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牵出神木购房团?
“房姐”背后似乎还隐藏着更为庞大的“购房团”。2012年9月,北京市朝阳法院受理一起因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被告除了“房姐”还有其“合伙人”高引娥。“龚仙霞”被当地公安机关注销后,高引娥也被查出存在不止一个户口。《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神木县多个政府机关网站后发现,2010年一份政府工作通知的落款写着“县食安委办公室联系人:高引娥”。记者根据文后所附的电话多次拨打,均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有网帖称,龚爱爱和高引娥的大部分物业购自北京某著名地产公司。顺着这条线索,杨利平这个名字也引起注意,作为高引娥的合伙人频频出现。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在龚爱爱的同事中也有一个“杨利平”,职务是神木县农商行副行长。是否同一人?尚无明显证据。
姐律师称“房姐”或涉嫌多种罪名
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立案侦查“只是开始”
南都讯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秀霞律师表示,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立案侦查这只是一个开始,根据目前的情况,龚爱爱很可能将会涉嫌多种罪名。由于伪造身份证的行为很明显,公安机关以此罪抓捕她是正确的。
范秀霞解释,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按照刑法规定,该罪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范秀霞强调,根据媒体报道,龚爱爱本人有4张身份证,4个户口,依据国家正常的户籍管理制度,一人只能有一个身份证,一个户籍信息,依据刑法规定,龚爱爱肯定涉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龚爱爱还涉嫌如下犯罪:在北京拥有大宗房产,巨额财产来源是否合法成疑;其银行副行长身份可能涉及挪用公款、贪污等相关犯罪行为。但律师同时表示,这些都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之后通过相关刑侦手段来调查;但这些都需要调查结果出来之后才能确定。
此外,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还曾表示,龚爱爱如果是与民警串通密谋,还构成滥用职权的共犯;如果给办理民警行贿或送礼,还可能构成行贿罪。
当事民警涉嫌渎职罪
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许兰亭还认为,当事民警有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和指控,具体来说就是滥用职权罪或是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一般是指过失,就是应该审查出来而没有审查出来。比如说对虚假的申报材料,他应该审查而没有审查出来这属于过失,就是玩忽职守罪。如果明知是虚假的申报材料,还给办理,那就是滥用职权罪。
陕西房姐在何处被抓到成谜 相关部门拒绝透露
1月30日,神木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总行。“房姐”龚爱爱曾被聘为该行副行长,现已解聘。新京报记者周岗峰摄
原标题:神木警方刑拘房姐
“房姐”事件回顾
2013年1月16日-21日
16日:网曝神木“房姐”龚爱爱两套身份,在京20多套房。
17日:龚爱爱最后一次公开露面。
21日:查出龚爱爱在陕西神木两套住房。
2013年1月22日-24日
22日:查出龚爱爱有四户口,其中一个在北京。北京警方调查。
23日:公安部关注。
24日:公安部成立调查组,龚爱爱在京房、车被查封,户口注销。北京警方对龚爱爱事件立案调查。
2013年1月25日-30日
25日:最高检挂牌督办房姐房妹事件。
27日: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立案。
30日:公安部通报陕西、山西、北京共7人被刑拘,含4名民警。
2013年1月31日-2月4日
1月31日:北京警方证实,截至目前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
2月4日:经榆林市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陕西省神木县了解到,当地警方已于1月27日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人大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现仍身为神木县和榆林市人大代表的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
经相关部门调查,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木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神木县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由自然人、县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发起的区域性股份金融机构,无国家资金和集体资金入股,属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龚爱爱本人系长期合同工,非国家公职人员,是单位聘用的副行长。2012年6月因要管理家族企业,龚爱爱向单位递交了辞呈,2013年1月2日,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批准其离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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