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民眼中,为何“施工方6命不如村民2命”
无论是官方通报还是媒体报道,冲突中的施工方和村民,都陷入了“无法”状态。
村民通常被认为是征地拆迁纠纷中的“弱势群体”,但官方通报,死者中,4名施工人员被村民非法扣押,均有烧伤痕迹。
这显示出,当冲突白热化时,村民也不是合法的“正义化身”。网民“坐看云起时”弄不明白:“在这一事件中,谁是‘弱势群体’呢?”
在当地论坛“金碧坊”上,网民“幻影2000”强烈要求严惩凶手:“任何原因的纠纷,都不允许视生命如草芥。村民已经俘虏了多名施工方人员,捆了起来,但居然活活打死、烧死,这是惨无人道的。”
也有网民回应痛惜:“法治社会,如此荼毒生命是何道理?”但这样的声音,在网络民意中并不占据多数。
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显示,52.3%的网民认为,冲突“错在”房地产开发商,65.1%网民认为,政府部门难辞其咎(部分网民意见中呈现多个观点,故统计百分比超过100%——记者注)。
但同时,中青舆情监测室发现,少有网民提出“打死施工人员的村民也违法”。
网民“陈应这个暴脾气哟”一面认为,丧生的施工人员是“身不由己”,一面谴责:“真正可恶的是开发商,强征地导致悲剧的发生,最后只赔钱了事。可悲的是群众的生命。”甚至有极端网民表示,“打人村民无罪”、“维护家园有理,支持村民以暴制暴”。
在违法案件发生时,经常疾呼“依法治国”的网络舆论场,为何此次忽视施工方6人丧命的事实,呈现“施工方6命不如村民2命”的现象?
中青舆情分析师认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正是十年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强征事件在舆论场中的“沉淀效应”。
从2009年成都楼顶的唐福珍自焚事件,到2010年浙江乐清的“上访村支书”钱云会被碾死事件,从2012年辽宁盘锦民警枪杀村民事件,到今年3月山东平度村支书派人烧死村民事件……事件的起因都是受害人不满补偿标准,不同意征地拆迁,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一起起惨烈事件的结局,不只是灼伤大众的神经,接受短时间的“点蜡烛祈福”就被遗忘。它们虽被海量新闻冲刷走,但却在网络舆论场中留下了一个烙印:“抗强拆者是弱势群体、是被侮辱被损害的”。
这个浓重的观念烙印,被昆明晋宁事件一刺就激活了。于是,网民第一时间发声,“一面倒”声援村民一方。
“强拆强征何时了,土地财政知多少”
中青舆情监测室认为,其实,无论是持械人员的身份之疑,还是对警方“不力”之问,矛头都指向了械斗冲突外的第三方——政府部门。
网民的第四个质疑是:在建项目是不是合法征地、合法施工?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官网显示,该地在建的“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由昆明工商联十堰商会、昆明市工商联成都商会、福建泽仕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新华网报道称,冲突双方“从未正式签过征地补偿协议”。
第五个疑问,指向地方“土地财政”。
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显示,15.3%网民认为,“土地财政”让政府部门在征地矛盾中,难免“拉偏架”。“官商勾结、强拆强征何时了,法何时能大于钱权?”
网民“刘伍”的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农民和投资商是弱者与强者的抗衡,为了自身权益,只有抗争,行使‘集体自卫权’。强势的投资商是不会跟农户对话的,而是用强硬手段逼你就范。”
中青舆情分析师认为,也许只有政府部门不被“土地财政”的利益所累,才能从实质和舆论场印象两方面,都坐在中立的裁判席上。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