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选自《炎黄春秋》杂志2007年第7期,作者周康,是当年参与“回民闹事”现场善后工作的亲历者之一,原题为《骇人听闻的云南沙甸惨案》,全文摘录如下。
沙甸事件中受难者遗体安放在昆明南城清真寺外时的情景
最近见到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会编辑出版的《云南文化大革命运动大事纪实》,在“大事件”篇中有一节“沙甸事件”的记叙,读后引起我尘封了三十多年的回忆。我在“文革”后期,从下放的农村调回原单位不久的1975年7月下旬一天中午,所在单位的“革委会主任”突然来办公室找到我,告知要我代表单位去完成一项“紧急任务”。具体是参加“省级机关工作队”,要立刻乘车连夜奔赴离昆明200多公里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的鸡街公社沙甸生产大队“回民闹事”现场作善后工作。我们这30多个来自省直机关的工作队员,都是这样在单位负责人指派下毫无思想准备仓促来到沙甸,住在离沙甸数百米的鸡街糖厂等处一个多月,亲身经历了沙甸被枪炮袭击的整个过程,参与具体的善后工作,对遭受炮火之后满目疮痍、断垣残壁的沙甸进行重建的规划安排。
我们这个工作队是由当时云南省民族边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长猛(回族)带队,他和我是在40年代云南大学时的同学,这次不期而遇碰在一起。他曾参加中共中央1975年1月在京召开由云南省委、省革委及有关州县负责人及群众组织代表组成的解决云南沙甸回民事件汇报会,对这次沙甸回民事件整个过程知之颇详,他在工作队会上或私下和我谈了一些事件经过及许多鲜为人知的情况。现结合史料,写成此文。
一、“文化大革命”埋下了祸根
沙甸地处从开远至个旧公路的中途,是昆明至个旧、蒙自的必经之地。它已有数百年历史,在云南是较大的一个回族聚居村寨,有1500多户、7200多人,在其相邻处还分布了大庄、茂克、新寨等几个较小的回族聚居村。
沙甸事件是从“文化大革命”中的“破四旧”、“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血雨腥风里开始的。当时,造反派把沙甸回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当作“四旧”破除,清真寺被当作“封建堡垒”加以封闭。群众礼拜活动被禁止,伊斯兰教经典被查抄焚毁,阿訇、教长和虔诚信仰宗教的群众被批斗。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政治上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整个事件的发展是随着“文革”的深入开展而不断加温并激化的。1968年3月,“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其主要负责人谭甫仁积极推行了林彪“以人划线,层层站队”的错误路线,主观地将全省群众组织,分成誓不两立的“八派”(八二三无产阶级派)和“炮派”(毛泽东主义炮兵团)两派。省革委负责人公开声称“八派”是革命造反派,而“炮派”站错了队,是“保皇派”。此时沙甸的多数群众因倾向于“炮派”观点,被认为站错队而遭到打击、迫害。在与沙甸相邻近的个旧、开远、蒙自等市县革委会对站错队的干部群众施行大事抓捕、揪斗、游街示众的“红色恐怖”。有的干部群众为避免遭受迫害,自发来到沙甸避难,多达500余人。与之对立的另一方个旧、蒙自等地的造反派组织,此时大量散发传单,四处粘贴大字报、大标语,散布“沙甸集聚着炮派武斗干将,有上万人枪及四部电台,准备武装暴动”的流言蜚语,将沙甸诬为“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反革命基地”,扬言是“马蜂窝要用捅马蜂窝的办法,以巩固文化大革命成果”。1968年12月上旬省革委会以“宣传毛泽东思想”为名,派出一个加强营编制的宣传队到沙甸“捅马蜂窝”。他们逐户搜查强行把外来避难的干部群众集中关押办“学习班”,进而把他们打成反革命的“滇南挺进纵队”。不久,开远、蒙自革委会派人到沙甸把避难群众押回单位,实行专政,挂上“滇南挺进纵队政治土匪”的牌子。沙甸的宣传队还把回族群众200多人集中起来进行吊打批斗,其中84人被扣上“反军乱军黑干将”罪名,使用种种刑罚,造成14人被迫害致死,160人被打致残,并采取极端恶劣手法,强迫群众学猪叫,学猪拱,丢猪骨头到回族群众饮用的水井里,严重违反民族风俗习惯,极大伤害了民族宗教感情。那些“站错队”而被迫外出的群众被扣劳动工分,致使受害者生活困难,并在所谓“第二次土改”中查抄了140多户“地主”、“富农”及其子女的财物,强行将一部分人迁往非回族村居住以进行“改造”。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