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出“世仇”
几个“凶手同伙”在当地,是众所周知的世仇。警方还让招,张美来就先说是自己父亲参与了,后又说自己的妻子也参与了。
被杀的老人叫郑金瑞,家住莆田市秀屿区东埔镇(案发时属莆田县忠门镇)前范村,平时独居在自家老屋,老伴住在300米之外的长子家中。
2013年5月25日,郑金瑞的儿媳林春玉平静地回忆起19年前发现公公被害的经过。1994年1月14日中午和她婆婆去老屋给小孩拿衣服,推门时发现门已被撬开,进屋看到公公躺在床上,双手被捆,嘴被面粉袋堵住,人已死亡。
莆田县警方介入后,断定郑金瑞被杀的时间是1月13日夜间,并认定时年21岁的补锅匠蔡金森是嫌疑人。蔡金森是联星村人,平时在周边走村串户为乡民补锅,那几天走到郑金瑞所在的前范村,两村相隔30里远。
派出所第一次找蔡金森时,他不在家,回家听说后就主动去忠门派出所接受了询问,后接通知又去了两次,笔录显示这三次他都没说自己作案。律师曾说,蔡金森没有犯罪前科,如果真的杀人了,还能主动去派出所,连去三次都若无其事,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
1994年2月28日,他接通知后又去了派出所,但那次去了之后就再也没回过家,然后关于他“抢劫杀人”的消息在当地散开。
随后,蔡金森供出了他的三名同伙: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
但当年9月,案件移送到莆田市检察院之后,蔡金森开始翻供,声称此前遭到了刑讯逼供。蔡金森跟检察官说,他被打后就说自己杀了人,但警方不相信是一个人干的,又继续打,于是他编造了同村的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来三人。
蔡金森说供出这三人是因为与他们平时关系不好。南方周末记者在当地了解到,蔡金森的家族确实自上辈就与许金龙、许玉森的家族不和。被供出的许金龙自始至终没有招供。许玉森、张美来与蔡金森一样,都是被公安询问时承认作案,但一到检察院就称遭到了刑讯逼供。
张美来1994年9月21日曾对检察官说,在他被打到承认作案之后,警方还问有没有其他人参与。他想到此前在外面已听到许金龙和蔡金森杀人的传闻,于是就说这二人也参加了,但警方非说还有一个,让他交待。
张美来说,他想不出另外一个人是谁,就先说是自己父亲参与了,后又说自己的妻子也参与了,但警方不信,就直接问他“许玉森有没有参加?”张美来顺势回答说“有”。
曾审讯过他们的检察官陈国春现已调任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副检察长,2013年5月27日他在电话中拒绝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要求。
作案时间成疑
案发当天,“凶手”相亲去了。
法院最终认定作案时间是13日夜间,但没有明确的时间段。而依据几个“凶手”的供述,以及南方周末记者的走访核实,四人的作案时间的确成疑。
蔡金森说,1994年1月13日那天按当地习俗,是拜土地公的日子。所以当天下午,他从前范村赶回了联星村。回村后,就到叔叔蔡国良家玩,晚上在他家吃饭、喝酒,八九点后回家,跟父亲蔡国力睡在一张床上。
蔡金森的父亲蔡国力,从第一次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就说儿子当晚回去后与他同睡一张床。蔡国力还向公安机关提到了一个细节,他刚买了一台新电视机,就被喝了酒的蔡金森扭坏了旋钮,他骂了儿子一顿后,次日拿出去维修。电视机是给蔡金森妹妹的嫁妆,妹妹腊月初八要结婚,蔡金森自己的婚期是腊月二十一。“后面20天不到有两场喜事。”蔡国力说儿子根本不会去杀人。他的证言最终没有被采信。
被蔡金森供出的许金龙那年20岁,案发的1月13日白天还在相亲。2013年5月26日,周围的邻居、媒人以及他当年相亲那个女子的母亲都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确有此事。
许金龙是唯一没有认罪的,他说那天晚上在家吃过饭后,就去同村的许瑞春家玩,同去的还有许玉森,晚上都住在许瑞春家。许玉森也是被认定的“凶手”之一,做无罪供述时也是这么说的。
2013年5月26日,许瑞春的母亲陈金姐回忆,那天晚上9点多,她在楼下客厅看电视,看到儿子和许金龙、许玉森一起上楼睡觉。次日早上6点多,陈金姐起床做家务时刚好看到许玉森下楼,她还笑着说了句:“不回去不怕老婆骂啊?”许玉森说老婆打工不在家。之后陈金姐就下地干活了,没看到许金龙和儿子许瑞春下楼,他们什么时候走的不清楚。
但陈金姐的说法与她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稍有不一致,那时她说许金龙、许玉森那段时间在她家住过,但腊月初二有没有住记不清了。她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自己不识字,只会写名字,公安机关让签名就签了”。
被抓的四个人中,张美来年龄最大,当时28岁,他在几次无罪供述中都说当晚和陈光明、“阿贵”在一起看电影、吃夜宵、做按摩一直到凌晨两点多。直到1994年12月,警方才找这两个人核实,两人表示有这回事,但想不起来是哪一天。2013年5月28日晚上,陈光明在家里做了同样的表示。
陈光明是个瓦匠,张美来在供述中还说,那天晚上他做完按摩后去了陈光明那里,和陈的两个徒弟阿良、许坤一起睡在陈光明哥哥家的楼上。但警方没有就此找阿良、许坤核实,现在二人都已去世,死无对证。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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