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通过面试,在中国的居住地由难民和寻求庇护者自行选择,但难民署的工作人员也会给他们一些建议。
除此之外,中国并没有处置国际难民的专门法律。目前中国对难民的日常管理主要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公布的这部法律第一次明确提到了难民:“申请难民地位的外国人,在难民地位甄别期间,可以凭公安机关签发的临时身份证明在中国境内停留;被认定为难民的外国人,可以凭公安机关签发的难民身份证件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除此之外,并无相关详细规定。
目前,涉及国际难民的具体应对的指导性文件,主要是《国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它属于2003年SARS事件之后制定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部分。
“难民”会不会在中国一直生活下去?
答案是,很难。
联合国难民署对于难民的永久解决方案,通常有三种——自愿遣返:一般是来源地局势好转,可申请由难民署帮助返乡;就地融合:即在申请难民身份的地方定居,成为该国公民;第三国安置:可申请去愿意接收难民、给他们国籍的国家。
由于战乱等原因,对于很多难民来说,回家的时间遥遥无期,而目前中国又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难民的身份,最好的出路就是被第三国接收。
联合国难民署并不能决定难民是否被接收,这完全由难民接收国来自行决定,且难民也不能挑选去哪个国家。得到难民资格后,需要多久才能有国家接收,没有人知道。
而在等待的时间里,这些难民也要遵循中国法律对于外国人的管理。难民们都没有在中国工作的权利, 难民在中国期间一般都被视为外国人,没有工作权利,因此他们的食宿完全由联合国难民署帮助解决。他们的医疗保健费用也由联合国难民署支付。
按照《公安派出所外国人住宿登记管理办法》,他们如果要搬家,需要向派出所申请变更住宿登记,民警会检查他们的相关材料,在《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并上报出入境管理部门。
近几年,难民们在中国享有的权利也有所增加。2012年底,难民署中国办事处得到消息,中国外交部与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共同签订了协议,难民儿童从此可在中国上公立学校。
中国并不是难民热衷的目的地,但最近几年申请难民资格的人数不断增加。难民署中国代表处的工作人员在接受《看天下》杂志采访时说:“以前只要直接来登记,就可以拿到寻求庇护者证明,然后确定甄别面试时间。现在因为来申请的人太多,流程增加了一项,必须通过电子邮件或上门提前预约,由工作人员安排登记日期。”
由此看来,中国的难民问题已开始浮现,如何解决难民的后续问题和应对未来可能存在的难民风险,中国应当尽快地以国际法为基础,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难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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