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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艾滋女孩求学记:两度上学被家长们赶走(组图)

www.sinoca.com 2016-05-16  新京报


  从今年3月开学开始,尹鹏波和另一位老师每周半天时间来给莎莎上课。尹鹏波教数学,另一位老师教语文。

  去了两次之后,语文老师不愿意再去了,“我还年轻,还没生孩子。”

  尹鹏波也忐忑,他承认,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恐艾——他尽量不在莎莎家里吃饭喝水,回家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洗手。

  尹鹏波说,让莎莎回学校,对其他学生不公平,另一方面,又很同情莎莎。现在这样,似乎是最好的办法了。

  陈凯安认为,尹校长送课上门的方式,并不是最理想的方式。最理想的状况是让莎莎回到校园里,和其他孩子一起上学。“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现在我们的做法是违法的,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国家关于艾滋病感染者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但在目前情况下,保了一方,势必要牺牲另一方,我们只能保大部分学生。”

  这是一个社会问题

  经过这场拉锯战,一些村民们承认,他们确实对艾滋病有了一些科学的认识,但还是恐惧——不敢喝莎莎家的水,吃他们家的饭,也不敢让自己的孩子接近莎莎。“小孩子没轻没重,擦破了皮就会有感染的风险。”一位村民说。

  赤新村的闽奶奶一直认为,送莎莎去山西的红丝带小学,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能治病又能读书,最重要的是,莎莎离得越远,她的孙子就越安全。

  直到现在,听到有人提到莎莎的名字,家长们就会条件反射般地问:“这小女孩没有再回学校了吧?”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家长们皱着的眉头放松,随后,又感叹:“这个小女孩无父无母又没法读书也是可怜。”

  这种矛盾的心理,契合了2007年相关学者作出的研究。在针对黑龙江、河南和北京三地的582名学生的家长调查发现,95%的受访家长同意感染艾滋病的学生有受教育权,但只有32.1%的家长同意自己的孩子与感染艾滋病的学生同班学习。

  专家分析,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歧视行为是具有一定合理性的自我保全行为,是正常的生理性排斥。

  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吴尊友说,尽管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说要保护艾滋病患者的就学、就医、生活救助等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很多主管部门不能左右的情况。

  吴尊友认为,最根本的是加强艾滋病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每个人对艾滋病的认识都需要一个过程,了解多了也就不再担心和恐惧了。

  宁乡县教育局宣传教育科科长陈凯安说,我们也在尝试宣传,让大家消除恐惧,但是这不只是教育的问题了,整个社会对艾滋病的认识还没跟上,这是一个社会问题。送莎莎回学校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估计还会很艰难。站在法与理之间,我们也很为难。莎莎年纪还小,以后读书的路还很长,要怎么办,我们也很伤脑筋。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报告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共计57.5万例,死亡17.7万人。而按吴尊友的估计,通过母婴传播患上艾滋病的14岁以下儿童有8000人左右。他们中的一部分仍在遭遇“上学难”的问题。

  为莎莎单独开课的新闻被媒体报道后,尹鹏波被网友称为“最美校长”。

  尹鹏波觉得他没那么高尚。“我也不知道我能坚持多久,或许教完这个学期,我也坚持不住了。”

  吴应秋时常对着房间里一面贴满了两个孙女奖状的墙壁发呆——小学的问题算是暂时解决了,可是,初中呢,高中呢,以后呢?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应受访者要求,部分采访对象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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