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鸿志
新提法4: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案例】
十八大以来,在被查的省部级官员中,至少有9人被中纪委通报“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包括孙鸿志、廖永远、杨卫泽、赵少麟、王天普、余远辉、周本顺、谷春立及奚晓明。
6月15日,中纪委指出孙、廖二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值得注意的是,在中纪委针对省部级官员的“双开”通报中,这种表述还是首次出现。
【解读】
根据2010年7月起施行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和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4种情况。
在违规报告个人事项的官员中,隐瞒不报最为常见。
《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涉及“家事”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奚晓明
新提法5:违反保密纪律
【案例】
2015年9月29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党组成员奚晓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通报指出,奚晓明存在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的行为。
【解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周本顺
新提法6:家风败坏
【案例】
2015年10月17日,中央纪委通报,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河北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通报指出,周本顺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
【解读】
今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其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