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男孩是怎么与一米七女人发生性关系的?”
——陈有西律师如是说。
@陈有西 :我已比一般人了解到更多真相,包括庭前会议控辩双方观点,李天一
的與论巳严重失真了。背后有水军,而且不是一般的水军。要保障法庭和社会都是理性的,一切从事实真相出发审判案件的。而不管他是谁的儿子。
@陈有西:【各方观点】陈尘-Luciole:此案确实疑点很多:受害人半夜2点去李家邀李天一出来喝酒的事实;酒店给受害人1000元的服务费的原因不明;事后受害人问李家勒索50万不成而起诉。上述几点说明此案也许比我们想象的更复杂。
陈有西律师对于视频遭受非议的说明
[陈有西按]8月26日,我在北京办事期间,应约接受了香港凤凰网的采访,比较系统地分析了李天一案的一些社会舆论和案情要点。视频今天播出后,很多网评作了肯定,也不出预计地受到了一些人的攻击。也有一些朋友认为我不值得趟这混水。
一个社会,需要理性的声音。特别是社会已经广泛关注的重大法律问题,法律界应当不为浮云所蔽,发出独立客观的声音。我不会顾忌一时间的一些评价和非议,哪怕是没有来由的攻击。网络社会,要每一个人都说你正确是不可能的。我只保持按良知说话。随着时间的积淀,所有的声音都会被检验和审视。人格将在沉淀中显现。
针对网上针对此视频的一些议论,为防猜测,我需要说明几点:
1、我不是李家律师,目前同本案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会因为这个访谈,去介入本案的一审辩护;
2、我同此案也没有利益关系,没有喝过李家一口茶,没有吃过兰和律师一顿饭;
3、我会晤过梦鸽一次,是她同兰和律师一起,就案情相关问题,向我进行了法律咨询。我同时也随机核实了她所了解的相关案情,和她参加的第一次法院庭前会议情况。因此已经知道庭前会议控辩的观点和现有证据状况,比一般人了解案情,有进行判断的初步基础。
4、我至今没有见过李双江,如果要讲什么立场,按常人的看法,李曾经为重庆“唱红”出场,而我一直在批判重庆当年的一些“唱红”做法,因此被视为立场是对立的。因此我不会象一些所称的为了李家去“背书”。法律人只尊重事实和公理,这些因素同我的判断分析,将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5、我希望本案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审判,判断只产生在法庭调查辩论之后。目前,是强奸定性和还是其他定性,李天一是有罪还是无罪,都是未知数。一切看法庭审判后决定。本案如我访谈中预期,一定会有二审。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