职工工资增长翻番。
一石激起千层浪!其后,“给谁涨、谁给涨、怎么涨”等话题,便在社会上吵成了一团。
“工资倍增”究竟是有关部门经过缜密调研后的千金一诺,还是安抚CPI高企下民众焦躁的又一张大饼呢?
经过多年的快速增长,我国的经济总量举世瞩目。但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结构性的失衡也客观存在:居民收入增长、劳动收入增长偏低,低于GDP和平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分配不公,贫富悬殊明显,基尼系数已达0.47,直逼社会容忍“红线”……经济改革走向纵深之际,收入分配改革便成为让广大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必然选择。
“中国的GDP增速现在还在8%以上,人均GDP已经达到了4000美元,要实现全面小康,我们有责任、有能力让老百姓收入增长得更快一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已基本具备实现“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条件”。
记者查阅材料发现,对于收入分配改革和增加百姓工资收入问题,中央及各部委最近一年来表态非常密集。
去年4月2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的2010年重点改革任务中,深化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被置于突出位置。
去年5月26日,发改委等部门表示正在全国多个省份进行不间断的调研,以研究收入分配的规划。在此之前,全国各地也掀起了“加薪潮”,纷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在江苏率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上海、山西、重庆、浙江等省市也纷纷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去年5月31日,国务院转发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将收入分配改革列入了工作重点,表示要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比重。
去年6月1日,第11期《求是》杂志发表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题为《关于调整经济结构促进持续发展的几个问题》的文章,在文章中,李克强指出,应更加注重就业和劳动报酬在一次分配中的作用,更加注重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在二次分配中的作用,以此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重要突破口。
今年年初,刚刚通过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体系,合理调整国家、企业、个人分配关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随着关于“收入增长”的陆续吹风,百姓的胃口被越吊越高。一边是日渐高企的CPI指数,一边是按兵不动的收入。人保部不久前的那个承诺,是否真能让“工资倍增”时代降临呢?
记者采访发现,工资倍增看似振奋人心,却遇到了网友们一盆盆的兜头冷水。
网友“GDP和CPI”说:“5年内工资翻番,拿什么翻番?到时物价和CPI五年内也许已经翻了不知道多少番了。”还有网友质疑:“5年实现职工工资翻番。靠什么实现?增加体制内人员工资?超量发行货币?压缩企业利润?”
确实,五年内实现职工工资翻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甚至可能只是画出来的一张“饼”而已。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指出,财富到了政府的手里,形成了公共财富,还要通过各种途径向个人转移。总体上中国政府再分配的比重比较小,再分配的职能也还是有限,政府想给工人涨工资的能力实在是有限得很。
有评论认为,对于财政供养的机关职工来说,工资翻番只是政府行为,没有什么难度。而数量更多的企业职工,劳动力价格随行就市,且以效益定收入,政府不能也无法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干预,以达成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翻番的目的。如果,“职工工资增长翻番”最终异化为某一阶层的盛宴,而与广大企业职工无关,制度设计者的种种良好愿望便会落空。
在外企工作的广州市民黎江明就道出了这样的担忧:对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一些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业来说,职工工资五年翻番并非难事,但那么多的企业呢?
事实上,早在2008年,广东便率先提出了收入倍增计划。
其时的公开资料显示,广东省曾于当年提出年均工资收入增长14%以上,到2012年工资水平比2000年翻两番。主要思路是通过“提低控高”及建立健全工资协商等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促进中等收入群体扩大。但由于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剧烈冲击,企业经营受到重大影响,该计划实际上无法继续进行。对于广东推行该计划暂时受阻,国内不少专家学者也表示遗憾。
由此可见,工资提还是不提,企业主、企业效益说了算。
“在很多企业里,职工工资五年未增加的现象并不少见。未来五年实现工资翻番,这是他们所不敢奢望的。”在广州从事食品包装行业的蔡明华坦承,一些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原本就效益不佳,如果大幅增加职工工资,这些企业的生存就有困难,一旦企业不保,企业员工也就面临着失业的危险。这些企业的职工为了不失业,只能接受较低的工资增长了。
蔡明华说,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的目标,显然更加现实。
在深圳从事手机生产的企业主徐洪雄则认为,人保部与其空谈职工工资五年翻番,还不如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增加居民的实际收入。比如倡导国企向国民分红;敦促央行加息,结束负利率时代;改善国民福利待遇如重大疾病治疗免费等等。如果非要提高企业支付能力,助推职工工资增长翻番计划的实现,政府不妨考虑适当降低企业的各种税负,放水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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