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洗不清的罪
王佳芳“承认”后就被释放。
回家后,她发现一切都变了。自己篮球打得不错,出事前刚为学校获得荣誉,自己很受同学欢迎。现在队友有的远离她,有的见面就骂“不要脸”,家人开始冷落她。
“奸情”很快在村里传开。说亲的媒婆再也不来了,走在路上经常被人丢蔬菜。
20岁时,王佳芳经人介绍,嫁到了170公里外的乐山,她的嫁妆只是一卷铺盖。
在这里,她把秘密留在心底。
1981年,陈加钱出狱了。“那天是个晴天,很热,但我觉得很温暖。”陈加钱自己打车回了家。
狱中生活陈加钱不想回忆,只简单说:“我被捆过、打过、虐待过。” 他感慨“没做过牢的人,不知道人间的黑暗。”
6年未见的妻子精神憔悴,两个女儿看父亲的眼神很陌生。自己当兵的哥哥退伍后没找到好工作。
邻居的白眼,老乡的谩骂,兄弟反目,这一切让他受不了。
1981年12月,陈加钱打听到王佳芳远嫁他乡,一路打听找到了她。此时王佳芳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陈加钱向她讲述六年来的遭遇,王佳芳很后悔。“我坚强些,陈老师就不会受这么大的罪。”那天陈加钱请王佳芳帮自己翻案,王佳芳答应了。
王佳芳口述,陈加钱的代理人记录,确认后,王佳芳在上面签字,按下指纹。从此两人再无联系。陈加钱也找到其他证人证明此事。
1983年,雷波法院工作人员找到王佳芳家。工作人员称:“陈加钱逼迫你做假证,他如果坐牢六年,你也跟着做6年牢。”当时王佳芳吓傻了,“我说的都是真的,为什么说我做假证呢?”想到当年的遭遇,考虑到自己组建不久的家。王佳芳最终在法院提供的新证词上签下了字。
对此一位曾在雷波法院工作的知情人称:“他们去王佳芳住的地方威胁恐吓,叫王佳芳反坐6年牢,一个农村妇女怎经得住威胁,只有违心说不是自己愿意。”
1983年法院判决书
王佳芳改完证词后,1983年9月22日夜里10点法院开庭。陈加钱震惊了,这些人证词全都改了。
最后陈加钱因1981年刑满释放后,借落实政策之机,伪造证据,施以敷骗手段进行翻案活动。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罪,判陈加钱有期徒刑三年。
陈加钱的折腾让自己二进宫,两个孩子女儿因有个“劳改犯父亲”辍学务农,一家人在当地再也抬不起头。
谈及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罪,陈加钱感慨:“这种判决是荒谬的。”1976年陈加钱被判刑10年,后改判6年,自己完全在监狱里改造,付出了6年时光,何来拒不执行之说。
在那熟悉的监狱里,陈加钱被关了3年。狱中,他坚持申诉,但换来的是狱警的棍棒。
1986年,陈加钱刑满释放。回忆再次入狱的三年,他总结:“人间地狱。”
九年的牢狱生活彻底改变了陈加钱全家的命运,妻子精神恍惚,对每一个进入家门的人都投以警惕的目光。
有前科的陈加钱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他开始打短工、做保安维持生计。期间他买了整套法律书籍自学法律。
只要有机会陈加钱就会为自己翻案做努力。
2000年11月16日,雷波法院为陈加钱平反1983年的判决。但对于1976年的审判没有回应。陈加钱不服气道:“我因为1983年不服法院判决被抓入狱,现在1983年的事情平反了,为什么我被人诬陷的事情还不行。”
当他向法院索要1983年至1986年做冤狱的法律赔偿,得到的回应是:“你的事情发生在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前,我们没办法。”
“好歹我身少了一样罪。”陈加钱自我安慰道。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