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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司”贪官哭穷抽60元香烟 收数十万黄金

www.sinoca.com 2016-01-08  中国经营报


  一线调查:“价格判官”周望军“掘金记”

  被控涉嫌曾直接收受黄金

  钓鱼台宾馆与国家发改委之间,有一家叫做山水立方的茶楼。或许这家茶楼老板至今不知道,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曾经多次在这里“受贿、打牌”,继而完成了“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来自知情人士透露,周望军因涉嫌巨额受贿被西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而周望军只是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多名落马官员中的一员。

  这个湖南湘潭籍官员,任职期间曾以敢于接受记者采访、直陈定价改革机制而被媒体所喜欢。2012年,其因抱怨“公务员工资太低,平时只能抽一包60元的芙蓉王”,一时亦成热点。

  时隔两年后,周望军在家中被有关人士带走。“当时来了8个人。周望军很坦然地交代了十几笔受贿。”知情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收到的钱多数都用来赌博了。“有剩下的才带回家。”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1966年出生的周望军,从2003年到案发,涉嫌在任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政策法规处处长、副司长期间,围绕着“定价”为众多药企的药品,少降价或者提价提供便利。

  接近案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生性豪爽的周望军基本有求必应,送钱即收。“按照周望军的说法,事情是否办好不知道,但他对没办好的事情记得很清楚。”

  预计2016年年初即将宣判的周望军案件则反映了有号称“天下第一司”的价格司,在调价问题上缺乏透明和监督的任性。而价格司的窝案同时又暴露了以前在国家发改委这个封闭的大院里不断上演“同僚相互照应心照不宣”的秘密。

  违法插手电价补贴

  发改委价格司人员编制并不多,但他们掌控着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医药、银行收费等定价权。他们的每一项价格决定,都与人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也因此,舆论将价格司描述为“天下第一司”,认为他们掌控着核心利益的切割与划分。

  接近周望军案情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周望军涉嫌分别在2003年和2005年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获得农用电提供帮助,他因此获得100万元的“好处”。“钱进了国家发改委事业单位价格协会,周望军承认送钱是冲着他提供的帮助。”

  获得帮助的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否符合农用电条件,以及最终获利多少,周望军不知道。“只听请帮忙的人说,当地电价高,企业不愿意来投资,影响经济发展。”当时承办该项工作的电力处副处长李才华,在副司长的任职上与周望军几乎同时落马。

  过去,哪些企业应该需要优惠或者补贴,这在价格司是一本糊涂账,众多企业颇多怨言。

  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就是一个典型案例。资料显示,2012年年中,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曾联合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的分配情况,进行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摸底。

  最终发现,截至2011年底,资金缺口为107亿元。2009年至2011年的3年间,缺口不断扩大。其中2009年缺口为13亿元,2010年缺口20亿。若不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预计2015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将达到330亿元左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相关规定,当年的电价附加收入补贴,要给当年发电上网的新能源企业。但是中国不少光伏或风电企业发现,自2009年开始,他们领取到的这部分补贴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他们经常被拖欠两年以上财政补贴资金,2012年时,有一些企业甚至都要破产了还没有领到前几年的补贴。

  这种情况在2012年之前的两三年间越发严重,引起了诸多企业的不满。更重要的是,企业突然发现,这笔补贴经费从征收到分配,再到监管,竟然全在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而当拖欠补贴现象越来越严重时,价格司竟然不知道究竟缺口有多大,也不知道有多少企业没有领到补贴。

  无奈之下,2012年,可再生电价附加的管理权和分配权,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转给了财政部相关司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曾与财政部等三部委为此联合制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不过,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在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上留下的缺口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帮助药企调整药价

  自2004年起,周望军开始担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并分管政策法规处、价格调控处、医药价格处和综合处等部门。在此期间,周望军涉嫌帮助诸多药企在调价上提供帮助获取好处。

  有关人士介绍,我国的药品定价绝大部分通过市场定价,归口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定价的主要是两种:一是医保目录药品价格的审批;二是麻醉品、毒品等等特殊药品的价格审批。

  两者申报的程序基本相似,即企业有新药上市,则通过省发改局、物价局等部门向国家发改委打报告。

  如果药品要纳入医保目录,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会将报告放入药品价格评价中心进行评审,然后根据意见进行定价。

  除申报之外,在价格司还有一种单独定价机制。所谓药品单独定价就是根据2001年国家计委(发改委的前身)发布的《关于单独定价药品价格制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生产经营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药品,因其产品有效性和安全性明显优于或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同种药品、且不适宜按《政府定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一般性比价关系定价的,可以申请单独定价药品。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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