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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以及现在,每当人们遭遇了不公,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法庭,而是找当事人的单位去闹。但闹也未必能闹出个什么结果,搞不好就是牧牛的下场。所以古中国人数千年来相互告诫:生不入官府,死不入地狱。
将官府比之于地狱,可知中国百姓从未在皇家权力处获得公平。
官府指望不上,老百姓遇到纠纷麻烦,就只能随便找个感觉德高望众的人,拉他过来评评理。但这随意拉过来评理之人,一来不专业,二来他不需要对判决后果负责,三来没有权威性,其裁决不具法律效力。这种随意性,积数千年之久,养成了国民的特质。
第一是爱打马虎眼,对错不是那么较真。这实际是被人随意拉过来评理的心态,路人心态。自己既非职业法官,又不需要对裁决结果负责,唯一要考虑的就是不要在这个过程中得罪人,招人恨。只能是和稀泥,息事宁人。
这种非职业不负责的裁决方式,构成了国人特有的思维。家长教育孩子,会力图在没错的一方身上找毛病,学校管理学生,企业管理员工,机关管理公务员,全都是同一个思维。没有人考虑过公平,因为大家要的不是公平,而是息事宁人的平衡,要息事宁人,就必然冤枉没犯错的一方: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事就算他不对,你也不是一点错没有吧?这些话,大家听得多了吧?也可能说过吧?
于是我们就得到这样一个现状,从打马眼息事宁人出发,整体社会合力整治没犯错误的人。无数人生活在没有公平的环境中,也以同等思维对待别人,形成了可怕的恶性循环。
第二是死不认错,胡搅蛮缠。这是面对非专业无权威裁决时的态度:给你个棒槌你还当真!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如果自己被裁决为错误一方,当事人就会立即指责裁决者的权威性。既然根本就没有裁决自己对错的法律场所,没有讲理的地方,那就只能比谁更不讲理。
这种现实思维逐渐积淀沿袭,养成了许多人敌视正确观念的痼疾。错误的观念或是举措,大家都打马虎眼,但一旦有正确的,大家就本能的冲去围殴。这又称为春秋责贤者。你是好人你就要吃亏。你是正确的就活该挨骂。历史上,这个国家每逢重大关节,总是做出最坏的选择,根子就在这里。
观念倒错,思维扭转,已经习惯于维护那些不该维护的。但要说起来,这并非是我们的传统文化龌龊,相反,相比于现代文明,我们的文化还很幼稚。数千年惨遭权力辗压,我们的文化几乎是停滞的。现在一说国学,就是两千年前的孔子,但真正有生命力的文明,是不断超越前人的。诸如哥白尼超越托勒密,牛顿超越哥白尼,爱因斯坦超越牛顿。现在大家正打赌谁能超越爱因斯坦。两千年之久孔学竟然未得以再向前推动一步,历代国学大师难辞其咎。
文明与知识,一如财富,是世代积累的。积累是渐进的,拾遗补缺的。诸如此前中国人的环境中,法律资源稀缺,那就想办法添加。千万不要嘲笑美国人是个律师之国,那只是他们比别人更聪明,知道唯有充足的法律资源,才能够让民众及时的找到说理地方,根除无休无止的内耗,让国民相互之间不敢肆意污辱,不敢相互伤害。在让国民获得尊严,活得更象一个人的同时,腾出手来解决更重要的问题。
如果此前没有积累,这或许不能怪我们。但如果此后的文化与制度,仍然没有积累,子孙后人,可就不会跟我们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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