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大陆

薄家勤务人员张晓军再获减刑1年:去年已减刑6个月

www.sinoca.com 2015-12-14  澎湃新闻网


  执行机关蚌埠监狱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1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邹从永、谢团结出庭履行职务,执行机关蚌埠监狱指派工作人员汪军、王婧参与庭审,罪犯张晓军到庭参加庭审。现已审理终结。

  蚌埠监狱提出,罪犯张晓军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建议予以减刑。

  出庭检察员对罪犯张晓军获得的奖励没有异议。

  罪犯张晓军认为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了危害,自服刑以后能认真改造,符合减刑条件。

  经审理查明,该犯自上次减刑以来,先后获得记功2次、表扬1次的奖励。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当庭质证的证据予以证实:

  1.执行机关提请对罪犯张晓军减刑的建议书。

  2.罪犯张晓军获得3次奖励的改造考核鉴定。

  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合刑初字第00082号刑事判决书,证实罪犯张晓军原判决情况。

  4.证人梁恩宽、王健出庭对张晓军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和获得的奖励予以证实。

  出庭检察员对上述证据没有异议,庭审时提出:罪犯张晓军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接受改造,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和劳动,符合减刑条件,同意对其减刑。

  罪犯张晓军对其获得的奖励情况及证据均没有异议。

  本院认为:罪犯张晓军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接受改造,认真学习,完成生产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张晓军减去有期徒刑一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朱昌锐

  审判员朱军

  审判员陈颉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赵玉青

  【相关新闻】

  张晓军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九年

  新华网2012年8月20日消息,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对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谷开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晓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被告人薄谷开来和张晓军部分亲友、英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参加了旁听。被害人尼尔·伍德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也到庭参加诉讼。

  8月20日上午9时整,审判长胡权明宣布开庭。审判长查明被告人身份后,宣读刑事判决书。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下半年,被告人薄谷开来及其子薄某某与被害人尼尔·伍德因经济利益发生矛盾,尼尔·伍德在电子邮件中言辞威胁薄某某,薄谷开来认为尼尔·伍德已威胁到其子薄某某的人身安全,决意将其杀害。为此,薄谷开来安排重庆市委办公厅原工作人员(其家中勤务人员)、同案被告人张晓军邀约并陪同尼尔·伍德到重庆,于2011年11月13日安排尼尔·伍德入住重庆市南山丽景度假酒店16栋1605室。薄谷开来准备了含有氰化物的毒药,当晚薄谷开来安排张晓军携带毒药陪同其前往尼尔·伍德住处,薄谷开来在房间内与尼尔·伍德饮酒、喝茶,张晓军在门外等候。后尼尔·伍德因醉酒倒在卫生间,薄谷开来叫张晓军进入房间并要去其随身携带的毒药,张晓军将尼尔·伍德扶到床上,薄谷开来趁尼尔·伍德呕吐后要喝水之机,将毒药倒入其口中,致尼尔· 伍德死亡。后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毒化检验,尼尔·伍德的死亡原因符合氰化物中毒所致。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薄谷开来伙同被告人张晓军采用投毒的方法杀害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薄谷开来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本案被害人尼尔·伍德对薄谷开来之子薄某某使用威胁言辞,使双方矛盾激化;司法鉴定意见表明,薄谷开来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患有精神障碍,对本次作案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辨认能力完整,控制能力削弱;薄谷开来在归案后向有关部门提供他人违纪违法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处起到了积极作用;薄谷开来当庭认罪、悔罪,故对薄谷开来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张晓军在共同犯罪中受薄谷开来指使,起帮助作用,系从犯,且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悔罪,对其可减轻处罚。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结果宣布后,审判长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薄谷开来和张晓军当庭表示不上诉。法庭向被告人、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送达刑事判决书。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揭秘:关押薄谷开来的燕城监狱到底什么样?(组图)
下一篇:天津港大爆炸调查:官商勾连行为脱缰被指是根源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