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飞龙遇害后,妻子改嫁,留下一对年幼的儿女。
周飞龙的家一贫如洗。周来凤供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的法律文书。周来凤供图
一起致人死亡的抢劫案,第一被告人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在二审判决中,被法院改判死缓。由此导致被害人亲属不服且持续上访。
在被害人亲属眼中,此案是又一起“李昌奎案”:第一被告人是刑满释放人员,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然后焚尸灭迹。虽然法院判决被告人承担巨额民事赔偿责任,但被告人无赔偿能力,被害人家庭未获得一分钱赔偿。
人没了,又没获得任何赔偿,被害人亲属因此对改判充满愤怒。“李昌奎案”再审后,被害人亲属看到了希望,因为该案由广东法院判决,他们在上访中将该案贴上了“广东版李昌奎案”的标签,想讨个说法。
受害人被刺死后又被焚尸
个头不高的湖北监利县人周来凤来北京做家政服务已经5个月了。几年前的一天,当她哥哥周飞龙的手机拨不通时,她没想到这竟会改变一个家族的命运。
2008年10月22日,周来凤的弟弟周飞虎患了重病,去深圳投奔哥哥周飞龙。2008年到深圳打工的周飞龙,花了两万多元买了一辆小面包车,帮别人拉货挣钱。那天早上,周来凤给周飞龙发短信,问弟弟的病情,两人有来有往,但哥哥突然就没回短信了。周飞龙回的最后一条短信仍然保存在周来凤的手机里,时间是 9时38分。
“我有不好的预感,于是就打他电话,但没人接。”周来凤说,一直到11时许,电话才打通,那边是一个陌生的声音,对方很不耐烦地说,你哥哥在高速路上,不方便接电话。周来凤要求由哥哥接电话,但电话突然被挂断了。
周来凤赶紧与嫂子龚丽梅取得联系,龚也在深圳打工,她与几个老乡迅速到派出所报警。即使心里作了最坏的打算,他们也没料到就在他们报警的时候,周飞龙已经被刺死了。
2008年10月23日凌晨,有人开车经过深圳龙马新村,看到路边的水沟里有东西在燃烧,从火光中隐约可看到是一只人的脚,于是马上报警。家属很快得知,遭遇这一惨剧的正是周飞龙。
周来凤说,惨状令她永生难忘:“我们去认尸的时候根本就不敢确认那是我哥的尸体,因为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就只剩下皮鞋商标和皮带卡子的牌子,全身无一处能辨认。”
案件很快得以侦破,周飞龙是被湖北人唐海燕和徐仁阶杀害的。警方查明,第一被告人唐海燕,生于1974年,是刑满释放人员。早在1994年,唐海燕就因犯流氓罪、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03年才刑满释放。
另一被告人徐仁阶生于1961年,无业。
2008年10月8日,唐海燕和徐仁阶已实施过一起抢劫,抢得一辆捷达车和一部手机。他们强行让受害人吞服安眠药,然后将其扔在深圳龙山墓园附近的草丛中。
其后,两人又预谋抢劫面包车获利。10月22日9时许,徐仁阶到龙华影院,说要拉货,找到了正在这里等活的周飞龙。上车后,按照计划,徐仁阶给唐海燕打了个电话。车到龙华街道玉翠新村后,唐海燕上来,坐在副驾驶位子上。
两人很快实施了抢劫:徐仁阶从后面勒住周飞龙的脖子往后拖,唐海燕在前面帮忙。拖到后排后,两人把周捆了起来,然后唐海燕开车,徐仁阶搜周飞龙身上的东西,结果搜出一张银行卡,他们要求周飞龙说出密码,周飞龙不停挣扎。唐海燕拿出事先买好的水果刀捅到周飞龙的脖子里,周飞龙因左右颈总动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当晚,两人将周飞龙抛尸龙马新村附近的水沟。23日凌晨,唐海燕回到抛尸地点,把带来的两瓶汽油浇在尸体上,然后点火焚尸。
此案一星期内即得以侦破,2008年10月28日,唐海燕和徐仁阶被抓获。30日,两人被刑事拘留。
中院判处死刑,省高院改为死缓
对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家属没有异议。
2009年9月22日,深圳中院出具一审判决书。
深圳中院认为,被告人唐海燕、徐仁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两次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两被告人经事先预谋、分工负责,事中均积极实施对被害人的抢劫行为,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应按照全部犯罪处罚。
在庭审中,辩护人称,唐海燕在归案后向侦查机关提供了同案人徐仁阶的联系电话和大概的住址,有重大立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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