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她被刑拘,3月25日,被逮捕。在警察前往看守所向她宣布逮捕时,她又一次否认自己为投毒凶手。
但否认无济于事。7月29日,昭通市检察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她提起公诉。
案件由昭通市中院开庭审理。开庭时,钱仁凤又一次称冤枉。对此,中院判决书这样记载:“被告人钱仁凤否认犯罪事实与客观证据相悖,不予采纳。”
9月3日,昭通中院判处钱仁凤无期徒刑。她不服,向云南省高院提出上诉。
上诉中,她突然不再喊冤。云南省高院刑事判决书这样叙述钱仁凤的上诉:“上诉称,一时之气造成惨痛结果,现有愧疚、心情沉重,请求减轻处理。”
对此,钱仁凤对杨柱称,上诉状是她请同监室监友写的,“担心二审被判死刑”,没做无罪上诉。
12月5日,云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疑点重重的证据链条
详细了解案件后,杨柱认为,仅凭钱仁凤的口供就定罪,属孤证。加上钱仁凤在讯问及庭审中都有翻供,判决有草率之嫌。
杨柱详细提出了以下质疑:
从卷宗看出,事后在现场找到的毒鼠强药瓶没有提取指纹。一瓶8毫升装的药瓶在还剩0.5毫升的情况下,何以能如此大面积投用?切开毒鼠强塑料瓶的菜刀为什么检测不出毒鼠强成分?
具体作案时间始终没有锁定。不管中饭还是午后加餐,抛开钱仁凤及付崇英,也有多名孩子同时食用,为什么仅有3名小孩中毒?
作案动机也很牵强。钱仁凤一直称自己与朱梅一家相处很好。朱梅及付崇英的调查笔录也能印证。即便钱仁凤供述自己曾与朱梅有口角,何至于要下此毒手?何况钱仁凤自己也面临中毒危险。
朱梅曾供述,当地人罗某及谢某与她有仇怨,罗谢二人先后两次偷盗过她和家人的现金。她家摩托车两次被人烧毁。为什么警方不把罗谢二人作为调查对象?
2012年12月,记者采访到朱梅及其姑父刘举学,两人证实,2011年朱家又被烧了三辆摩托车,其中一次还烧到一楼,当时,刘举学的儿子及孙子住在一楼,着火后,他们撬开窗户钢条逃生。
至今,朱家经受的纵火案查无结果。
记者了解到,曾经对朱梅家实施过偷盗的罗某,其父曾担任过巧家县公安局副政委,不过,此案发生前已调任其他单位担任局长,目前已退休。
记者在与巧家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人交流时了解到,当年办案的刑侦大队长刘仲清曾提为该局副局长,如今为白鹤滩分局政委。但该负责人以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为由,婉拒了记者对刘仲清等人的采访要求。
记者曾拨通刘仲清手机,他称自己在外出差,“事情已经过了很长时间,没印象了”。
记者联系昭通市检察院及法院,对方均回复以当时公诉及判决为准,不作新评判。
2011年8月22日,在杨柱帮助下,钱家以“原判认定事实证据不足,公安人员刑讯逼供等理由”,向云南省高院提起抗诉,要求再审。当年12月16日,抗诉被驳回。
接触过钱仁凤的云南省行动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翰中质疑:“像这种被定为有预谋的案子,如果当事人入监十年还在喊冤,至少需要打个问号。”
戛然而止的美丽梦想
十年了,钱仁凤由当初的17岁花季少女,变成如今27岁的“老太婆”。
2002年正月初六,当她走出巧家县崇溪乡南团村钱粮社的家,她有一个美丽的梦。
南团村钱粮社位于海拔1600米的陡峭山腰上,自然条件恶劣,种地仅能糊口,想赚钱得走到山外打工。
读完五年级就辍学的钱仁凤,曾认为自己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2001年的农历四月,她去了巧家县养护段王某家带小孩,不时,她会去附近的星蕊宝宝园托儿所转转,结识了朱梅。朱梅觉得她“老实,勤快”。当年农历九月,她进入托儿所当保姆,月薪100元。一个月后,朱梅把她的月薪涨到150元。
当年腊月二十六,钱仁凤回家,给父亲带了一条价值十多元的烟,还有几瓶橘子汁。
2002年正月初五,几个姐妹要钱仁凤请客,她爽快地答应了,买了10根棒棒糖。
正月初六,她背上一个小包,和几个姐妹一起出门了。
“爸、妈,我要去上班了”,这是她临行前说的最后一句话,给父母只留下一个背影。
走出大山并不容易。钱仁凤和姐妹们翻山下坡,步行5个小时,来到金沙江边坐车。
在路口,钱仁凤等人分别,其中两个姐妹去了昆明,她和另一名女孩去了巧家县城。
钱仁佐还记得十年前的场景,她说,那时,大家都只是十几岁的小女孩,向往山外的世界,爱美,但没钱。
钱仁佐是钱仁凤的堂妹。目前,她在昆明开店,丈夫从事建筑工作,生活境况渐有好转,女儿已经8岁。
钱仁佐说,如果不出意外,堂姐也许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至少像她一样,找一个实在人嫁了,也应该有了自己的孩子。
然而,从那个路口分别,她们的人生道路迥然不同,钱仁凤身陷囹圄,喊冤十年。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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