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车开了没几分钟,杨女士想吐,车大概就在四环桥上停了下来。等杨女士吐完了,稍微舒服些了,我们才继续上路。
等到了金鼎轩的时候,李某某在门口等我们,而李某已经被李某某顺道送回了家。李某某说在行驶过程中有一辆出租车先超过了他,他心里不爽,然后就提速超车,直到看不见出租车的影子。
看到人到齐了,我们就搀扶着杨女士进去了,并且在大厅中部位置找了张桌子做了下来。过了没多久,李某也开车赶来了饭店,开的车我记得是一辆皇冠。杨女士趴在桌子上休息,也没有人和我们说话。刚点完菜,杨女士自己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去了卫生间,回来后就趴在我们后方的桌子上休息。
再等着上菜的过程中,李某某一直在和朋友闲聊吹牛什么的,声音非常大,而身后那桌的人时不时的往我们这桌看,这也引起了李某某的不满。隐约记得那桌坐了三个人,两男一女,男的大约三十岁左右,女的稍微年轻点,在李某某等人闲聊时仍然时不时的往我们这桌瞅。后来局势愈演愈烈,李某某走到那桌
前和那两个男的较上了劲,然后就打起来了。李某某和朋友拿起了凳子当武器,我站在桌边并没有参与,杨女士还在桌子上趴着,在场的服务员和顾客都看到了这个场景,而且这样的饭店应该还有监控录像存在。
对方敌不过,他们应该没受什么伤,并且在打电话叫更多的人来。这时李某某等人跑了出去,我也扶着杨女士跑了出去。打架这事和我丝毫没有关系,何况对方打电话叫人,他们跑了我们也跑了,事情不是我惹的,总不能让我挨打吧。李某某被保安拦住要求结账,李某某说:“饭都没吃上结什么账,要结账,找你妈结去”,骂退了保安,我们也重新回到了Q7上。李某某的车先走,我们就在后面跟着。
上了车后,他们都在讨论刚才打架的事情,没有人理睬我们。接着没多久啊,我们就到了一个车库,具体什么位置我记不清了。只记得那个车库的墙上都画得是熊猫和竹子。杨女士也下车了,在地上蹲着。
李某有事要先走,我就让他顺便送我回去。当时酒劲上来了,我也非常难受,那种感觉现在想起来都不舒服。我给杨女士打了招呼说我要走了,并且我给李某某也打了招呼,让他送杨女士回去,李某某也答应我说会送杨女士回去。然后我坐上李某的车离开了。
在离开车库后,我给李某某打了两个电话,也完全出于照顾顾客的心理,问了问他今天是否玩得愉快,砸瓶子是因为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之类的问题。
在车上我好奇的问了李某:“李某某平时挺傲气挺狂的,他家是干什么的?”李某告诉我:“他爸是李双江”,其实当时我连李双江是谁都不知道,我又问他:“李双江是谁?”他说:“李双江是唱歌的,挺有名的,是个将军。”这时候我才第一次对李双江有了了解。
至于后来酒店发生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
第二天也就是2月17日,杨女士打来电话,告诉我昨天发生了什么,我当时听完都惊呆了,我根本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随后,我立刻给李某某打了电话,质问他,你们把杨女士怎么了?你不是说要送她回去们?你们是不是一群人欺负她了?李某某简单的回了一句:“我困了,睡醒再说”,就挂断了电话。我随即又打电话过去,告诉他事态的严重性,李某某说没事。李某某说了这样一句话,到现在我都记得,他说:“让她告去吧,我已经在公安局里找好人了”。当时我也无法判断他是在吹牛,还是真的有所准备。
2月17日当天,我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是我主动联系的他,但是他的态度还是如此。至于控告函中的指出的“每家出十万,李某某先出50万,否则报警并向媒体公布”这个说法完全是污蔑,根本不存在。
之后两天我又陆陆续续打过几次电话,李某某不是直接挂了,就是已经完全不接我电话了,让我十分气愤。我确实给李某某发过一条短信,我好心劝他,告诉他事态的重要性,他全然不领情,也不回我短信。说我短信内容涉及到了钱,这个说法不实。后来我才知道丁总用杨女士手机给李双江也发了短信,而这两条短信都未涉及到钱财。
在之后的两天里,李家态度如此恶劣,令人发指。杨女士想报警,但是害怕警方会告知她的家属,这样的事情让谁听到了都无法接受。之后,丁总就是否告知家属这事联系过警方,警方说是否告知家属得看受害人意愿,如果不愿意也可以不通告家属,这才坚定了杨女士去报警的决心。
就在从公安局报完警出来的时候,杨女士接到了李家的电话,李家在电话中称:他们想找个地方和杨女士谈谈。因为当时我在场,所以我清楚的记得杨女士当时说的话:“我已经报警了,这一切都让警方去处理吧。”
在此之后,我和杨女士以及李家再未有过联系。
案发后,这事情给我的压力很大,不久我就离开了酒吧,回家去处理些事情。从4月份到现在,我也接到过记者想电话采访我的请求,但是我都拒绝了。对于此案其实我不是特别害怕,只是有点惶恐,有点担心,不害怕的原因是,我知道事实的真相,我知道是谁犯了罪,而我是清白的,我没有勒索钱财的行为;而担心则是陪同杨女士报案后,我会遭到这伙人的报复。目前情况还好,我的安全有保障,我也从未被人威胁过。
在看完梦鸽女士的控告函后我很气愤,同样心里也很委屈,很生气,再仔细看也觉得可笑。当然,我也万万没想到案情竟然会如此发展,我本以为报了警,这个案件会立刻被调查清楚,尽快宣判,但没想到我也被牵扯进来,所以我需要说清楚这件事,证明我是清白的。控告函发出后,警方也没联系过我,梦鸽女士所说的事我没有做过,这是诬告,我觉得我必须得出来澄清事实了。在这个案件审判结束后,我也会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相信法律和事实会还我清白。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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