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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欲夺回释延鲁名下武校 双方账目曝光(组图)

www.sinoca.com 2015-09-29  澎湃新闻网


  委托办学出资还是借款

  经“释正义”数轮网络举报、释延鲁等公开举报,释永信被推上风口浪尖。

  8月28日,郑和向澎湃新闻出示一份《委托书》。

  这份《委托书》落款日期是2005年11月24日:“经寺务委员会决定,少林寺将在登封市少林路西段南(系西关村三组土地)征用土地一块共计50 亩,在征地期间特委托少林寺释延鲁代表寺院全权办理有关征地的一切手续,少林寺均予承认。”这块地,正是武僧团基地目前校区位置。

  不过,《委托书》存在明显问题:内容是少林寺委托释延鲁征地,但“委托人”是释延鲁签名,“受托人”是释永信签名和少林寺公章。对此,郑和称不清楚,“到时候看法庭上有没有效(法律效力)”。

  郑和还提供多张释延鲁从少林寺借款的借据(借据有释延鲁签名,蔡明和武僧团基地会计承认),合计约1500万元,称这些钱是少林寺委托释延鲁办学出资,并称少林寺考虑把学校要回来。

  不过,《委托书》中并无委托办学内容,对此,郑和称当时签的“比较含糊”。

  8月29日,受释延鲁委托处理举报事宜的蔡明,也表示《委托书》存在。其称,释延鲁借少林寺的款早已还清,签《委托书》是为从少林寺借钱“找一个理由”,从签字出错可以出来,当时非常随意。

  蔡明提供了一张释延鲁与少林寺债务明细(称是少林寺会计何伟手写的)、一张《延鲁借款本金及垫付利息情况表》,还有三张盖有少林寺印章的收据。

  这些资料显示,签订《委托书》当月(2005年11月)和次月,释延鲁分5次向少林寺借款950万元。此后,释延鲁多次向少林寺借款,累计借款 1480万(注:其间分3次共还款530万元)。2012年2月20日,释延鲁还清借款本金950万元和利息428.78万元,合计1378.78万元。

  为何少林寺只提供释延鲁借钱的借据,而未提供还款收据?如果是少林寺委托释延鲁办学出资,为何还要收取利息?对此,郑和未明确回应。

  释延鲁向少林寺借款的借据中,没有提利率。武僧团基地的会计许莉说,记忆中,2011年,少林寺会计何伟拿着债务明细、算好的本金和利息表,来到武僧团基地,称账已经算清要求还钱;当晚,许莉熬夜核算,利率跟随国家规定的商业贷款利率。此后,“账挂了一年多,最后分几笔还清了”。

  蔡明还称,2012年还款时,释永信让释延鲁将利息(约430万元)打到其个人账户上,但释延鲁担心以后说不清,拒绝了,为此,释永信非常生气。

  “我们欠他们的钱还清了,释永信欠我们的钱呢!”蔡明质疑。

  释延鲁在举报材料中说,2009年1月,释永信称急需用200万元让他安排,后来他找释永信要,释永信归还120万元,剩余80万元至今未还,此事由释永信表弟胡启明经手,有欠条为证;2010年底,他碰到有人找释永信要工程款,释永信让他先垫付40万元(有收据),至今未还。

  到底谁的武僧团基地

  从占地50亩到占地1500亩,从9名学员到12000名,武僧团基地迅速发展。学校彩页显示,最便宜的普托班每年收费8900元,最贵的特训班每年收费33800元。照此计算,武僧团基地每年学费、表演等收入达数亿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一名接近少林寺的知情人士称,释延鲁和释永信失和,主要是因释永信当年给武僧团基地很大的支持,投资了一笔不小的数目,后来双方对武校的权属和收益分配产生了分歧。

  一位少林寺人士说:“比如办少林海外中心,都是少林寺借一笔钱给少林寺的僧人,让他去海外开拓中心,办学校。海外中心发展得好了,钱就还给少林寺,可不能说海外中心就不是少林寺办的了,毕竟都是以少林寺名义开的。”

  根据规定,武校为民办非企业组织,要成立武校,立项后,需先在业务主管部门(教体部门)获取办学许可,然后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官方文件显示,2003年12月,登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复登封市体育局关于筹建嵩山少林寺武僧团培训基地的申请书,同意占地150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总投资估算3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嵩山少林寺武僧团培训基地筹措”;2004年3月,武僧团基地拿到登封市体育局的《河南省武术专业办学资格证》;2014年8月,登封市民政局同意武僧团基地注册登记,要求“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受释延鲁委托处理举报事宜的蔡明提供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文件显示,2007年7月25日,武僧团基地法定代表人由释延鲁变更为郑洪启(释延鲁的姐夫)。澎湃新闻注意到,2007年11月26日,少林寺最后一次借款给释延鲁。

  虽然2012年释延鲁才还清少林寺的欠款,但蔡明说,2007年11月26日后没再向少林寺借款,是因为当时学校资金“已经能够周转开”。

  蔡明还提供了一份盖有少林寺印章的《证明》:“武僧团基地系释延鲁、郑洪启个人投资创办的民办学校,与少林寺不存在隶属关系也无任何经济关系”,落款时间是2008年3月29日(注:此时师徒尚未反目)。

  其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显示,两个月后(2008年5月26日),释延鲁将其60%股权转让给原本持股40%的郑洪启。

  为何有这份《证明》,蔡明称不清楚。他说,后来武僧团基地的法定代表人又变更为释延鲁,股权也全部变更到释延鲁名下,原因“我不清楚”。

  武僧团基地最新的《登封市武术馆校办学资格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中,法定代表人均为释延鲁。

  根据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注册登记时,须提交登记申请书、章程草案等资料。河南一民办学校负责人介绍,这些资料会写明举办者、出资情况等,看到原始档案以及变更记录,才能分析其“所有权”。此外,如果举办者、出资者私下立有合同,当事人不讲,外人没法知道。

  9月16日,蔡明陪澎湃新闻到登封市民政局查询原始档案,因释延鲁“失联”多日,无法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登封市民政局拒绝进行查询。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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