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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踩踏事件”逝者 复旦大学与媒体人论战(图)

www.sinoca.com 2015-01-04  观察者网


  我们己讨论了媒体可以报道什么,有逻辑的同学这时已经想到了,媒体可以报道,并不代表应该报道,或者必须报道。诚然,操作之后,还是离不开操守。

  然而谁来决定应不应该报道是个复杂的问题,这里不展开讨论,只说一个粗浅的结论:媒体报道应追求公共价值最大化,在不涉及公共价值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上海踩踏事件对死者的报道,公共价值何在,这个问题可以另在讨论。重点是,对这篇报道拥有最大意见权重的,是死者的亲人。

  在事件发生后,网上有贴子劝告媒体不要采访家人,以及亲友不要接受采访,名为“二次伤害”。这里要告诉大家,请不要妖魔化采访,采访并不造成“二次伤害”,不正确的采访才造成“二次伤害”。如果你们愿意倾听我们的故事,很多时候,是亲人主动向我们倾诉,他们希望遇难者被记住,而不仅仅是一场事故中的数字。

  如果亲人愿意讲述,媒体理应报道,如果亲人拒绝,媒体理应不打扰。事实上,己有报道在与家人沟通后撤回了,并无技术和伦理上的暇疪。...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事件中关“复旦学生”什么事儿呢?“复旦学生”既没有证明记者操守有问题,也无权替死者亲人做决定,以此为主语发出的公开信,只能用一句话形容:你们可真是太矫情了。

  《复旦学生公开信与那个面目模糊的媒体人》

  文/“大头”微信公众号

  诡异的争论

  讨论有两个前提:一个是知道自己在和谁讨论,一个是知道双方在讨论什么。这本来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但吊诡的是在这次复旦学生和媒体人的公开信的对话之中,这两个前提好像都被忽视了,变成了一场与假想敌的针锋相对和一场自说自话的舆论热潮。

  第一,从公开信里读出来,好像是一边代表了复旦学生,一边代表了媒体人,个体绑架了群体,看起来阵势浩大,实际上双方都面目模糊,争了半天都不知道在和谁争。虽然我们这个国家有被代表的悠久传统,但既然大家都默认按照新媒体时代那套「人人可以胡说八道」的游戏规则来玩,个人就不应该躲在群体标签背后放冷箭。

  第二,和MH370之后对于家属报道的争议如出一辙,一边强调遇难者的隐私权,一边强调媒体的报道权,合理的报道权大战合理的隐私权,最后两边各说各话,最后的争论变成了「你这样不对!」「你矫情!」「你才矫情!」这样的小学生作文。隐私权,报道权,这个合法合理,这个也合法也合理,任意挑一个出来论证合法合理都可以做到自圆其说。个人的隐私受到法律保护,而报道权归根到底源于公众的知情权,也是无可指摘,所以那位媒体人开头说的没有什么问题,这是一个在具体新闻报道中的技术(我更愿意称其为「操作」)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媒体 为何报道、报道什么、怎样报道 的问题。

  为何报道?

  为什么是杜宜骏?现在特稿越来越廉价,更何况《新京报》的那篇人物特写也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他非要写也没有错处。但是《新京报》没有给出足够的理由让读者信服,给杜宜骏专门撰写特稿是否对外滩踩踏事件的真相还原和未来预防有所助益?她是踩踏事件的导火索吗?她是踩踏事件中第一个死亡的受害者吗?踩踏的悲剧因为她的死亡而停止了吗?

  这些从新京报的报道里都看不出来,杜宜骏只是36位受害者中的普通一个。如果仅仅因为她在踩踏事件中遇害就为她撰写专门的人物特写,那么所有36位受害者都应该有这一待遇。

  所以又回到第一个问题,《新京报》为什么要选择杜宜骏?从他们的标题《复旦20岁「才女」外滩踩踏事故中遇难》就可以得窥。因为她的名校背景和她男朋友在社交平台上的发言,这很显然是煽情的而且能吸引读者关注的。这里的问题是,煽情、吸引读者关注的是不是新闻的应有之义?

  报道权来源于公众的知情权,外滩踩踏事故属于公共事件,了解这次事故具体是什么情况,是什么原因,这些都是是公众的知情权,自然媒体也有这个报道权。

  然而在这场讨论之中,「知情权」、「报道权」与「知情欲望」、「报道欲望」之间的区别被不理智的争论模糊了。灾难报道的意义在于防止悲剧再次发生,因而事件的核心在于明白「为什么」,这次事故的发生有哪几个方面的原因,谁应该对此负责。

  报道什么?怎样报道?

  不仅仅是这次,在历次灾难报道中一些媒体都喜欢对灾难中的生离死别、人性闪光,或者死者生前的音容笑貌进行刻画,记者也因此会将目光聚焦于死者亲属、朋友、以及死者生前在社交媒体上的资料与动态。

  谈到这样报道的理由时,拥护者往往会说:「在这样的报道中,死亡不再是冰冷的数字,而是变成了一个个可以感知的、鲜活的个体,这种鲜活生命的逝去所带来的震撼是那些冰冷的数字无法达到的。也正是这种震撼推动着我们去反思灾难,倒逼事件的问责。」

  所以,再问我们是否要采访亲历者、报道遇难者?当然要。但是,在我们看来,其主要作用不是为了「人性的光辉」。

  还原现场,展示悲惨固然可以震撼观者的感官,我们也从不否认还原现场的重要性,但是它的重要就在于通过了解这件事情「是什么样」,来推动「为什么会这样」,进而达到倒逼问责、防止事件再次发生的结果。因而,如果「展现悲惨」压过了「还原现场」,「还原现场」压过了「追问原因」,那么无疑是一种喧宾夺主。

  《新京报》的另一篇报道《踩踏人流,冲走了他与未婚妻的永久》虽然前一部分还是煽情,但在一定程度上是在还原事实,且后一部分已经踏出了问责的第一步。在《新京报》的基础上,再去追问应急预案、现场安保、城市规划等一系列政府管理问题,还有善后赔偿和问责问题,再去探讨大型群体活动该不该办,如果要办应当怎么办,踩踏事件中的自救和应对。这才是媒体的责任。

  我们可以看财新的报道,在专题的「现场还原」部分,《外滩踩踏前曾有孔明灯落入人群》《此秀非彼秀 外滩缘何不封路》《上海警方否认踩踏事发处无警员说法》三篇报道中对于现场的描述都是从不同方面,指向对于事件原因的追问;而在综合性的特写《那些在外滩倒下的生命》中,也是摒弃了个人的叙述角度,而选择综合更多的信源,尽可能完整地梳理事故的全貌,对于遇难者及家属都匿名处理。专题最显著的位置是事故的最新进展,辅以现场地形、相关历史事件的反思回顾,官方反应与相关评论。不得不说财新在这次的报道中表现得最为专业。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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