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济南中院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滥用职权罪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薄熙来与王立军当庭对质。薄熙来:“你觉得你有能力负责在美国来保护瓜瓜,你有这个能力吗?”王立军:“让我保护瓜瓜,这句话你基本上每周都说,你说‘我们家里就这么一个看起来比较出息像样的。’”
薄熙来一家全家福。
【庭审现场】(8)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本庭建议公诉人在发问时,包括被告人在发问时,要简明扼要,紧紧围绕焦点。
公诉人:可以。
审判长:下面公诉人继续发问。
公诉人:免去王立军职务的常委会什么时候召开的?
被告人: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在召开常委会之前,公安部有无回复?
被告人:记不清了,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常委会通过以后,什么时候宣布的免去王立军的职务?
被告人: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2月6日晚上凌晨听到王立军叛逃的消息,都是谁到你家里汇报的这个事?
被告人:我记不太清,记得有市委常委秘书长翁某某,可能有安全局长王某,还有市委办公厅主任吴某某。
公诉人:当时薄谷开来参加这个会议了吗?
被告人:这个不是一个会议,当时他们听到王立军叛逃的消息,急急忙忙来找我,当时是深更半夜,当时我和薄谷开来在二楼,听说有什么事,急急忙忙下楼去听听情况。自然谷开来跟我一起下来。起诉书把它定义为会议是不准确的。
公诉人:当时他们汇报的主要情况是什么?是谁主要汇报的?
被告人:记不清了,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当时薄谷开来提什么建议了吗?
被告人:当时大家说到王立军跑,应该怎么办,大家七嘴八舌商量如何稳定局面,谁说了什么,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根据案卷材料显示,薄谷开来提出由医院出具王立军有精神疾病的证明,这件事你记得么?
被告人:谷开来提到过王立军精神有问题,医疗证明的事情,开来可能提出了这个事,我不排除,因为我记不清了。
被告人:院长和神经科的主任就拿出了一份东西,而且他们拿到的东西并不是虚假。
公诉人:诊断证明什么时间拿到的?
被告人:那我就不记得了。
公诉人:在诊断证明出具以后,到了2月8日上午重庆官方微博发布了王立军休假式治疗的消息,当时翁某某请示过你吗?
被告人:休假式治疗概念我没有,也不是我发明的,翁某某请示我的情节我完全没有印象。
审判长: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被告人,从11·15案件案发到1月28日,就是王立军在1月28日晚上给你提到谷开来涉嫌杀害尼尔这个事,这中间有人跟你提过谷开来与11·15案件有关的事情?
被告人:没有。
辩护人:1月28日当时王立军给你所谓的汇报提到谷开来涉嫌11·15案件时有无要立案侦查的意思?
被告人:没有。严格的讲不是汇报,而是推开我的门告诉我有个杀人的事跟五哥有关,我认为不是正式的汇报,感觉显得很亲近想跟我说两句。
辩护人:两个事情想核实:在1月29日上午你在办公室打了王立军一耳光,根据证人郭维国讲1月29日的晚上五点以前,应该说是傍晚在机场的路上你又把他叫回来问他到底谷开来有没有杀人的事儿?
被告人:郭维国讲经过毒物化验排除他杀的可能,郭维国很明确认为谷开来没有杀人,而且证据都是确凿的。
辩护人:证人张晓军证实,1月29日或1月30日你在三号楼也就是你住的地方,晚上散步的时候,曾经将他叫过去又问他是不是他与谷开来杀人的?张晓军当时予以否认,有没有这个事儿?
被告人:有这个事,张晓军是谷开来最亲密的跟班儿,所以我问了张晓军。
辩护人:具体他们去办诊断证明的过程你了解吗?
被告人:具体的过程不了解。
审判长:下面请公诉人对该项犯罪事实进行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申请王立军出庭作证。
审判长:根据庭前控辩双方的申请,本庭经过审查,控辩双方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的规定,准许并已通知证人王立军,请王立军出庭作证。
审判长:证人陈述身份情况。
证人:53岁,蒙古族,大学文化,原工作单位是重庆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
审判长:证人,你与被告是什么关系?
证人:上下级和朋友关系。
审判长:证人,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出庭作证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听清楚了吗?
证人:听清楚了。而且我不仅是证人,还是薄熙来案件的被害人。
审判长: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
审判长:请法警将保证书交本庭。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