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采访就养老并轨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郑功成承认养老双轨制不公平,并坦诚现行制度存在“制度欠公平”和“可持续性弱”两大问题,尤其“财政承担公务员应承担的缴费份额”是有违公平正义的。
目前的改革方向是:年轻人应尽快站在同一起点上,即新入职的公职人员与企业职工均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中年人则宜逐渐并入新制度,或者,也可以通过兑现视同缴费年限,一步到位地参加新制度;而老年人仍享受原制度保障。
在文末郑功成教授坦诚了改革阻力,各方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他表示“目前既需要改革智慧,更需要改革决心与魄力,而做好顶层设计,并实行全国一盘棋自上而下地推进,显然是必须的举措”——与开头直面问题,切中要害的尖锐截然相反。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日报的“民生观”栏目则以《公务员养老,制度并轨不是平均主义》为题撰文,文中称“制度统一是改革的方向,但是在养老金待遇上却不能搞简单的一刀切”,并提出“非要让公务员的养老金和蓝领工人水平一样,对寒窗苦读十几载的公务员来说,是否也不公平”的疑问。
人民日报甚至威胁到: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掌握并行使公共权力。养老待遇差了,队伍可不好带,积极性和清廉度都会受影响。
采访五大要点:
一.承认养老双轨制不公平
“我国养老金制度存在碎片化,企业职工和公务员养老双轨制”确实带来了不公平,这种碎片化突出地表现在企业职工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之间的双轨制上,它导致了两大群体养老金权益的不平等。
二.现行制度两大问题:制度欠公平,可持续性弱
目前公务员退休金替代率在70%以上,属于偏高,这是单一层次制度安排的结果。企业职工在改革前的退休金替代率也同样偏高。但企业职工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后,当初设计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双层架构并未实现,即企业年金并未普遍建立。
公务员保留了退休金的偏高替代率,企业职工降低了基本养老金替代率又未补上企业年金,两大群体的待遇差距就持续拉大了。
三.财政承担个人应承担的缴费份额有违公平正义
这种财政负担实际包括了三种不同的责任:一是政府作为雇主应承担的责任份额,等同于用人单位为职工参保缴费;二是政府应履行的公共财政责任,等同于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三是承担了个人应承担的缴费份额。
前两部分是政府财政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部分则有违公平正义,因为财政资金不应替代个人为自己养老承担义务。
四.解决办法:保证存量,变革增量
年轻人应尽快站在同一起点上,即新入职的公职人员与企业职工均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中年人则宜逐渐并入新制度,或者,也可以通过兑现视同缴费年限,一步到位地参加新制度;而老年人仍享受原制度保障。
五.改革积极性不高……
总体而言,各地对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迄今只有深圳等个别地方在试水。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虽早在2008年就选择五省市开展试点,但始终未有实质性进展。
改革不顺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退休金制的路径依赖深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因存在不足而具有负面效应,将机关与事业单位分割推进的改革策略不当,以及迄今为止还未有妥善的改革方案……这些原因里,机关事业单位担心职工群体利益受损无疑是关键因素。
【财知道】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员养老制度和待遇是什么个情况?
1.美国
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制度,在这个板块中,公务员与非公务员没有区别,其资金来源于社会保障税。社会保障税由全国强制性统筹,雇主和雇员各缴纳50%。
第二层次是雇主养老金计划,包括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
第三层次则是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即在个人自愿,联邦政府提供税收优惠的情况下,设立养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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