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秀峰一案波折重重。
秦秀峰这次回到西宁,正值连日阴雨。腰椎间盘突出引发的疼痛,在湿冷中更加难缠。43岁的他右手拄着拐杖,走路缓慢,双鬓斑白,看起来像个老者。他坐在出租车里望向窗外,感慨西宁变化太大。
秦秀峰这次的目的地是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1993年,西宁市公安在东川湟水河边发现一具尸体,警方认定,死者郭宝龙系被他人用铁丝勒住颈部致命。15年后,秦秀峰作为犯罪嫌疑人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被捕。
2009年,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秦秀峰故意杀人罪成立,他被判无期徒刑。秦秀峰上诉,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次年,西宁市中院再审,判决秦秀峰故意杀人罪成立,处有期徒刑15年。秦秀峰上诉,青海省高院再次做出发回重审的裁定。2011年,西宁市中院再审此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秦秀峰无罪释放。
秦秀峰在西宁市第二看守所度过了1000多天,他向西宁市中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但被驳回。随后,他向青海省高院提起复议,至今9个月未有结果。西宁市中院不予赔偿的理由是秦秀峰故意作虚伪供述,而秦秀峰认为“虚伪供述”正是警方刑讯的结果。
犯罪嫌疑人根据现有材料,警方在15年的调查里,凭两项口证指认秦秀峰有犯罪嫌疑
1993年5月8日一早,一名送奶工发现河中漂浮一具尸体后报案。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时任副局长张海宁带队勘查现场,尸体高度腐败,颈部缠有铁丝。法医鉴定认为,死者系被他人用铁丝勒住颈部,窒息而死。
尸体已腐烂,无法辨认面孔,家属通过辨认死者衣着,认尸时间不一,甚至出现认尸晚于火化的情况。公安机关最后确认,被害人为郭宝龙,西宁市居民,时年19岁。
秦秀峰年少时随父母迁居西宁,郭宝龙死亡时,他23岁,在青海省第一毛纺厂工作,与郭家同住一栋家属楼。他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
根据现有材料,警方在15年的调查里,凭两项口证指认秦秀峰有犯罪嫌疑。
秦秀峰的朋友张东伟是青海省汽车五厂职工。1992年,张东伟涉嫌两次参与偷窃青海省第一毛纺厂的羊毛。第一次是秦秀峰协助张东伟所为,第二次是和郭宝龙、侯志伟等人所为。1993年4月26日前后,张被收容审查。
笔录显示,张东伟因郭案接受讯问时并不知道要交代什么事,在警方做了思想工作后,他开始交代。
张东伟称,1993年4月19日前后,偷窃羊毛一事近于败露,秦秀峰找他商量逃离西宁。张东伟询问是否只有秦张二人逃跑,秦秀峰答,“你放心,尕伟(侯志伟)已经跑了,二平(郭宝龙)已经不能说话了”。张东伟认为,“以秦秀峰得意洋洋的神情看,二平已经死了。”他猜测是秦秀峰所为。
秦秀峰称他未与张东伟进行过这番对话,张东伟则对南都记者称,许多事不清楚,许多事忘记了,他不想再与这起案件有任何关系。
郭宝龙被害前后,秦秀峰离开了西宁,这给人以遐想。即便在秦秀峰被无罪释放后,郭家人对此仍存质疑,“人要不是他杀的,他为啥要跑?”
秦秀峰解释,尽管没参与第二次盗窃,但他仍夜不能寐,开始服食安定片。可又遇年幼的侄子误食安定片,差点失去生命。由于担忧与自责,他回到山东菏泽。
指控秦秀峰的另一项证据是沈玉峰的举报。沈玉峰原是毛纺厂职工,与秦母彭玉梅相识。1998年,他应彭玉梅之邀,到其承包的南京长江二桥工地干活。秦秀峰此时在工地任职,化名李玉成。
沈玉峰举报称,一次酒后,秦秀峰坦承自己杀了二平(郭宝龙)。
秦秀峰称,他与沈玉峰不熟,也从未一起喝过酒,沈玉峰在工地上常偷拿材料卖钱,母亲曾因此责骂过他,他由此记恨在心,举报纯属报复。至于化名,仍是为了躲避盗窃案。
“如果我杀人潜逃,怎么会找老同事来干活呢?”秦秀峰说。
公安机关最终采信了张东伟和沈玉峰的指证。
有罪供述秦秀峰提供了一份申诉表,记录了他数次申诉被冤、控诉遭刑讯、请求验伤
2008年4月,沈玉峰在温岭市去世。同年11月27日,秦秀峰在连云港被捕。被捕当天以及当年12月5日、6日、9日、22日,秦秀峰接受讯问,均做出有罪供述。
笔录显示,秦秀峰供述与张东伟共同杀害了郭宝龙。秦秀峰告诉张东伟,郭宝龙得知其偷窃省第一毛纺厂,借此敲诈自己。张东伟建议打郭宝龙一顿,并把钱要回来。4月22日,二人将郭宝龙约到湟水河边。张用石头砸郭宝龙头部,秦取出事先准备的铁丝绑住郭双肩,打斗中,铁丝滑至郭宝龙的脖子,并令其窒息,郭宝龙后被抛入河中。
秦秀峰说自己是受到威胁和刑讯才做出有罪供述的,2008年12月6日,在城东区分局,一名办案人员问他,是否知道刑警队的刑字怎么写,秦秀峰称不知道,讯问人告诉他,刑就是不开口就开刀。随后,他被反扣在审讯椅上,被连续吊着长达10个小时,手脚因此受伤。回忆这些,秦秀峰差点流出眼泪。
“笔录上那些字,很多我都认不识,我就签字了。”秦秀峰说,供述并不符实,比如杀人动机是遭遇敲诈,但郭宝龙同样参与盗窃,且数额更大。
2009年,时任城东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指导员的鲜志伟出示了一份情况说明,表示办理案件和制作笔录期间,没有任何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的行为。
城东公安分局拒绝了南都记者的采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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