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方舟子恩怨回顾:
2013年9月:两人由“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开始争论,后来上升到质疑对方的语言逻辑问题、有无资格科普问题等。
方舟子:品尝转基因玉米虽无科学研究价值,但有科普价值,应当创造条件让国人可以天天吃转基因食品。
崔永元: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学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
2013年12月:崔永元离职央视,并透露方舟子向央视“告状”,对此方舟子回应称造谣。
崔永元:假装在网上和你辩论,私下向你单位偷偷告状,告状的频次是每周一告或每天一告,单位与你核实用一天或者一周,如此这般,周而复始。恶心。
方舟子:我从来没有向央视指控过任何人,更何况是他(崔永元)。他完全是在造谣,我觉得是非常可笑的。我每次都是光明正大去驳斥别人,都是发到网上、微博上公开的,从来没有过私下指控。
2013年12月底:辩论升级成骂战,扯上家人“互骂”
方舟子:说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估计崔永元也搞不明白。我就打个比方吧。我说"崔永元他爹是师副政委",然后崔永元跳出来说:"你竟敢说师副政委都是我爹",然后骂开了。
崔永元:肘子开始攻击我父亲了,当然要问候一下它母亲。 方舟子的母亲:“儿,我来了” 方舟子:“你不是我母亲” 方舟子的母亲:“为什么” 方舟子:“你有证据吗”
2014年1月15日:方舟子律师递交起诉材料
方舟子的委托代理人彭剑律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方是民起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起诉材料。
2014年1月21日:海淀法院受理方舟子告崔永元侵犯名誉案
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原告方舟子诉被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方舟子称前央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发表的微博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万元。
2014年3月5日:方舟子实名举报崔永元基金违规 千万支出未公布明细
3月5日,方舟子向北京市民政局、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举报崔永元公益基金涉嫌违法违规。
2014年3月底:方舟子质疑崔永元两亿天价代言
3月28日,崔永元在助阵舞蹈家刘岩的新书发布会上承认自己已经接下一笔代言,十年的代言费为两亿元。他还表示,“这笔钱我捐给了我的基金会”。方舟子立刻在微博中提出质疑:“捐款不必交税,收代言费则是要的,崔永元交了几千万元个人所得税了没有?”
2014年4月15日:海淀法院就是否受理反诉听取双方意见。
2014年4月21日:海淀法院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诉
海淀法院审理方是民(笔名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崔永元以方是民发表的微博言论亦侵犯其名誉权,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为由,在举证期限内向海淀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方是民删除侵权微博信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共计67万元。海淀法院决定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诉,与方是民提起的本诉合并审理。
2014年7月23日上午: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
方是民状告崔永元侵犯名誉权 索赔精神损失费30万
1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方是民状告崔永元侵犯名誉权 索赔精神损失费30万”的案件快报。
全文如下:
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称前央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发表的微博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万元。1月21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方是民诉称,其系自由撰稿人,著有二十余册科普图书、文集,因揭发学术腐败等现象得罪了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并于2010年遭到被揭发者的雇凶报复而引起广泛关注。自己曾获得国内外多种奖项并在社会公众里享有良好声誉。崔永元是腾讯微博网站中微博用户“崔永元-实话实说”的使用人并获得“腾讯认证”。2013年9月,崔永元发微博:“#转基因食品,你吃吗#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学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方是民微博回应:“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要传谣阻碍中国农业技术发展。我科普的是各国际权威科学机构认可的科学,你根本不懂,有何资格质疑?”后双方进行了争论,方是民称其指出崔永元许多言论没有事实依据,后来崔永元还转各种各样涉及自己的谣言,并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自2013年11月15日起还发表了数十条对其侮辱、诽谤的微博。其中有“我不认为这些钱都是肘子嗑普骗来的,肯定还有其他的骗法”、“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肘子最脏,坑蒙拐骗都干过,可它是三无人员脸皮又奇厚”、“肘子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一边在网上哭诉安保基金不够用了”、“骗子”、“流氓”等大量明显侮辱、诽谤自己的内容。
原告方是民认为,崔永元发表的涉案微博,要么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肆无忌惮的恶意诽谤,要么是恶毒的公然侮辱,使自己名誉受到严重损害,明显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特别是在自己公开表示要对崔永元提起诉讼后,崔永元非但不收敛其不法言论,反而继续肆无忌惮地恶毒侮辱、诽谤,足见其恶意。而崔永元以其前央视电视节目主持人的身份发表侵权言论,更加误导公众,影响恶劣。因此起诉要求判令崔永元删除发表的侵权微博信息、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律师费2万元、公证费1415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