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鹏访美为何要经过中央批准?
李小鹏访美为何要经过中央批准?对于省部级官员出国,有哪些规定?领导干部出国可不是说走就走,省部级领导出国有哪些规定?
今天,山西省委机关报《山西日报》在头版刊发消息称,应美利坚合众国爱达荷州州长欧士杰和怀俄明州州长马特·米德邀请,经中央批准,6月15日,省长李小鹏率省政府代表团赴美国进行为期5天的访问。
李小鹏访美为何要经过中央审批?对于省部级官员出国,有哪些规定?
1987年确定报批制度
省部级官员出国“逐案报批”
从1981年到2014年,中办、国办、分别于1981年、1987年、1989年、1991年、1993年、1999年、2008年、2012年,下发了至少8个文件,对领导干部出国作出规定。
1987 年的《关于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干部出国问题的若干规定》提出,“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履行报批手续”。明确了报批程序:有出国审批权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直属机构等),每半年向国务院或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报一次省部级官员出国计划。文件强调,省部级官员出访均需逐案报批;紧急重要出访任务,可以说明情况专案报批。
1989年,针对省、部级(含副省、部级)以上官员,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访问的规定》,再次强调,“领导干部出访,必须按规定的组织手续报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出访要求”。还明确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报批流程,“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由主管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建议和报告,由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定”。
2008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对报批程序作出调整。
报批周期从1987年的每半年报一次,改为每年报一次,“每年1月底前向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外办)和外交部送省部级人员本年度出国(境)计划”。
而且,省部级人员的年度出国计划,还要抄送中纪委(监察部)、中组织部备案。
至于省部级官员出国培训,2008年的文件明确,“由中央组织部制定出国(境)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征求国家外专局意见后按计划组织实施,其他部门和地方不得擅自组织”。
身份限制
撤职处分未满5年不能出国
官员哪些情况下出国会受到限制?中办、国办各年度发布的官员出国规范,多次涉及到身份性限制。
1987 年文件提出,“凡与出国任务无直接关系、不主管有关业务的党政机关干部,一律不得借故出访;凡专业人员可以完成的出国任务,党政机关干部不得参加”;“凡即将脱离现职的各级党政干部,除确因工作需要者外,一般不再安排出国执行任务。已离休、退休的党政干部,不再派遣出国执行公务”。
1991 年的《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规定》,详细列明了7大政治条件,包括“个人主义严重,追求腐朽生活方式,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不得派遣出国;偶尔犯有一般生活作风错误,未造成恶劣影响,经过教育确已改正的,可以派遣出国”;“因犯严重错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的,不得派遣出国;但经过较长时间的考验,确已改正错误,表现好的,可以派遣出国。犯有错误正处理过程中,未作结论的,或虽属一般性问题,但本人有严重抵触情绪的,暂不派遣出国”。
此后年度的文件,再未有如此详细的规定。2012年的《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明确6类官员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包括“受到党纪政纪撤职以上处分未满5年的”、“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已确定要调转工作单位的”等等。
2012年文件还注明,“国家法律规定不准出境的,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因涉嫌违纪违法已被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不得批准出国执行公务”。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