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但在玉林市政法委召开的案件讨论会上,却做出将案件交由基层法院审理的决定。
“当年又是严打,又是命案必破,还有上面督办,死了两个人怎么拖这么久还没破?当时证据不足,大家争来争去说怎么办,没办法只能这样了。”十余年之后,赵炳火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坦承:当时法制不健全,也有人为因素的影响。
意外中毒还是投毒杀人?
随着沙达仁故去,沙达华获释,本案似已告一段落。但据澎湃新闻了解,其家属和当年被抓的众人,均称蒙冤,并坚持申诉多年。
沙达仁之女沙国玲,近年来搜集了大量证据,对此案提出种种质疑。
比如,公检法机关认定的作案动机是两家人间本有矛盾,但“早在1994年的时候,矛盾就被村干部调解处理了”。更何况,“谁会为这点小事去毒害人家的孩子。”
此外,她还认为其父和沙达华无作案时间,“小孩中毒当天,沙达华在博白县,我父亲在沙田邮电局上班,有人证物证,但法院不采信也不说明原因。”
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沙达华表示,事发当天他在博白县县城扒窃,等他回到沙田镇后,才听说村里有小孩中毒。他当时还急忙赶到卫生院打探,确认不是自己小孩后才离开。
沙田村村民王桂芬向澎湃新闻表示,当天她曾看见中毒的三个孩子在池塘边的竹根处玩耍,手里还拿着几个药瓶,“他们拿着‘草居心’吸手里的药瓶,我问他们吃什么,他们说是吃‘太阳神’,我要过来一闻,觉得晕晕的,气味不好闻,就抢过三个小孩手中药瓶丢进池塘。”
除了王桂芬外,亦有多人作证,当天确实看到三个小孩拿着一堆玻璃瓶玩耍。
但与之相对的是,控方证人“哑巴”覃芳兰则称,她当天在沙达华家,看到了沙达华投毒的过程。
但覃的婆婆告诉澎湃新闻,当天12点多,覃芳兰带着两个小孩去沙田镇买衣服了,下午3点多才回来,并没有去沙达华家。
对于本案关键物证“剧毒农药乐果药剂”,沙国玲有着更多质疑。
“当时市场上销售的乐果都是半斤或一斤装的,根本没有针剂型。警方也没有对乐果的毒性、品种、包装、形状进行取样。再说,柑子本身含有大量水分,怎么能倒进去农药?乐果气味那么臭,小孩怎么会吃?”
而广西公安厅出具的《关于沙天林死亡案的毒物检验和分析意见》则显示,沙达华指认提取的,其用来装农药的小玻璃瓶碎片,并未检出有机磷类物质。不过,在此鉴定结果后的括号中写有“因检材长期露置,本结果仅供参考。”
沙达华对澎湃新闻称,1997年9月12日,警方要他找被丢掉的玻璃药瓶,他就从自家屋后竹根处随便找了个玻璃片应付。狱侦耳目作伪证?
沙达仁亲属还告诉澎湃新闻,入狱后,沙达仁坚持申诉,并写有多份控诉书,称自己遭受刑讯:1997年9月20日,玉林市刑侦大队警察把他带到玉州区公安局问话。因对其回答不满意,两位警察便不做记录,开始殴打他,穿着皮鞋踢其面部、胸部等身体部位。在一个多小时的殴打中,他晕死两次。“如果我不招供,真的会被他们整死,为了日后洗冤,被迫招供,便形成了一份份所谓的口供。”
由于沙达仁在2013年6月28日去世,澎湃新闻无法就此核实采访。
不过,沙达华和沙寿华也表示,他们都曾受到警方刑讯逼供。
沙达华自称“有两颗牙齿被打掉。”2014年6月24日,他做了一份经玉林市公证处公证的证词,描述了“被刑讯”的经历。
值得一提的是,几乎文盲的他在看守所曾遇到了“好心人”。
据他记忆,一天饭后,同监舍的两个“狱友”问起他因何被抓,得知原委后,对方称可以帮他写份东西申冤。最终,在扫把枝沾着墨水写成的半页“申冤材料”上,他按下了手印。
但他后来得知,这份“申冤材料”实为可指证其犯罪的证词。“公安就是这样和监舍人员串通,见我不识字,乱写‘申冤书’,陷害说我投毒杀人。”
据澎湃新闻查证,法庭审理此案时,这份“证言”也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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