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宣布:
自2016年4月8日起,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
1. B2C是个啥玩意?
2. 行邮税是个啥玩意?
3. 4月8日税改新政到底跟我有没有关系?
这分为两个最受人关注的小问题:我往中国寄东西会受到影响吗?我往中国“人肉”东西会受到影响吗?
下面我就来一一解答。
B2C是个啥玩意?
微博上有一位自称是海关工作人员的网友“客官不要急”做了科普。
(对于真实性有所怀疑的小盆友不要急,我是认真做了真实性分析的。微博认证为“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的“共青团中央”都转发了他的微博,所以还是比较靠谱的。)
目前东西从境外进入中国有三种渠道:
1. B2B (Business to Business)
商业对商业,商家对商家,走货物渠道。税率为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跟一般小伙伴都没有什么关系,本次改革也不受影响。
2. B2C (Business to Customer)
商家对个人,就是广大海淘热爱者熟知的洋码头之流。
本次税收政改最受影响的群体。
3. C2C (Customer to Customer)
不算严谨,但是“自用”“合理”范围的携带和寄送都属于这个类别。
适用行邮税。
普罗大众最关注的“我往中国寄东西会受到影响吗?”“我往中国‘人肉’东西会受到影响吗?”都属于这个类别。
行邮税是个啥玩意?
正儿八经的来讲: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人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 由于其中包含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故也为对个人非贸易性人境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税收的总称。
说人话就是:
哎呀,我给我在中国的老爸老妈寄点保养品什么的/我好闺蜜出国给我带点东西回中国的,又不是卖的,还要算关税增值税消费税,乱七八糟的好麻烦,合成一个好了啦。于是,行邮税就产生了。
4月8日税改新政跟我有没有关系?
简单的来讲,4月8日税改新政对跨境电商的影响最大,体现为:
a.跨境电商税率变了
b.跨境电商免税额消失了
c.跨境电商有数额限制了
对关心“我往中国寄东西会受到影响吗?”“我往中国‘人肉’东西会受到影响吗?”的小伙伴来说,相关的只是:行邮税变了。
综合还在实行的旧规定和现行的新规定,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1. 如果你要“人肉”东西回中国
(1)你享有的免税额是这个样子滴
在维持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人民币免税限额不变基础上,允许其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举例说明:
•你在美国买了5000人民币+在上海机场免税店买了3000人民币=不用交税
•你在美国买了3000人民币+在上海机场免税店买了5000人民币=不用交税
•你在美国买了5000人民币+在上海机场免税店买了5000人民币=超出的2000人民币要交税
•你在美国买了7000人民币+在上海机场免税店买了1000人民币=超出的2000人民币要交税(虽然总数不超过8000人民币,但是境外部分7000元超出了规定的5000元,超出的2000元部分要交税)
如果你超出了免税额,中国海关会对超出的部分,按照行邮税进行征税。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