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民其人
张旭民,1960年出生于一个干部家庭,父亲是抗战时期的老党员、老八路。他16岁上山下乡,到农村锻炼,18岁到工厂当工人,22岁被选调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忻州分院当法警,此后考录了国家干部、考取了法律本科文凭,成为一名公诉检察官。
1987年、1988年,张旭民连续两届被评为山西省、地两级优秀公诉人,并于1988年11月被选调至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起诉处,担任办案组长,承办进入省检察院程序的起诉案件,指导下级检察院的起诉业务。
1993年3月,山西省纪委将雁北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王福水涉嫌受贿一案移交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旭民经过认真调查后发现,省纪委移交的王福水的受贿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
然而,很多人认为,该案是省纪委交办的,省检察院是奉命办案,作无罪处理,不好交账。因此检察委员会讨论时,有人拿出了个折中的意见,即认定有罪,但免诉释放。张旭民坚决反对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搞折中,一再坚持无罪的意见。但鉴于检察委员会已形成决议,只好起草了《免于起诉决定书》。
半年后,经被告人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撤销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对王福水的免于起诉决定,作无罪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这个决定,给了‘奉命办案’者一记响亮的耳光。这是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史上的一个深刻教训,同时也巩固和增强了我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执法理念。”张旭民向时代周报记者坦言。
王福水案宣布无罪后不久,晋南夏县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惊动中南海的案件—1994年5月2日,司马光祠堂11尊泥塑雕像被盗,盗贼将泥头锯下,走私贩卖到海外。新华社的《国内动态清样》报道了这一事件后,中央高层领导批示:山西是古代文物集萃地,一定要保护好地上地下的文物。
当时,晋南地区盗掘古墓,走私、贩卖文物的犯罪活动非常猖獗,而晋北地区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也屡禁不止。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山西省委组织开展了一场以打击文物犯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为中心的“南征北战”专项斗争。
张旭民参加了是次作战的核心工作。专项斗争过程中,山西省政法委对张旭民进行了通报表彰,山西省委、省政府给他记了个人三等功,并于1996年 7月提拔其担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专项斗争结束后,张旭民受到山西省政法委通报表彰,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给他记了个人一等功,山西省委、省政府授予他“山西省劳动模范”称号,《山西法制报》以“硬汉张旭民”为题,对他的事迹进行了详细报道。
不过,在“南征北战”办案过程中,张旭民的腿部受了伤,至今走路仍一瘸一拐。由于腿伤反复发作,2004年,他被迫离开办案一线,由副处长改任正处级检察员,退居二线。2005年腿伤治愈后,他留下了跛行后遗症,经民政部门评定,为“五级因公伤残”。评残以后,张旭民被安排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新组建的巡视组工作。
在三年的巡视工作中,张旭民连续两年在检察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党员,并获得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检察荣誉勋章,其人物、事迹载入《山西省检察机关功臣名录》、《中国优秀检察官荣誉档案》和《中国精神文明大典》。
决绝离去,抗争不止
2001年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进行机构改革时,张旭民已担任副处长5年了,可是政治部在排名时,趁他住院手术之际,故意将他排在试用期副处长后面,以“工作失误”不了了之;2005年发放医疗补助时,政治部再次“失误”,给普通患病人员每人发放了5万元,而张旭民公伤后8次住院、7次手术,补助名单竟然遗漏了他的名字;2006年推荐干部时,政治部第三次“失误”,又将推荐名单上他的名字遗漏。
而2009年的竞争上岗事件,则是政治部对张旭民的第四次“失误”。
是次,当张旭民看到自己的推荐37票、笔试75分的成绩后,第一感觉是:政治部又“失误”了。可是,公示榜上其他几位各方面条件和人缘都不错的老同志得票也很少,不是27票,就是37票。而个别来院时间短、人们还不太熟悉的新同志,得票却高得惊人,而且数字也很奇特—188、168—都是一些非常“吉祥”的数字;笔试成绩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个别勤奋好学的业务干部,成绩一般。而个别既未搞过检察业务,又非法律院校毕业的竞聘者考分并不低。当看到这些情况后,张旭明的第二感觉是:作弊了。接下来,脑袋“嗡”一声:有人违法犯罪!
事实上,当时不仅张旭民有疑虑,很多竞聘者都对上述这个千奇百怪的公示提出质疑,要求政治部依规复核。在一片质疑声中,政治部主任严奴国躲躲闪闪,拒不受理大家的复核申请。此后,在多次申请复核时,张旭民都明确表示:请严奴国、岐李娃二人回避。但是,多次复核都在开始后不久即停止。
张旭民在认真研究了录音取证的合法性后,公开拿着录音笔,逐个走访了竞聘工作的总监票人任保庭、计票员王继红、监票员王建勇和后来参与调查造假的调查组组长宿永旺,获取了政治部对选票进行造假的证言、物证和书证。
2013年6月4日,山西省纪委、省政法委、省委组织部根据山西省委书记袁纯清的批示,联合派员到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调查了解张旭民反映的选票造假问题。
张旭民回忆,当日上午10时,他进入检察院四楼会议室,发现现场架设着大型摄像机,气氛凝重,座无虚席。桌子上摆好了“复核资料”,铺开了签字表,摆上了签字笔,准备在“复核”后,让举报人及在场者都当着省委调查人员的面,签字确认复核结果。复核时间是上午10时至12时,不能超过两个小时。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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