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是一些什么人,怎么死的
1981年自治区“三人办”向中央调查组汇报说,广西 “文革”中死人,一是武斗打死的;二是刮“十二级台风”,贫下中农处决了一批四类分子,这是多数;三是造反派乱抓乱杀保守派的一些人,保守派翻过来后也乱抓乱杀了一些造反派。1981年的调查组和1983年的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事实证明,这个说法掩盖了事实真相。
事实真相是:
一是乱打乱杀死的多,武斗死的少。桂林市和桂林地区是武斗比较激烈的地方,但在1967、1968年两年死亡的11027人中,也只有458人死于武斗,占4.1%。南宁地区的武鸣县死亡的2197人中,武斗打死的仅3人。还有许多县、市根本没有发生武斗,也死了很多人。
二是干部、群众死的多。南宁地区14个县、市(不含自治区、地直属单位),死亡16494人,其中干部、工人、社员死9739人,占57%,四类分子及其子女死6755人,占41%。桂林地区“文革”中死亡的11612人中,干部、群众死亡7461人,占64.2%,四类分子及其子女死亡4151人,占35.8%。临桂县死亡1865人,干部、群众死亡 1406人,占74.8%,四类分子死亡458人,占25.2%。
三是对立派“4·22”死的多,掌权派“联指”死的少。如,马山县死亡的1262人中,“联指”成员仅4人,绝大部分是对立派“4·22”成员,四类分子死414人。凤山县城厢公社死亡的285人中,持 “联指”观点的3人,是在武斗中打死的。临桂县死亡的1865人中,“联指”成员只有3人,是在武斗中打死的,其余1862人是被有组织有领导地杀死的。武鸣县葛阳大队杀死73人,一个“联指”成员也没有。
1981年自治区“三人办”向中央调查组汇报说,死人主要发生于从湖南、广东刮来的“十二级台风”,由“贫下中农处死了一些人;革委会刚成立,因为没有权威,群众乱杀了一些”。这个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根据 1981年我们调查组和1983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自治区各级“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办公室”上报的结果,杀人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而且多数是在革委会成立后有领导地进行的。
大批死人的历史背景
广西“文化大革命”初期,没有分成明显的两派。 1967年3月,广西军区找各群众组织商量,要求支持韦国清站出来领导广西“文化大革命”。当时有的群众组织提出要韦检查后再定,而区直机关群众组织“公安兵团”、“红色监察”、“造反兵团”等则同意无条件支持韦国清站出来。4月29日,区党委书记伍晋南、贺希明、霍泛三人发表声明,支持前者,反对无条件支持韦国清站出来搞“三结合”。于是,围绕着“支韦”还是“反韦”问题,形成了两派,前者称“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联合指挥部”(简称“联指”),后者称 “4·22”。两派形成后,从军队到地方,从自治区领导机关到各个基层单位,形成了两大对立阵营。
广西军区开始是支持“联指”的。1967年8月24 日,周恩来第五次接见广西两派代表,表示支持“4·22”。广西有大批干部随即表态支持“4·22”,广西军区也检讨了支一派压一派的方向路线错误,转而表示支持“4·22”,但实际上仍暗中支持“联指”。当时在全广西,除桂林市外,“4·22”都处于劣势地位。
1968年2月,由广州军区下令,将支持“4·22”的军队调走;4月,广州军区司令员黄永胜内定“4·22”为反动组织,于是开始压“4·22”。这是当时的基本形势和情况。但是,死人最多集中在三个阶段,也可以说是三个高潮。
第一阶段,1967年冬至1968年春,主要在农村全自治区刮起了一股“红色风暴”,说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及其子女起来造反,要杀干部群众,说“你不杀他,他就要杀你”,于是在农村中成立起了“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庭”,搞群众专政,杀了一大批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也乘机杀了一些“4·22”观点的人。其中靠近湖南零陵地区的桂林地区各县,尤为严重,有的四类分子之家被全家杀绝。“灵山县谭礼大队民兵排长黄培立召开民兵统一行动,把地、富及其子女全部杀掉,全大队共杀了130多人,财产、房屋没收盖礼堂,禽畜、粮食全部吃掉”(中纪委、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广西落实政策情况的调查报告》附件之一,1981年7月15日)。1968年3月,上思县武装部长段振邦在县四级干部会上说:“过去我们对敌人专政,要经过公安、法院,现在不需要了,现在实行群众专政,不杀掉那些东霸天、西霸天,群众不同意”。全县于同年的三、四月间乱杀了一批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和被认为是坏人的人。临桂县1967、1968年两年打死的1865人中,被打死的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459人。灵山县“贫下中农造反总部”(“联指”)于1968年初,召开会议全县统一行动。全县共杀死2900多人。他们用“种花生”指枪决,“种芋头”指石头打死,“种甘蔗”指木棒打死等暗语统计杀人数字。当时被杀害的贫下中农、干部、群众,在1983年全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时,他们的遗属与子女还可以去找政府、党委落实政策,要求给予一定的抚恤与生活补助,要求追查凶手,可是四类分子及其家属子女他们去找谁,向谁去申冤啊!
第二阶段,是各县革委会成立前后,其名义之一是保卫红色政权,二是抓“反共救国团”。广西各县大部分在1968年春夏期间成立革委会,杀人是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的,且多数是在各县革委会成立后有领导地杀的。上思县成立革委会后,在县革委会主任、县武装部长段振邦的组织、策划、煽动下,造成1639名干部、群众和四类分子被杀,其中,被杀的国家干部162 人,工人61人,城镇居民18人,学生5人,社员632人,四类分子761人;老游击队员48人,共产党员97人,共青团员13人。宜山县革委会成立后,由县革委会主任、县武装部政委季德春、县武装副部长李庆余、作战参谋蒋国志、民兵科长吴先水与原副县长崔振铎、原县委副书记王德茂等人策划下,于1968 年6月11日召开了“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的全县万人大会,在大会上当场打死干部、群众11人。会后,各公社仿效、推广,均成立了以民兵为主体的“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群众称之为“杀人部”,向阶级敌人专政。从此开始,该县共死亡1400人,其中,两派武斗死几十人,县革委会成立前乱打乱杀死亡 300多人,革委会成立后,由季德春等人策划、煽动,有组织有领导地杀害了900多人。宾阳县革委会成立后,从1968年3月至1969年10月期间,在县革委会主任、6949部队副师长王建勋的策划、组织、指挥下,以“保卫红色政权”、“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等名义,致使该县乱打乱杀,逼死了 3890余人,是南宁地区死人最多的县之一。
广西军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革筹小组出于政治目的,于 1968年6月17日,将1950年代和1960年代初已被破获结案、审判处理过的玉林县石南公社梁福隆等人组织的“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第十大队”为主体,和浦北县六万山区的“罗平党”案等,拼凑成1968年4月“破获”了“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反革命集团案件”,向自治区各地、县、市张榜公布案情,号召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斗争”。同时还把这个“反团”案与“4·22”群众组织挂钩,混为一谈,联系起来“大检举、大揭发、大斗争”,于是一场大规模的“剿灭反共救国团匪徒”的活动,在广西全区城乡普遍开展,把参加“4·22”组织或倾向“4·22”组织的干部、群众,加上“反共救国团”罪名,不经过任何法律手续,杀了一大批。融安县受迫害的干部、群众上访团对我们工作组来信反映:“从1968年8月14日县革委会成立到9月底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全县杀了三千多人。其中县革委会机关所在的长安镇,杀了八百余人。大将公社小圩镇龙妙街杀死45人,成了寡妇街,至今每逢过年过节到处是悲惨的哭泣声。有些老人讲:当年日本强盗侵占长安镇,进行屠杀时一天最多杀了17人,而1968年8月21日,一天就杀了100多人。他们愤慨地讲:这帮杀人强盗,真比日本鬼子还凶残狠毒。”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