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峰笔录称 呼格戴头盔 被铐在暖气上
1996 年4月9日晚上9点左右,申凤兰和邻居前往内蒙古第一毛纺厂宿舍的西南侧公厕,由于当时天黑且厕所内无灯光,邻居划火柴照亮看见厕所里躺着一名女子,不知是死是活。两人非常害怕,跑到附近的岗亭报案,正好看见李三仁的儿子呼格吉勒图也在岗亭内,一问才知,呼格也是来报案的,随后便来了很多警察。
距离案发仅仅过去了不到两周时间,1996年4月20日的《呼和浩特晚报》就刊发《“四·九”女尸案侦破记》一文,用2700字的篇幅记录下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把呼格吉勒图锁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全过程。
文章将接受审讯时的呼格形容为“狂涛中颠簸的一叶小舟”:不是拒绝回答,便是东拉西扯,而且往往是答非所问。由于呼格的“抵赖”,审讯进展极不顺利。
作者如此描写:临场领导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即便是眉头的一起一伏,都是无声的命令。在领导的指导下,审讯很快便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
这个“根本性扭转”,则是呼格48小时后承认 “强奸杀人事实”。
然而,根据案发当事人之一,也是呼格好友闫峰的笔录记载,他在当晚10点多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的刑警带走接受讯问。其间闫峰多次听到隔壁房间的呼格被民警殴打发出的惨叫和桌椅移动的声音。闫峰称:“有几次我都听到隔壁的呼格吉勒图大叫,‘你就是打死我,人也不是我杀的’。”
对闫峰的审讯直到凌晨两点,第二天他便获准离开分局回家,但呼格吉勒图却再也没能踏上回家的路。后来警察又找过闫峰好几次录了几份笔录。闫峰在《关于1996年4月 9日晚公厕发生杀人案一事经过》(笔录)中写道,有一次去分局的时候,从门缝里看到呼格吉勒图被铐在暖气上,头上戴着头盔。
2005年10月23日,“杀人恶魔”赵志红落网,当年12月26日《内蒙古法制报》在其要案追踪栏目上刊登了《擒拿恶魔:告慰被害女性血与泪》一文,详细报道了公安部二号督办大案“2·25”系列强奸杀人案的侦破过程。
文章末尾还专门列出了“27起惊天大案目录”。其中第二起案件便是“4·9”女尸案:1996年4月的一天,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厕所内,赵志红对一名女青年进行强奸、杀害。
此时,距离呼格吉勒图被枪决已过去了近10年的时间。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细节可从侧面印证,在赵志红落网后,当时公安部的刑侦专家杨承勋使用PG-10型六道心理测试仪,采用准绳问题测试法对赵志红进行心理测试,发现他的测谎生理指数完全符合真实,供述的情况属实。
邻居的印象 胆子小 不和其他孩子打架
呼格被枪决10年后,多名曾与呼格父母相熟的邻居出面写下证明书:呼格留给邻里的印象多为孝顺、办事可靠、不惹麻烦。
在原毛纺厂劳动服务公司印刷厂职工赵素英的印象中,李三仁尚爱云夫妇二人忠厚老实,非常注重孩子教育。呼格吉勒图平常不爱出门,也很孝顺父母,从不在外惹是生非。她在证明材料中写道:呼格常助人为乐,经常帮助父母和邻居干活。
吕艳生,在呼格出事前曾和他家做了6年的邻居,也是毛纺厂的工会干部。她说,李三仁的三个孩子老实巴交,从不和其他孩子打架,也没有任何劣迹现象。她记忆中的呼格胆子小,为人诚实,还帮自己照看过房子:“我们平时叫他二小子,交给他一些事,他总能干得很好很可靠。”
赵志红落网后,2005年10月30日下午4时左右,警察曾带着他来到案发现场指认。此处早已变样,在原来毛纺厂家属区的原址上拆迁重建成山丹小区。
当时负责照看自行车的赵丽萍证明,当警察问赵志红作案厕所的位置在哪,时隔多年,赵志红展现出惊人的记忆力,居然马上准确指出原平房厕所的位置:“这里原来有一个厕所,那边是女厕所,我就是在那里面把她给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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