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严惩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201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处理反映问题线索19.7万件,立案17.2万件,结案17.3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2万人。其中,处分县处级以上官员6400多人,比2012年同期增长36.3%,反腐成绩斐然。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反映出当下的腐败率之高。
区域腐败排行榜
中央对打击区域腐败力度明显加大,从去年5月,中央启动第一轮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主要是省部级官员。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中央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网友进行交流时就介绍:“如果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者发生系统性、普遍性、区域性的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都将被倒查,被追究责任。”
经济观察报记者统计,2013年内,中纪委监察部通过网站共发布了112名重要官员的落马情况,其中,北京、辽宁分别有11名官员落马,四川10人,湖南9人,上海、海南各7人。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聂辉华认为,仅凭一年的数据做判断并不具有代表性。为了衡量中国省级地区的腐败程度,聂辉华通过整理1999-2007年的《中国检察年鉴》、《中国统计年鉴》,用“每万名公职人员的贪污贿赂立案数”来衡量一个地区的腐败程度。“事实上,这也是国内目前唯一可获得的省级腐败数据集。”聂辉华表示。“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的腐败程度排序”中,数值越大,表示腐败程度越高。从数据上看,最腐败的地区多数是东南沿海省份和中西部省份,其中福建、贵州、浙江等位居前列。
聂辉华认为,根据这份排行榜,腐败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并不是正相关的。一方面,越是发达的地区,资源越是有价值,腐败的机会可能越多;但另一方面,越是发达的地区,如果其产权保护程度和合同履行程度好,那么腐败的空间就会相应变少。反而是一些经济水平中等偏上的地方,有市场化提供的腐败机会,但还没有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腐败自然就会滋生。“制度落后于增长,在快速发展的经济体非常普遍。因此,我们会看到一些经济水平比较靠前的省份比如福建、浙江腐败程度更严重。”聂辉华说,“此外,由于北京、上海和西藏这三个地区地位相对特殊,腐败程度最小。”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吴一平则认为:“经济水平比较低的情况下,容易滋生腐败。经济发展水平高了之后,内生动力会去抑制腐败。”
不过,学界对于在使用“每万名公职人员贪污立案数”度量各省腐败程度一直存疑。
吴一平指出该指标可能只反映了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数,很多地区暴露出来的腐败案件数很少,但不代表其腐败程度不严重。因此,“每万名公职人员贪污立案数”反映的更多是反腐败的力度,而不是腐败的程度。
区域腐败对谁影响最大?
“一好遮百丑”是众多腐败官员期待侥幸过关的想法,所以他们往往会一只手抓地方经济发展,以取得好的政绩,而用另一只手搞腐败。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就是“一好遮百丑”的典型,他在主政昆山期间,吸引台资成绩斐然,季建业本人也与海峡对岸的政界、商界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以至被媒体称为“能够为台商端洗脚水的市长”。到扬州后,从昆山带来了大批台资企业,到期调走时已经超过1000家,短短几年就把扬州经济总量做上去了。
官员腐败对于当地企业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人大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此次发布聂辉华等人的专题报告《腐败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试图研究省级腐败程度与企业生产率的关系。
报告得出如下结论,总体上腐败与企业生产率之间并不存在一种确定的关系。腐败既不是对所有企业都不利的“沙子”,也不是对所有企业都有利的“润滑剂”,而是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影响。有趣的是报告发现,面对相同的地区腐败水平,不同类型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腐败“免疫力”。从所有制的角度讲,国有企业具有很强的腐败免疫力,基本上不受腐败的影响;集体企业对一定程度的腐败具有免疫力,但是更多的腐败会给集体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私人控股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欢迎腐败”。
当“每万名公职人员贪污立案数”超过大约5件这个临界值时,地区腐败程度将会对企业产生纯粹的负效应。在全国31个省份中,1/3的省份超过了这一临界值,成为“过度腐败”地区。
事实上,注重国企领域的腐败是此轮反腐的一大特点。2013年,国有企业高管级别的领导落马者约31人。但这篇报告指出地区腐败程度对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没有产生显著的影响。为什么国企不受区域腐败的影响,而私企能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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