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证如山
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公诉人从黑罪到个罪逐一举证、控辩双方质证……随着庭审向纵深推进,刘汉等36名被告人构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具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逐渐清晰。
行为特征——使用枪支刀具,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
刘汉、刘维和孙某某三人被指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前两人分别在庭上受审,孙某某是另案犯罪嫌疑人。
法庭上,公诉人当庭宣读孙某某证言:我把此事(“大叫花”王永成扬言要炸汉龙公司)向刘汉汇报了,我还跟刘汉讲了“大叫花”是操社会的,手下有很多兄弟,刘汉听了以后非常生气,让我不要怕,找几个人把“大叫花”做掉,让他以后不再找公司的麻烦。
孙某某的多份证言被公诉人当庭宣读,以指证刘汉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害王永成犯罪。对于刘汉来说,前罪一旦成立,他将对组织所犯的故意杀人等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后罪是全案中唯一指控他直接指使杀人的案件,如果罪名成立,他也将面临最严厉的刑罚。
“我强烈要求法庭让孙某某出庭,与我当面对质,很多事情就清楚了。”在4月3日的庭审上,被告人刘汉突然提出这一要求。刘汉及辩护人对孙某某证言的真实性、合法性表示质疑。
孙某某能否出庭作证,成为本案的关键。
经法庭查明,孙某某身患疾病正住院治疗,不便出庭。但刘汉及辩护人仍然坚持认为孙某某必须出庭。公诉人也认为,如果孙某某本人能出庭,将有利于查明事实。最终,根据孙某某的身体状况,经多方协调,孙某某确定能出庭作证。
“请法警带另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到庭。”4月12日8时36分,审判长话音刚落,全场鸦雀无声。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中年男子由法警带入法庭。他面色蜡黄、不住咳嗽,看起来十分虚弱。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被告人刘汉及其辩护人,都等待着他的出现。
法庭调查焦点集中在刘汉涉嫌授意、指使杀害王永成一案上。此前,刘汉及辩护人一直辩称,该案是孙某某指使他人所为,与刘汉无关。
孙某某说,杀害王永成的起因是汉龙集团一名员工与人发生冲突,打伤了王永成的小弟。王永成扬言要炸掉汉龙集团的保龄球馆、办公室和配给孙某某的车。孙某某向刘汉作了汇报,刘汉指示不要怕,找人把王永成做掉。
关键证人当庭证言,对刘汉是沉重一击——
孙某某清楚地指明了刘汉下达“做掉”指示的具体时间、地点。他还证实,事发后,在刘汉授意下,他安排实施杀人的被告人孙华君、唐先兵、缪军等人去深圳,到刘汉的朋友范某某处躲藏,并分别给予了这些人奖励。
孙某某当庭回忆的一些细节也与其他证言、证据相印证。例如,缪军在案发后躲藏期间碰见刘汉,刘汉拥抱了缪军,嘱咐他“注意安全”。孙某某说,刘汉的这个举动令他印象比较深,“刘汉从来没有拥抱过谁。那种动作,我感觉对‘汉哥’来说,比给几十万元更隆重。比如我们做生意赚了10个亿,他也没有拥抱过我。”
刘汉向孙某某发问:“我跟你说叫你去教育他,还是我跟你说叫他们去教育他?”孙某某回答:“你说叫我去把他做掉。”
正是这一问话,刘汉露出了马脚。公诉人明确指出:“这足以证实,刘汉已经承认孙某某向他汇报过王永成准备炸汉龙,而且对孙某某作了明确指示。”
对刘汉一系列发问,孙某某均做了明确回答。刘汉多次语塞,手中拿着一大沓儿提问材料却不知从何问起,只好深深叹气。出人意料的是,此时孙某某突然安慰刘汉:“汉哥,我觉得(你要)选择面对。”
刘汉默然不语。这是两人在庭上的最后一句话。刘汉被带出法庭的那一刻,还在庭上的孙某某转过头,看了一眼刘汉,低头抹去夺眶而出的泪水。或许,这是跟随了刘汉17年的他,看到“汉哥”的最后一眼。
曾建军等5人案的庭审中,周政被害案是关键。公诉人当庭讯问被告人曾建军——
公诉人:刘维为何要杀周政?
曾建军:周政当时的势力比刘维大,周政也想收保护费。刘维说,要我找几个人干掉周政。
公诉人当庭讯问被告人张伟——
公诉人:杀害周政前,你们如何商量分工的?
张伟:1998年夏天,我们商量去搞死周政,当时没说用什么工具,后来曾建军安排我和曾建开枪,闵杰开车。当时我和曾建一人一支滑膛枪,就是后来杀周政的那两把枪。
公诉人:枪是谁提供的?
张伟:我和曾建军去刘维那里拿的。我们用车上的报纸遮住号牌,闵杰开车,我和曾建上车时,枪就在后座上。到了夜宵摊点附近,我和曾建一起拿枪下车,我开了两三枪,周政倒地后,我们上车离开。
一起起命案摆在眼前,一桩桩事端公诸于法庭——
2001 年10月,刘汉等人在成都红顶夜总会娱乐时,与同在此处娱乐的史俊泉发生纠纷,刘汉提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杀死史俊泉,后放弃杀人行动;2008年,刘维以广汉一加油站油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安排曾建军等人堵塞加油站入口,随意殴打加油站员工;1999年,汉龙集团下属小岛公司在工程开发过程中,与当地村民产生矛盾,田伟带人对村民进行殴打;2000年10月的一天,刘维带人持枪在广汉市帕提亚大酒店的游戏机厅内借故闹事……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大量指控该组织寻衅滋事和多起欺压群众违法事实的证据。
法庭调查中,法警抬着陈列在展板上的枪支,向被告人、辩护人、审判席展示。在刘汉等10人案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涉案的冲锋枪、“六四”式手枪等枪械以及制式子弹、钢珠弹等物证及照片。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