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1932-1968)遗照。 (南方周末资料图/图)
彭令范赠给胡佛研究所的林昭案卷. (南方周末资料图)
原标题:林昭案卷的来龙去脉
编者按:彭令范女士是林昭的妹妹,她这篇文章,详细披露了林昭案历经两次复查,方得平反的过程。读后我们才知道,主持林昭案平反的上海高院院长关子展,原是彭令范在上海第二医学院的老领导,如果不是有此机缘,林昭要脱去“精神病”的罪名,恐怕还要经历很多波折。
彭令范女士现居美国。
林昭难友张元勋去世后,彭令范填了一首词聊表纪念,这里一并发表,以飨读者。
1979年2月28日,我收到北京大学党委寄来的姊姊林昭的右派分子改正通知。这时我想到,应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查和平反林昭的反革命罪和死刑判决,同时也必须为我母亲许宪民(1908-1973)的“反革命分子”罪名平反。
母亲受到牵连
“文革”前,我母亲是“民革”苏州市委副主任、市政协委员、中国民主同盟盟员、苏州市汽车公司副董事长、苏州公共汽车公司副经理,她在1949年后的历次运动中幸存了下来,但在“文革”中却为了林昭的缘故,也成了反革命分子,死于非命。她的平反须通过高一级——江苏省的有关部门甚至民主党派的中央批准核定。
我同时做这两件事(母亲和姊姊的平反),必须尽一切努力。在那个年代,我用了几乎所有的时间,写了几百封信给我以为能给我们帮助的人,用菲薄的工资从上海跑南京,跑北京,找寻和访问所有和我母亲、姊姊有关的人,大多数是母亲的同志和朋友,有些是中共党员,在毛泽东去世、“文革”结束后,官复原职,同时我也作了一些调查研究,找出原始资料和有用证物。没有任何人帮助我做这件事,人们不敢涉及这棘手的问题,包括我的亲弟弟。我完全靠自己做这事,只有上帝照看着我。
我母亲的追悼会于1980年2月10日在苏州举行,与会者百余人,不无知名人士,如孙中山第八位秘书田桓、台湾裕隆汽车公司老板的长兄严庆祥等,不胜枚举。另外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份唁电、挽联。《苏州日报》报道了这一新闻,母亲再一次被称为同志。
第一次复查
姊姊的平反过程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并带有一定的神秘色彩。1980年8月22日,我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寄来的《刑事判决书》(沪高刑复字第435号),判决书虽然宣告林昭无罪,但给出的理由却是:
现经本院复查查明:林昭在1958年被错划为“右派份子”后,因精神上受到刺激,1959年8月开始就患有精神病,嗣后,曾以写长诗、文章等表示不满,并非犯罪行为。1965年对林昭以反革命罪判徒刑显属不当,应予纠正。林昭被错判服刑后,精神病复发,又曾用写血书、诗歌、日记以及呼喊口号表示不服,1968年将林昭在病发期间的行为,又以反革命罪处以极刑,显属错杀,应予纠正。据此,本院特重新判决如下:
一、撤销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1962年静刑字第171号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1967年度沪中刑(一)字第16号两次判决。
二、对林昭宣告无罪。
所以这里是错划“右派分子”,错判“反革命”服刑,错杀,三错到底,主要归咎于她的“精神病”。我并不认可这平反的“措词”,但当时只能得到这样的平反判决。因为林昭的“精神病”,法院没有发还家属任何遗物。我曾去信要求发还一些她的遗物(我的目标是她的遗稿),但杳无音讯。
然而奇迹出现了!我所在的上海第二医学院(编者注:1952年院系调整中由圣约翰大学医学院、震旦大学医学院及同德医学院合并而成)的党委书记兼院长、“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关子展(1914-1996),“文革”后恢复名誉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编者注:关子展在1979年12月30日结束的上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当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当我看到他的任命在报上发表后,我立即写信给他。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