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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爆炸案:为保错案 家属律师专家警察接连被抓

www.sinoca.com 2013-05-23  南方周末


  编者按:纠正、赔偿、道歉、问责,还不是一起错案的终点。当司法机关展现反思勇气,不仅仅是“震撼教育”,也是形成防范冤假错案机制、重塑司法公信力 的契机。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近着文强调,要高度重视程序公正,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注重司法全过程的公开,等等,无不是对近年来典型错案的深刻总 结。

  12年前发生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值得细细剖析。一起从司法文书就能看出严重问题的错案,在被全国媒体持续不断报道的7年间,何以还理直气壮地将错就 错?与案件相关的人员,从家属、律师、到警察、鉴定专家、乃至法官,几乎无一幸免被卷入漩涡。一个纯粹的刑事案件,何以演变成地方的“最不稳定的因素”?

  2013年5月3日,福建高院正式宣判,涉嫌制造福清纪委爆炸案的上诉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无罪。

  12年间,这起蹊跷的爆炸案像一个黑洞,吞噬一切――不仅五名嫌疑人,家属、律师、警察、法官、鉴定专家,几乎无一幸免。“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嫌疑人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说。

  梳理此案,“递罪”或“罪错递增”的逻辑清晰可见:错误从最初的侦查发端,此后的每一个环节,制度性护短的自动决策和行动,使得连环的错误得以顺利实施。一步错,步步错。

  侦查无限扩大,抓了几家人

  这起爆炸案不普通,地点:纪委。

  2001年6月24日上午,福建省福清市纪委办公楼,一个红色的邮包(手提袋)早早地等在了一楼信访接待室门口,触动它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不幸殒命。

  时值全国范围内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治爆缉枪”为打击重点。福清市公安局一份文件显示,上级公安机关指示:要专案专办,采取强有力的侦查措施,全力侦破,挽回影响。

  福建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时任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担任专案指挥部总指挥,时任福清市公安局局长林孜任专案组组长,成员多达四十余人。

  两类人成为警方的重点怀疑对象:掌握爆炸技术的人、近年来受到纪委查处的人。被纪委处分过的国企老总陈科云进入了警方视野,成了“主谋”。

  各种相关的人员几乎都被排查过,惟有受害司机的领导例外。案发当日是星期天,这位普通司机正是在接到福清市纪委一位副书记的传唿后,才赶到单位。

  该案的辩护律师王玉刚认为,警方不去追查被害人吴章雄为何在那个时刻去纪委办公楼、为何要触动炸弹,而是全力追查受纪委处分过的人,犯了“方向性错误”。

  2001年9月13日,陈科云、谢清夫妇被警方抓捕,随后,陈科云的妻弟谢建灿、谢建忠也相继被抓捕。在此之前,陈科云的司机吴昌龙也被警方拘捕。

  谢建灿被关了26天,他的弟弟谢建忠则多关了一个月才获释,但警方一时找不到开脚镣的钥匙,不得不请来锁匠,50元开锁费由谢承担。

  与诸多错案没什么两样,在用了各种让嫌犯不得不开口的办法之后,一个完全建构在口供之上的“报复泄愤”的“事实”形成。

  2001年底,警方高调宣布,福清爆炸案告破。

  曾有疑似真凶的线索出现,但被警方错过。

  2002年1月起,嫌疑人谢建灿的妻子黄秀芳多次接到一陌生男子打来的匿名电话,对方告诉他,陈科云等是被冤枉的,真凶另有其人(提到了真凶名字),还提供了与爆炸有关的物证(一小块炸药样本)。

  2002年4月15日,律师林洪楠陪同黄秀芳前往福建省公安厅报案,但对方以该案已告破为由,拒绝立案。

  不久,黄秀芳移民前往阿根廷,不到一月,即被不明身份者枪杀于异国街头。据陈科云妻子谢清介绍,黄秀芳被一枪打中心脏,与黄一起的丈夫谢建灿幸免于难。该案至今未破。

  “协调”检法,传唤家属、律师

  后来的事实证明,尽管检法的制约有限,但并非没有机会及时拦截错误。

  检方起初亮起一盏红灯。对涉嫌包庇罪的第五被告人谢清是否需要批捕,福清市检察院有不同意见。

  资料显示,2001年11月27日下午,福清市政法委召开案件协调会,时任福清市政法委书记陈振英――即负责该案破案的总指挥、副书记林江春参加。会议认为,该案重大,建议检察院批捕。会一开完,谢清即被批捕。

  《福建日报》一份内参显示,2002年6月,福州市检察院的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还在福清,时任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宋立诚便下令福州市检察院马上将此案交福州市中院审理。

  于是,2002年7月下旬,当福州中院接到起诉书时,该案的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都未随卷,根本无法审理。

  另有资料显示,在2002年8月23日的案情汇报会上,省里相关领导提出要根据“两个基本”(“严打”时的刑事政策:对刑事犯罪分子,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将该案办成铁案。

  “此后,福州市政法委也相应开了汇报会,会上的分歧意见,更多、更尖锐。”福建司法界一位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

  经过多次退回补充侦查,2002年11月28日,福州市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福清爆炸案。庭上,被告人集体喊冤,律师一致作无罪辩护,审判遂成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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