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者说
与其他食品标准一样,食品企业的态度对于《通则》制定和贯彻实施都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
按照《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4+1”: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按照原先的设想,中国强制标示核心营养素是“7+1”,这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标准相吻合,而美国等发达国家早已实施了“14+1”的标准。最终影响标准的仍然是部分企业的呼声。
“营养标签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4+1’只是一个开端,标示逐步增多是大势所趋。”杨月欣说。
南方周末记者日前在家乐福超市广州员村店走访时发现,尽管《通则》的正式实施是2013年1月1日,不过目前在国内一些知名品牌的预包装食品上已经能够找到营养标签。其中,乳制品类几乎100%执行,这得益于早已实施的特殊膳食营养标签。饼干、蛋黄派等点心系列产品的营养标签也较为全面。在速冻产品和糖果类食品中,湾仔码头、思念、广州酒家、喜之郎、旺旺等品牌已经实施了营养标签,而一些不知名的品牌,则尚未标注或标注尚不规范。
广州酒家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品控中心经理左敏儿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因为该公司很多是出口产品,需要与国外的营养标签标准接轨。从2008年开始,他们逐步把营养标签引入国内产品中。
左敏儿指出,《通则》实施之后,除了“4+1”之外,还多了不少新的检测项目,如果产品声称是“低糖、低盐、高钙、高蛋白、富含维生素的,”那么就需要把相应的营养成分标注出来。此外人造奶油类、反式脂肪等,也都需要特殊标注。
喜之郎集团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称,该公司于2008年开始在海苔、奶茶产品包装上标示营养标签,营养成分表参照了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在实践中,该公司发现营养素检验数值不稳定,同一批号产品在不同的检测机构检验时,营养素值可能会不同,而同一检测机构检验不同批次产品时结果亦可能有偏差,这往往会导致企业和监管机构在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和尴尬。
“消费者要会看”
据了解,在卫生部就实施营养标签征询意见时,一些食品行业协会提出,目前我国大部分消费者对营养标签成分表并不关心,也不重视,需先在全社会进行食品营养的宣导工作。
换句话说,“企业会做,消费者要会看”。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范志红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为消费者提了几个建议。
――要看清营养素含量的单位,有的是100g,有的是一瓶、一包。比如薯片能量太高,企业自己看着都不顺眼,就标小包装的量25g,消费者最好都以每100g食品所含量为准,以作出比较。
――如果要买豆浆,看每100g里蛋白质含量多少,有12%、15%、16%、18%,那一定要买含量最高的。喝豆浆主要想摄取蛋白质,蛋白质越高说明黄豆成分越多,不然就是碳水化合物含量高,这不是人们想从豆浆里摄取的。
――吃饼干又不想长胖,那就对比一下每100g的脂肪和能量的含量,谁低就买谁的。有消费者后来去饼干柜台上对比,发现自己最爱吃的脂肪含量高达30%。
――《通则》中值得注意的是NRV%,指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占相应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比如某奶粉100g,其蛋白质含量的NRV%是28%,也就是说吃100g奶粉,可以满足人体一天对蛋白质标准需求的28%。有的方便面钠的NRV%在90%以上,说明极端高钠,那么这一天就别再吃什么含盐食品了。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则认为,普通人群吃预包装食品并不多,但孩子吃零食比较多,因此除了必须标示的五种成分,还有一些非强制的含量未来也最好强制标示。比如糖精,在美国就会标注,本品可能对健康有害,在实验动物中发现可能致癌。而薯片最好能标出含有多少丙烯酰胺,进一步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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