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0日晚,据网友爆料:深圳一警车撞上宾利。深圳交警回复称,据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在20时08分许,福田区梅岗路,警车车牌为粤 O5811警,属森林分局。21日中午,据深圳公安森林分局工作人员介绍,粤O5811警车驾驶员为森林分局副局长钟宇军,撞上宾利轿车后,钟宇军弃车逃逸。21日上午,钟到深圳交警支队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交警支队调查。事故现场没有发现警车驾驶员,交警部门正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图为事故现场。
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在20时08分许,福田区梅岗路,警车车牌为粤O5811警,属森林分局。
逃逸的驾驶员为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钟宇军,后自首,目前已被停职。南都记者 霍健斌摄
今晚9时,深圳交警通报了4月20日晚公安副局长驾警车撞宾利事件的调查结果。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钟宇军被认定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处一万元罚款,并处10日拘留。据悉,事故发生17小时后,钟宇军才到案,酒精测试结果为零。但据交警部门调查,钟宇军于事故发生当晚在单位与同事用餐,席间提供有酒用于饮用。
4月20日——撞车当晚
19时45分 钟宇军饭后离开单位后撞车
据目前调查掌握,钟宇军于事故发生当晚在单位与同事用餐,席间提供有酒用于饮用。用餐后,钟宇军于19时44分许着便装从单位驾驶粤O5811警号牌警车离开单位,随即1分钟左右就在单位附近(距森林公安分局约300米左右)发生交通事故,警车碰撞停放在梅岗路边车牌号为粤BH888L的小车。
19时55分 被保安搀扶回到单位 搭的士离开
事故发生后,钟宇军离开现场在本单位保安搀扶下回到单位,并于10分钟后再次搭乘的士离开单位。
20时08分 交警接到报警
涉事警车车牌号为粤O5811警,车属单位森林公安分局。事发后,警车驾驶员弃车逃逸。交警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共接到2次报警,第一次为20时08分,第二次为20时11分,并立即指派福田大队值班警力出警。
20时18分 交警到达现场调查
办案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经对涉事警车信息查询,确定车属单位为森林公安分局,随即前往该单位开展调查工作。
21时许 回单位向领导报告撞车事件
钟宇军再次回到森林公安分局,向单位领导报告驾驶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
21时40分 离开单位后失联
钟宇军再次离开单位,失去联系。
4月21日———撞车后第二天
凌晨1时许 交警确认逃逸驾驶员为钟宇军
办案人员至21日1时许,经视频录像等资料确认涉嫌肇事逃逸的警车驾驶员为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钟宇军(男,48岁)后,立即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积极追查钟宇军的去向,同时通报森林公安分局协助追查。
12时40分 钟宇军回到单位投案
经交警部门办案人员追查,钟宇军于4月21日12时40分许回到森林公安分局,向办案人员投案。此时距事故发生已接近17小时。钟宇军到案后,办案人员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显示结果为零;随即办案人员将钟宇军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将血样送检,检验结果为血液中未检出酒精。呼气检测及抽取血样均进行录像取证。
交警通报回应质疑到底是否酒后撞车?事发当晚是否饮酒仍在调查据钟宇军本人交待,事故发生当晚其在单位用餐,自称未饮酒。办案人员对当晚与其一同用餐的单位同事分别进行询问,均称在吃饭期间未留意到其有没有饮酒。对当晚事故发生后搀扶其回到单位的保安进行询问,保安称未闻到酒味。目前,交警部门仍对其交待的情况及离开单位后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其事发当晚是否饮酒,仍在调查。如何处罚?处一万元罚款 扣驾驶证三个月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对钟宇军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行为,处一万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记12分,并处10日拘留(已在福田区拘留所执行)。同时,该起交通事故由钟宇军负全部责任。如查实钟宇军有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追加处罚。是否警车私用?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对钟宇军是否警车私用,以及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由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市城管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
追踪
宾利发生事故后贬值数十万
副局长个人需承担部分贬值费用
此外,南都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宾利车主并非当晚爬山的小伙子,而是另有其人,这辆车刚买了3个月时间,是价值328万的宾利飞驰系列。根据专业人士的评估,除了直接的维修费用,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贬值也高达数十万元。因此,宾利车主希望除了保险赔偿,肇事司机还要承担车辆贬值的部分费用。据了解,目前车主已经与肇事者家属达成协议,不过具体的数额并未透露,但数量级是以十万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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