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松:
我们先来看看,如果要是真泄密了,可能会面临什么样那种处境。我们先来看,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密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泄密可真不能随便说的玩的。然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泄漏国家秘密、检察工作秘密,或者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和亲友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这也不清,其实对于媒体来说不能只听一方面的声音,因此我们采访到了退休检察院孟宪君,他说这种情况,我们当然要去听一下,比如说淮北检察院为什么要约谈他,究竟的想法是什么都说了哪些内容,但是没办法,今天下午不管我们怎么去打电话,都打不通,后来我们又去了解很多的采访这件事情的记者,记者也向我们反映说,要么就是这个打不通,要么人家明确的回绝采访,始终淮北检察院在保持着一种沉默,让我们做媒体的其实也感到非常遗憾,因此你想一碗水端平,想两边的声音都听到,有一种更加透明公开,最后的这种公正,但是其实你是很难做到的,但是很难做到也要做,接下来我们要连线一位专家,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院长曲新久教授,曲院长你好。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 曲新久:
你好。
白岩松:
首先你也在关注这条新闻,那么昨天在国家宪法日的时候,淮北的检察院约谈了孟宪君,其中说到那您可能是涉及到泄密,您觉得从前到后看完这件事情的过程的时候,这个退休的检察官是否涉及泄密?
曲新久:
孟宪君基本判断还是对的这个案件来说他肯定不会涉及到泄密了,因为高尚的案件已经过去5年了,之前的判决都已经执行完毕了,所以在这里来讲他已经真的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了,因为对于一个刑事案件,对司法秘密来讲,主要是追查这个刑事犯罪的时候,一些保密事项,你比如说犯罪嫌疑人什么时间抓捕呢,举报人是谁,证人的保护,这些事实,这些案情在侦查的过程当中审查起诉以前是不能够向外界办案人员以外的人去透露的,所以这个案子当中当然不存在这样的情况了。
白岩松:
那但是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其实您所说这个事情,如果对于淮北的检察院来说,同样是司法工作,大家应该是明白,是同样的这个道理,那您怎么分析这个过程?
曲新久:
因为这里头,其实这个秘密的问题,你要看国家保密法有两组秘密,我们叫国家秘密,那个国家法律所保护,那么另外可能机关,事业单位他会形成自己的秘密,比如说像商业秘密,还有一些单位的秘密,他前面不能加上国家秘密的,那这些秘密来讲,在一些行政法规当中,包括在一些我们司法的规章当中,他也是被保护的,举个例子来讲,像审委会,检委会,合议庭这种讨论,这种合议,他是不向公众进行公开的,因为他要进行,采取保密的原则,这个保密就是为了确保审判的这种公正,所以这样的秘密他当然也是秘密,如果案件涉及到国家秘密,这些讨论一定是国家机密的,但是当案件不涉及到国家机密的时候,这些秘密我们往往称之为司法秘密,那么他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和案件审理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他也是相关的工作人员,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了。
白岩松:
您说的是,可能是在一个局部的这种空间,或者单位里他形成自己的某些规则,但是即便用这样的规则来看,孟宪君这个是否涉及到比如说降一个级别的泄密?
曲新久:
那这个肯定也不涉及到了,因为案件他已经结束太长的时间了,那么这些事情来讲,比如说当时的他自己什么样看法,特别对这个案件的定性,是不是构成犯罪,个人的看法,以及当时审理过程当中,可能大家的是否形成一致意见等等,这些工作情况透露来讲,也是可以说是一个比较正常的信息的透露,他不涉及工作秘密的问题。
白岩松:
其实这也恰恰让我们感觉到非常奇怪的地方,因为也去咨询了好多专家的意见,其实跟曲院长意见大致也是差不多,那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路,那为什么还会拿出来当成约谈的时候,某种道理甚至变成了给孟宪君感觉到的某种压力性的这种东西,是否也是因为我们只听到了我们来自孟宪君一边的声音,但是恰恰遗憾的另一边的声音我们听不到,在保持一种沉默,那其实这是感觉非常遗憾的,那接下来还得听孟宪君的,在过去的这一段时间里,当他完成了自我举报之后,其实他所面对的压力可不小。
记者:
您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银行帐户被查的?
孟宪君:
查我的账是今年,但是我后来没想到立我的案,我才想起来查银行账,因为我小孩在那立的户。
记者:
查您过往三十年的案卷,您怎么知道被查的?
孟宪君:
今年的1月份,我和我同事在一块吃饭,他们反映的,把我的一共几百卷拉完一车,拉到检察院去,今天的春节后,三月份,准备开人大会议,市检察院可能怕我在人大期间去上访,找我谈了一次话,说你过去办的案件,查了没什么问题。
记者:
之前您怎么知道他们对您立案的?
孟宪君:
春节前的一月份,原来是公安局的,他说市政法委立我的案。
记者:
当时是用什么名义给您立的?
孟宪君:
那也不清楚。去立案也没找我谈话,那我也不清楚。昨天上午八点多钟,我到了相山检察院,他就拿出那个报纸,关于我的情况的报道,说你退休了,你还是党员,你还得有组织纪律,我没有汇报,没有领导同意,就接受媒体采访,去上京上访,这都不对的。
记者:
有这样的规定说,不能接受采访吗?
孟宪君:
我没看到,主要是我们检察院领导,口头要求。但是不是一个规范性,能够进入到规章制度的规定。
记者:
一共跟您谈了几次,每次的主题是什么?
孟宪君:
我认为至少三次,谈话就是这个意思,不要再上访,不要再违反组织纪律,你是退休干部,是党员,你不能不经领导同意去上访。
记者:
有报道说您在2008年的时候,第一次把这个事情跟媒体说,当时有没有领导找您?
孟宪君:
也找了,我们院的领导跟我说,谁让你见了记者,谁让你说了意见,要处分我,因为去的是最高检察院,我认为不存在其他的罪,我向最高检察院领导汇报,他问我的情况我回答,我有什么错误。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