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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遭遇1949年以来最严重恐怖威胁(组图)

www.sinoca.com 2014-06-09  中国经济周刊


  反恐问题研究专家:

  全民反恐并不提倡民众主动去发现、制服恐怖分子

  我们所面临的恐怖威胁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

  《中国经济周刊》:何为恐怖主义?目前我国面临着怎样的恐怖威胁?

  梅建明:对于“恐怖主义”,全球没有一致的定义,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不同部门的看法、定义也不尽相同。

  我国于2011年10月29日起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规定,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美国联邦调查局则将“恐怖主义”定义为“出于政治或社会性目的针对人身或财产非法使用暴力以恐吓、强迫政府、民众的行为”。

  法国《刑法典》规定,恐怖主义为“旨在通过恐吓或恐怖的手段,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个人或集体的行为”。

  总体来看,我国面临的恐怖威胁风险增高。以北京“10·28”暴力恐怖案件以来的国内外反恐形势为证,事件本身以及事件引起的反应(国内外恐怖势力的反应、东突势力的反应)都说明了我国面临的形势严峻。

  恐怖威胁来源于两个方面:境外与境内。境外主要是煽动、渗透、指挥与策划;境内主要是响应、串联、组织与实施。

  形势严峻也与东突恐怖组织本身的组织形式、思想基础、行动策略有关系。总体来看,当前国内恐怖袭击事件频发,制造这些事件的团伙或组织之间表现出分散化、本地化、自发性的特点,他们在思想上高度统一,都把混杂着宗教极端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的恐怖思想作为精神动力,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的技术手段,传播极端思想、物色对象、招募人员,通过周密的组织策划,在新疆并积极寻求在内地针对具有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意义的目标实施恐怖袭击,企图以暴力恐怖的“圣战”方式达到分裂国家的目的。

  《中国经济周刊》:今年5月底,北京市提升社会防控等级,有85万名志愿者走上街头,配合专业部门开展治安巡逻等工作,被称为“全民反恐”。“全民反恐”的概念是否为首次提出?应当如何理解?

  李伟:“全民反恐”是中国提出的概念,专业的解释是“反恐的专群结合”,即专业的、职能部门的反恐力量,和民众的反恐力量结合,来共同应对恐怖主义的威胁。

  之所以提出这一概念,首先是因为恐怖主义主要针对的是普通民众,民众既是恐怖主义活动最大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反恐的重要基础力量和依靠力量,由于恐怖主义活动自身的一些特点规律,特别是其活动手法的隐蔽性以及发动恐怖袭击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使得单靠专业的反恐职能部门以及反恐力量,很难全面遏制恐怖主义的发展态势,所以,民众要在反恐这个十分专业的领域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其次,当前,中国所面临的恐怖威胁,出现地域扩大化、袭击频率上升、手段和手法更加血腥残忍的态势,也就是说,我们所面临的恐怖威胁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基于这样的现实情况,所以才出现全民反恐这样一个概念。

  其实,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事实上也实施了全民反恐的模式。

  我国与西方全民反恐不一样

  《中国经济周刊》:国外的全民反恐模式是什么样的?

  梅建明:全民反恐在国外有先例。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就启动了名为“USA On Watch”的“守望美利坚”计划,要求居民提高对可疑的人和情况的警觉,预防犯罪和紧急事态。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在“守望美利坚”计划中又加入了反恐内容,推行了“可疑行为报告制度”,该制度将反恐内容制度化,对民众应该如何观察和发现可疑行为、报告方式及保密规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国经济周刊》:我国的全民反恐与国外的全民反恐有何不同?

  李伟:西方国家的全民反恐,是根据反恐专业职能部门以及力量对恐怖活动特点规律的掌控,与一些相关的部门、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群体加强联系,从而获得有用的信息。在任何国家,全民反恐的一个重要概念,就是可疑情况报告。比如在美国,反恐专业职能部门可能会和一些大商场的收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建立密切联系,要求他们关注一些有可能会被恐怖分子大量购买、用来制造爆炸物的物品,如廉价的通信器材和化妆品,一旦发现任何这方面的线索,他们就会向相关部门报告,这也形成了一种全民反恐的模式。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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