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故宫盗窃案石柏魁 2012年2月17日故宫失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石柏魁在出席审判庭审时并未全程站立,而被获准坐下。
薄熙来所说的“外围证据”是什么?
1.法理
在法律上,并没有“外围证据”这种分类。而在学理上,根据不同分类标准,通常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等几种分类方式。
2.实践
在行贿受贿案中,因为案件行为通常都很隐秘,多数没有文字、帐据等直接证据,能用于定案的直接证据,多为行贿方的证言和受贿人供词。而双方都有罪,收集口供非常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间接证据就是确认定罪的重要依据,比如贿赂款物的来源和去向,受贿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情况等。由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据链节越多,结合越密切,其证明作用越大,犯罪嫌疑人翻供的可能性就越低。
薄谷开来有没有作证的义务?
1.配偶也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案件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侦查机关和公诉机关可以传唤被告人的近亲属作证,被告人近亲属不能拒绝,他与其他证人一样有如实作证的义务。
2.配偶没有出庭作证的义务
被告人的直系亲属只有在侦查、起诉阶段提供证据的义务,却并没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新《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新刑事诉讼法考虑到强制配偶、父母、子女在法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指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维系,明确免除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出庭作证义务。
3.配偶可自愿出庭做证,但证词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但法律并不剥夺直系亲属出庭作证的权利,只要证人有此意愿,就可以自愿出庭。关于当事人亲属作证的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只有在其能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且对方无相关证据反驳的情况下,才可以予以认定。
4.证人提供的其配偶有利的证言,证明力受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又进一步规定,“证人提供的对与其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其立法初衷是要求法院对这类证据持十分谨慎的态度。
薄熙来翻供是不是不老实?
1.翻供是权利
翻供并未为我国刑诉法所禁止,被告人翻供并不等于不老实,“认罪态度不好”。
翻供属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合法正当的权利,是被告人刑事辩护权的具体体现,也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需要,保障了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权利。
2.翻供也是口供
“翻供”作为自我辩护,是口供的特殊形式,据实翻供,恢复了案件的客观事实,经法庭查证属实,则是据以定案的证据。
3.为何会翻供
假如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非自愿进行供述,在起诉、审判阶段便可能会推翻原供;在欠缺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下,盲目承认有罪,如果一旦发现判罚与设想不同,也会推翻原供。
4.翻供有风险
翻供行为客观上推翻了以前供词,犯罪嫌疑人就失去了获得减刑的机会。如裁决认为系恶意虚假翻供,不仅将使其丧失了从轻处理的权利,而且虚假恶意的翻供也可作为不利被告的证据采纳,从而面临更加不利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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