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撰写发表于《马克思主义研究》上的文章时,由于没有查证到上述这两次抽样调查的数据,就利用其他方法对这一期间的死亡漏报率进行了谨慎的估计:“我们把1954—1958年期间死亡漏报率暂定为12%,这是保守的估计……如果我们把这一期间死亡漏报率由12%继续向上调整(我们倾向于这样做),则1959—1961年期间的死亡率就要继续下调。”洪振快抓住这一句话中的“死亡漏报率暂定为12%”就说这一数据“完全没有依据”。事实上,上述1953年和1957年两次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我国这一期间的死亡漏报率为16%—18%,充分说明了“我们把1954—1958年期间死亡漏报率暂定为12%,这是保守的估计”这一说法是谨慎的、留有余地的,也是无可非议的。洪振快的指责毫无道理。
四川省各个县(市、地区)地方志所记载的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死亡数据,严重夸大了这些地区人口死亡的真实情况。
洪振快的文章讨论了四川省的人口变动。关于四川省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死亡情况存在着两组差异巨大的统计数据,见表1。
表中第一组数据取自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第二组数据取自《中国人口(四川分册)》。这两组数据都是官方数据,但是死亡人数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其差额在1959年竟然达到187.3万。要想研究四川省三年困难时期人口变动问题,就应当对上表中的这两组数据中究竟哪一组比较接近实际做出判断。
洪振快认为第二组数据可靠,我们认为他的这一判断是错误的。
第二组数据来自《中国人口(四川分册)》。该书明确指出:四川省1950—1956年“全省缺乏健全的死亡登记制度”,“死亡漏报较多”,“所以实际的死亡率可能高于统计数”。我们在国家图书馆方志馆查阅了该馆所收藏的四川省全部地、市、县的地方志,对其中近百个县(市)从1949年到1982年的人口死亡数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最终确认了四川省在1950年到1957年期间存在着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出现了数量巨大的死亡漏报人口,这说明了《中国人口(四川分册)》的上述观点是正确的。洪振快引用了这部书,但是他完全忽视了这部书中的这一关键性观点。
1958年我国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在实施《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四川进行了人口普查和户籍整顿。在这种情况下,1958年以前死亡漏报人口的户籍就要在实施《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得到全面清理而注销。这就是说,在四川省1958年到1961年的统计人口死亡数据(即洪振快认为可靠的那些数据)中,包括了数量巨大的在1958年之前就已经死亡,没有进行死亡登记,而在1958—1961年期间被以死亡注销了户籍的人数。由此可知四川省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死亡数据应当进行调整。
事实上,在国家统计局和公安部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1949—1985)》中,已经对四川省1954年到1962年的人口死亡数据进行了调整(这中间包括上表中的第一组数据),这一调整是正确的。
虽然国家统计局、公安部已经调整了四川省这一期间的人口死亡数据,但是四川省各个县(市、地区)在编写地方志的过程中,并没有对这一期间本地的人口死亡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这就是说,四川省各个县(市、地区)地方志所记载的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死亡数据中包含着数量很大的在1958年以前已经死亡、漏报死亡登记,而在1958年以后被注销了户籍的人数。所以这样的数据(即洪振快所引用的那些数据)严重夸大了这些地区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死亡的真实情况。洪振快以这样的数据为依据,显然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如果还要坚持“饿死三千万”这个大谎言,那么他们就必须论证“杨继绳公式”的正确性。但这个公式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