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熊的犯罪活动有时候还在海军疗养院和空军疗养院等处,由于是军队设施,愈发隐蔽。但四年的犯罪活动,多多少少引起了地方部门的注意,尽管也多有被害者报案,当时虽然熊应堂已经失势,但地方和军队是两条线,地方不能直接干涉军队的事务,也无从加以约束,加上政治局势不稳定,地方公安无暇顾及,更是对二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于两个儿子的作恶多端,熊应堂人在四川,自然无从知晓。但熊夫人还是听到了相关的风声,但她却几次托话转告军队的有关部门,借熊应堂的名义对自己的儿子加以袒护。二熊在强奸、猥亵女青年之余,还多次欺压、欺凌、敲诈附近群众,对于他们一伙的罪恶行经,杭州城里的老百姓尤其是女青年人人自危。人们纷纷说:清波桥头两只“熊”,比《王老虎抢亲》里的王老虎还要凶!“
1978年10月,党的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历史的大转折即将开始。在广大群众的多次举报下,杭州市公安局掌握了二熊犯罪的诸多证据后,向浙江省委第一书记铁瑛专题做了汇报。以铁瑛为首的浙江省领导班子在中央高层及军委主要首长的首肯后,支持杭州市公安局拘捕以二熊为首的流氓团伙。主政浙江的铁瑛也是军人出身,曾担任过舟山要塞区政委,对军队事务颇为熟悉。当两个儿子被拘捕的消息通报到熊应堂那里时,据说干了一辈子军队工作的熊,张口结舌,脸涨的发青,半晌没回过神来。
据当时参与判案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厅审判员于世仁后来回忆:办这个案子当时没多少干扰。熊应堂对子女家教很严,出了这样的事,他并不干涉办案。好像只有“二熊”上海的一个姑姑来找过我们,希望能判轻一点,这个姑姑好像也不是什么干部。被拘捕后,二熊一开始依然没有丝毫悔过,气焰嚣张,拒不交代,甚至多次对办案人员扬言等父亲回来收拾你们之类的话。待过了一段时候,等办案人员把厉害都讲清楚了以后,哥哥熊北平开始交代罪行,认罪态度逐渐转好。而弟弟熊紫平依然骄横跋扈,态度极差。
二熊后来是以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的。由于可以想见的原因,判决书最后只认定了强奸妇女大概五六名。当时考虑到是兄弟两个人,而且他俩认罪态度不一样,弟弟熊紫平态度差,判了死刑,哥哥态度较好,判了死缓。尽管哥哥熊北平被判了死缓,但其公子哥的脾气并不得以有所改变。不久之后在劳改队,因为与其他犯人争吵,受不了被人家欺负,在监狱里自杀了。
二熊一案是文革后首例高级干部子弟犯罪伏法,事件震惊全国。成立不久的中纪委为此专门向全国发了通报。《人民日报》也转载了《浙江日报》就此案发表的多篇评论员文章。文章语气严厉的指出:“(二熊)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杀得对!判得好!,对一切刑事犯罪分子,就是要狠狠打击、该劳教的劳教、该逮捕的逮捕、该判刑的判刑、该杀的杀,决不心慈手软!”
《人民日报》以如此旗帜鲜明、杀气腾腾的口气支持判决二熊一案,无疑反映了当时新的党中央在十年动乱后立志下定决心,杀一儆百,以改变社会风气、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形象。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市1979年当年强奸案件发105起,破103起;流氓案件发262起,破250起。
后来熊应堂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在公众场合出现过,据说他回到了上海养老。1988年,解放军实行第二次军衔制,由军委主席邓小平亲自签发授予100多位老将军以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熊应堂的大名赫然在列。这也等于在政治上肯定了熊过去的战功,为他作了一定程度的平反。
1996年2月,熊应堂病逝上海,终年85岁。《人民日报》在播发他去世的消息中,并没有提及他在文革中的错误,而是说他“政治坚定,作战英勇顽强,工作积极、任劳任怨、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生活简朴,廉洁奉公,始终保持了我党我军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老红军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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