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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单身人口已近2亿 第四次单身大潮来袭(图)

www.sinoca.com 2015-12-03  网易


  国家民政局数据显示,中国单身男女人数已近2亿,主动选择单身的“单女”明显增多。独居人口从1990年的6%上升到2013年的14.6%,如今有超过5800万人一个人生活。中国第四次单身潮正在来临,然而社会的观念和制度并没有发生相应的变化。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 在电影《BJ 单身日记》中,主人公布里奇特·琼斯是个32岁剩女,一个平淡多年、有些急不可耐要将自己嫁出去的女人。然而,身边的男人们说,女人恋爱就是抢凳子的游戏,过了三十岁没有男友的女孩,就像音乐停了还没有找到凳子的人,出局了。

  在中国,有学者研究发现,超过一定年龄、还没有结婚的农村男性被认为是异类,不但自己觉得抬不起头来,还很容易成为被村民们有意无意排斥、隔离的人群,“单身汉到哪,人家都不放心”。

  然而单身者,正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群体,一个社会符号。有媒体报道,国家民政局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中国大陆有1.8亿单身男女。

  这一趋势并非中国大陆独有。台湾媒体报道,2012年台湾15岁以上的单身人口为939万人,占总人口约42%;日本国立社会保障和人口问题研究所预测,到2030年,日本的终身未婚男性比例将增至30%,而女性则增至23%。

  美国纽约大学社会学教授艾里克·克里南伯格写作《单身社会》一书,表明这代表着自婴儿潮以来最重大的社会变革——我们正在学习单身,并由此带来了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改变了人们对自身,以及人类最亲密的关系的理解;它影响着城市的建造和经济的变革;它甚至改变了人们成长与成年的方式,也同样改变了人类老去甚至去世的方式。”

  结婚与单身,本来都是生活的可选项。然而,在像中国这样以婚姻为本位的传统社会里,单身者属于统计学意义上的绝对少数群体。他们游离于配偶制度之外,从观念到制度、从经济到心理,多多少少都面临着障碍,受到忽视、牺牲或歧视。

  种种迹象都说明,摆在单身者面前的,是一条荆棘密布的艰难之路,通向充满挑战、前景却不甚清晰的未来——在这里,单身没有错,但是会受到惩罚。

  未婚妈妈的烦恼

  北京深秋的一天,下着蒙蒙细雨。韦珊为幼儿园放学的女儿戴上帽子,下意识地抚摸着她的头,心疼地叹了口气。稀疏的头发,软软地耷拉在小脑袋上。发际线有些高,长度不过额头。女儿的同班小姐妹,比她小的都一个个扎起辫子了,女儿还不能。

  她觉得是自己的错,“很多非婚生就是连滚带爬过来的”。作为一位高龄未婚妈妈,她独自母乳喂养,有时候累到给孩子煮米粉的时间都没有,更顾不上添加什么别的食材,以致于女儿从小营养不良。个头、体重、头发这些指标,都显得比同龄孩子要差。

  “有时候想起这些事,我就特别恨孩子她爸。”韦珊加重了语气。那男人不愿意与她结婚,纠缠至今。韦珊快40岁了,眼角已有明显鱼尾纹。因为年纪大,怀孕时医生告诉她,如果打掉这一个,这辈子可能就怀不上了。再三思量后,她选择了留下。

  未婚妈妈们很多有类似情况。韦珊认识一位未婚妈妈,她有瘢痕子宫加多发子宫肌瘤,几年前做过一次肌瘤手术,后又复发。怀上第一个孩子后一直保胎至剖腹产,产后医生说,今后她已经不能再做这类手术。这意味着,这位母亲只可能有这一个孩子。

  韦珊的女儿快3岁了,仍然是“黑户”。在中国现行计生政策下,生孩子必须持有准生证(即计划生育服务证),而获得准生证的一个前提是有结婚证。因此,非婚生育不符合国家计生规定,属于违规生育。

  超出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像韦珊这样,哪怕是第一胎,未婚生育也要被收费。这是一笔数额不小的罚款,通常与各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挂钩,各地标准并不一样。

  韦珊户籍在北京市朝阳区。2013年,她准备好了缴纳罚款,不料数额超出预想。当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21元,韦珊被社区计生委告知,她需要缴纳6倍罚款即24万元,“这明明是我的第一个孩子,为什么要6倍征收?”

  《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确实规定,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1倍征收。然而,韦珊孩子的父亲,曾经离异并育有一女,韦珊的孩子必须计算成为男方的第二个孩子。如果是第二个子女,则为3至10倍征收。

  韦珊孩子的父亲户籍地在江西。江西罚款少些,但是,他们不能在江西缴纳。因为上述规定中还有一条,只要当事人一方具有北京市户籍,另一方是非北京市户籍的,由具有北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焦灼之下,韦珊想到了另一个办法:报告生父失踪。然而,她很快发现,这也是一条几乎不可能的道路:在北京,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前提是提供生父信息、亲子鉴定证明。如果找不到人,需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失踪证明。

  然而,失踪证明是不可能的——消失的生父们,往往只对未婚妈妈“隐身”,却和家人保持联系。未婚妈妈与生父没有结婚证,即没有利害关系,也不可能向法院提请。这意味着,如果男方无法联系、或是不愿出面,未婚妈妈们连交社会抚养费的资格都没有。

  孩子的生父,还一度撺掇着韦珊“假结婚”。韦珊怀孕时,他不知从哪里找到一个宁夏籍男子,让韦珊奔赴宁夏与之领证。他非常满意这个安排,韦珊意识到风险极大,直到出发前一刻才拒绝。

  “于情、于理、于人性,我没做错什么。”韦珊对自己的境遇越来越不满。如今,对于那24万元社会抚养费,她和女儿生父僵持不下。如果对方坚持不出,她只能在自己全额垫付后,再去法院起诉。最好的结果,不过是一人一半——她始终纠结,这与双方的付出相比,差距太大,难以接受。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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