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二○事件”是如何策划、发动的
“八月初,广州军区在湖南衡山开会,黄永胜主持会议,广西军区、桂林市武装部、桂林军分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落实《七·三布告》,研究出动军队,武装解除武斗据点”。(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编写小组:《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第113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据桂林驻军支左小组成员、市革委会政法部长、后5048部队副政委朱兆富同志反映:1968年8月初,广西军区政委魏佑铸在北京向参加部队学习班的广西军区的同志讲:广西问题怎么解决,请示了黄永胜,黄让广西自己拿出办法。经军区研究,先在融安县下手,动用军队,对400余名“4·22”成员,用武力解决。事后,向黄永胜汇报时,黄表扬干得好。这样就摸了中央的底,拟定了用武力解决桂林问题的行动计划,并将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吴华,由南宁调到桂林,将正在北京参加学习班的桂林军分区司令员景伯成叫回,共同指挥了这一行动。原广西军区副司令员、后离休居住桂林的老红军姜茂生同志反映,“八二○事件”之前,黄永胜在北京召开秘密会议进行研究,是林彪叫开的,吴华等来桂林指挥的。桂林驻军支左小组成员、104部队处长王汝保同志反映:“八二○事件”行动时,部队有一个统一的指挥部,由吴华、景伯成、桂林市武装部政委陈陈秉德三人组成。
据这些当事人的反映,“八二○事件”是在北京预谋,经黄永胜批准,由部队参与,依靠“联指”,调动武装民兵,对“4·22”、干部、群众进行血腥屠杀是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地进行的。
事件经过
1968年8月20日,桂林地、市革委会和桂林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联合发出公告,以进一步落实《七·三布告》为名,号召“向一小撮阶级敌人发动更加猛烈地进攻”。当日凌晨5时,支左部队和上万名武装民兵、“工人纠察队”、“联指”成员组织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按事先划分的地区,手持名单,挨家挨户搜查、抓捕,全市共抓了7,000多人,仅有二千多师生员工的广西师范学院,就抓了1200多人。桂林地区所属12个县,在同一天行动,全地区抓了一万多人。“八二○事件”和事件之后致使桂林市和桂林地区 12个县枪杀、打死、逼死干部、群众一万多人。在“八二○事件”后的一个月内,桂林市仅机关、工厂内部打死296人。桂林地直机关抓了300多人,大部分被杀害了。临桂县打死848人,仅县直驻桂林单位抓去318人,放了25人,其余293人全被杀害,其中发现一份111人的被杀害人员名单,名单里有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副县长周克仁、法院院长刘锡臣、副检察长龙炎运、县财贸政治部副主任李景发、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王振廷等领导干部,他们被扣上“反共救国团” 罪名,由县委宣传部干事、“联指”造反派头头胥明德以贯彻“七·三布告”的名义,于8月20日、31日、9月18日夜晚,用汽车拉到漓江边,除一人乘天黑混乱中逃跑外,其余110人全部杀害。仅有41名职工的县医院,杀死了16人。其中,县法院院长刘锡臣是“八二○事件”时被抓,9月18日和其他4人在批斗时被活活打死,其妻是县医院的医生,8月23日同其他20人,被集体枪杀。就连跑回河北献县老家躲避灾难的17岁的儿子刘振刚,也被抓回打死,说“铲草不除根,以后是祸害”。刘锡臣夫妻和儿子被害后,遗留下一个15岁的女儿刘婵荣和两个幼子,生活无着,逼得15岁的女儿带着两个弟弟到处要饭。1981年 5月,我们调查组到桂林调查时,她来找了我们,一边哭泣,泣不成声,一边控诉当时的暴行,在场的调查组的同志听了她的哭诉,禁不住凄然泪下。只有100余人的地区土产公司,杀害7人,该公司8月31日开批斗会,活活打死3人,让“4·22”成员谢定军、金声二人挖坑掩埋,坑挖好后,谢、金二人也被打死,一齐埋掉。9月13日上午,该公司接到上面不准再杀人的通知,下午又杀9人,其中,“4·22”成员吴若君因怀孕临产幸免,孩子生下后,起名叫“保驾臣”。当时“联指”杀人到了疯狂的程度。有一个从湖南到桂林搞副业的社员被盘问是干什么的,那人说:“打围的”,被当成打“韦”(国清)的,当场打死。
无所不用其极
抓起来的人没有被打死的,也遭到百般折磨。“联指”以桂林市革委会名义,在桂林广西师范学院搞了一个“‘4·22’反革命罪行展览”,第四展览室是“活人展览”,将抓起来的“4·22”成员,轮流囚禁在特制的木笼里,任凭参观者打骂凌辱。
“八二○事件”后,在桂林拥有10万群众的 “4·22”组织,成了历史罪人,受到残酷镇压。无数被无辜杀害的干部、群众,被当成反革命来镇压,他们的家属也被当做“反属”或“被杀家属”,有些家住城镇的,被强行迁往农村。特别是那些父母双双被杀或父亡母改嫁的孤儿,生活极其悲惨。直到1974年才对被害人做了“非正常死亡,属人民内部矛盾”的结论,1979年又统一修改为“由于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影响,于×年×月×日去世”的结论。
四、杀人手段骇人听闻
凶残狠毒
10年“文革”(广西可说是十六七年“文革”),广西不仅死人多,而且杀人手段之残忍、狠毒,骇人听闻。有砍头、棒打、活埋、石砸、水淹、开水浇灌、集体屠杀、剖腹、挖心、掏肝、割生殖器、零刀剐、炸药炸、轮奸后捅死、绑在铁轨上让火车压死等等,无所不用其极。
柳州钢铁厂“联指”头目岑国荣(原为该厂工人,“文革”起来造反,当过中共九大、十大、十一大代表,是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担任过自治区工会主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等人在该厂“4·22”成员黄日高(该厂人事科干部)的背上绑上炸药,一按电钮,炸得黄骨肉横飞,还美其名曰“天女散花”,以此取乐。1968年,武宣县被分尸吃人肉、吃心肝的有38人,全县国家干部(包括原县委书记)、职工有113人吃过人肉、人心、人肝。贵县农民陈国荣路过武宣县去赶墟,因长得胖,被一民兵营副营长叫民兵把他活活杀害,挖出心肝,20人每人分了一块肉。女民兵班长陈文留,她一个人吃了6副人肝,还割下5名男人的生殖器泡酒喝,说是“大补”。这种吃人肉,挖心肝的暴行,武宣、武鸣、上思、贵县、钦州、桂平、凌云等县都有发生。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