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得成事,也要经得起非议
说千道万,地方工作还是得做事,做成事。
1988年刚刚调任宁德地委书记,习近平就着手处理官员违法占地建房的棘手问题。
他不断权衡,如果清房可能会涉及到二三千名干部;另一方面,当时民众对这些“看得见的腐败”意见很大。
习近平下决心解决此问题,被他列入调查的干部多达2000多名。
后来有媒体问他:“这些被处理的干部还恨你吗?”习近平称:“对我没意见,而且我走的时候,也还是难分难舍的……我跟他们无冤无仇的,我就是来讲一个公道,我们干部不要去伤害人民的利益。”
梳理下来,领导人在地方基本上都称得上是改革先锋:李长春在沈阳促成了中国第一家企业破产、俞正声在烟台被称为“房改总工程师”……这也是他们能够迅速获得提拔的一个重要原因。
做事,把握大势就非常重要。
众所周知的是,汪洋在安徽铜陵以一篇《醒来,铜陵!》拉开了一场有关思想解放的大讨论,以及随后的打破“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等大刀阔斧改革。这些举措与1992年南巡后的大势不谋而合。
当然,不是每个地方官员都能遇到这样的时代节点,也不是每次都能提前把脉历史。这时,等趋势已经开始明朗,机遇也来了,就要抓得住。
俞正声之所以能在烟台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是因为此前国务院已经将烟台、唐山、蚌埠确定为全国房改试点城市。
这是个艰巨的任务。俞正声曾直言,“住房制度改革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它比放开菜价、肉价困难得多,比机构改革还困难。但是,即使困难,现在也要动手搞。”
但同时也是难得的机遇。正是从烟台开始,俞正声奠定了在中国改革开放棋局中住房制度改革领域的地位。
1997年,俞正声出任建设部副部长。有记者问他,“您在烟台当市长的时候就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房改,在青岛当市长的时候,又把市委市政府机关大楼给卖了,当时引起了很大争论。不过连房地产专家都评价说,这是非常高明的决策,请问,这对您出任建设部部长有没有什么关系?”
俞正声没有正面回答,也没有否认。
李长春推动企业破产,抓住的是一篇文章。
1984年,在沈阳市委常委会上,时任市长的李长春说:“我主张像这样长期亏损的企业应当倒闭。但是这个破产倒闭的办法究竟是姓资还是姓社呢?这问题我吃不太准。”
在座一名市委常委看到过《瞭望》上讲对长期落后企业破产处理的文章,说:“长春同志,你不是想知道姓资还是姓社吗?《瞭望》上面好象回答了这个问题。”
李长春看了,正合他的胃口,就拍板起草企业破产倒闭办法。
只要做事,非议是避免不了的。
当时国家的《企业破产法(试行)》草案成型,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首次审议时, 50名发言者中41 人反对,只有9人赞成。
李长春多年后回忆称,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辩论了,有人说‘搞什么破产’、‘破谁的产’,压力也是很大的……”
非议来了,不妨轻松应对。
《炎黄世界》杂志刊登的《习近平与农民作家贾大山》一文透露,贾大山曾用诙谐的语言勾画出习近平在正定搞改革开放的特点:“他不是穿西装的改革者,锐意进取而锋芒毕露。让人们接受历史性变革的同时,还能优哉游哉地喝上一盅。这是一位含笑进取的改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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