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鼓舞
借法律援助诉讼维权
对于失去女儿的张林伟来说,日子同样曲折而漫长。
女儿死亡的第二个月,张林伟抱着吃剩下的五盒劣质奶粉,送到阜阳市疾控中心检测。结果出来,送检的奶粉蛋白质含量仅为2.56%,远低于国家标准18%。
依据这一结果,2003年12月,张林伟与销售奶粉的超市、供应奶粉的食品公司达成协议,由超市和食品公司赔偿张林伟1.2万元,三方约定,此事就此了结。
张林伟起初安慰自己,女儿已经没了,又能怎么样呢?
但接下来的事让他始料未及。
赔偿协议达成之后,张林伟只从超市拿到了5000元。他几经打听,才知道食品公司早就将赔偿的1.2万元拨给超市,只是超市负责人不肯足额给付。张林伟又向周棚镇工商所求助,超市这才又拿给了他2000元。
“我女儿命都没了,他还把赔偿当生意,想从中赚一笔!”有些愤怒的张林伟向媒体诉说了自己的遭遇。报道之后,迫于压力的超市又拿出了3000元。加上此前赔偿的7000元,仍欠张林伟2000元。
不久,当地政府将1万元慰问金送到张林伟手中,并表示可以提供法律援助。一位律师也从上海赶来,表示愿免费为张林伟维权。
张林伟备受鼓舞。2004年6月,他将食品公司和超市负责人诉至阜阳市中级法院,索赔近25.4万元。
从此,张林伟踏上长达9年的维权路。
艰难执行
六万余赔偿只拿到四万二
即便有了法律援助,张林伟的诉讼也并不轻松。
开庭时,食品公司辩称,蓉蓉生前除患有营养不良综合征外,还患有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弱,其死亡不能排除这一原因。
张林伟又转而寻找证据。
2004年7月,他拿到了女儿的死亡鉴定。
这份由安徽省公安厅出具的刑事科技鉴定书显示,蓉蓉死于严重营养不良。
凭借这一证据,2004年12月7日,张林伟与食品公司和超市负责人达成调解协议:由食品公司和超市分别赔偿张林伟夫妇5万元和1.2万元,且赔偿于协议生效15日内履行完毕。
接下来便是等待。
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食品公司与超市负责人履行赔偿。
2005年3月2日,张林伟向阜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扣下了食品厂的一辆普桑轿车。任食品厂法定代表人的哥哥表示,可以代为赔偿3万元。但他要求张林伟放弃其余2万元赔偿,与食品厂的赔偿就此结清。
张林伟选择再次妥协。
说起当初的决定,张林伟直摇头:“当时不该放弃,这毕竟是赔偿孩子生命的钱啊!”
经张林伟一再争取,超市于今年夏天终于给付了最后一笔赔偿款2000元。也就是说,当初调解约定的6.2万元赔偿款,张林伟最终拿到的只有4.2万元。
“打官司太费时间,到最后心力交瘁,还不如打工去挣这些钱。”坐在屋里,谈起自己走过的维权路,张林伟甚至感觉有些窝囊,他的眼神不时飘向屋外,声音踌躇而缓慢。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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