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云阳县市政园林局李科长驾公车撞死瓜贩田章明。肇事的李科长承认,目前自己已支付给死者亲属80万元。死者家属称,李科长赔偿80万元欲私了,要求死者方不再追究,不在网上和媒体上披露此事。目前,由于警方没有结论,李科长的职务未免,仍在正常上班。
停在修理厂的肇事车
云阳县,目击者在讲述事情经过。
开公车撞死人 科长80万私了?
园林科长驾市政车辆撞死瓜贩,秘密赔偿80万元“私了”?20多天了,这名李姓科长仍在“正常上班”。云阳县市政园林局纪检组长告诉记者,李科长是因公驾车夜巡,但经济赔偿由其私人负责。昨日,记者从肇事者李科长口中得知,他已赔了死者方80万元。对此,律师称开车致人死亡,应负刑责。
瓜贩冒雨回家被撞身亡
8月7日晚的一场大雨,成了云阳瓜贩田章明、黄兴兰夫妻阴阳相隔的不祥预兆。
8 月28日,记者赶赴云阳新县城调查。事发地在云阳滨江大道“爽娃子副食店”门口,该店张老板回忆说:8月7日晚10:30许,天下着雨,门口公路上突然传来“轰”的一声,一辆皮卡车撞上了前面一辆三轮车,三轮车上的西瓜散落一地,引来上百人围观。他走近一看,皮卡车将一名男子撞死在路边的行道树上,一名妇女则被撞倒在路上。
记者在现场看到,副食店门口的行道树上还留有被撞的痕迹,树下的条石也被撞松了,仍未恢复原貌。
记者了解到,死者名叫田章明,伤者叫黄兴兰,二人系夫妻,住云阳县人和街道。黄兴兰的侄儿黄军告诉记者,事发当晚,姑父和姑姑在云阳新县城卖西瓜后开着三轮车回家,雨下得特别大,二人还在马路边避了一阵,后来见雨渐渐小了才重新开车上路,孰料一下子就阴阳相隔了。
黄军透露,当晚11时,他闻讯赶到现场时,肇事车司机已不知去向,只看到姑姑瘫坐在地上抱着姑父哭。黄军介绍,姑姑和姑父的三轮车才买3个月,二人靠卖西瓜维持生计。当晚,黄军紧急垫付了1500元送姑姑去云阳县人民医院救治,后来,肇事司机李树船主动承担了姑姑的6000多元医疗费。
记者从云阳县人民医院8楼外一科得知,黄兴兰住59床,其双腿软组织挫伤,关节、骨头未受损,目前可下地活动,无生命危险,肇事者已专门请人为之护理。
肇事科长自身赔了80万
肇事者是什么身份?肇事车到底是私车还是公车?
黄军透露,肇事车车牌号为渝F56627。记者随即在云阳爱车迷汽车快修中心找到了车牌为渝F56627的肇事车。记者看到,该车是一辆皮卡车,准载450 公斤,车上没有市政标识,右前方有深深的凹陷痕迹,右前灯、保险杠严重受损,挡风玻璃右前方有一条碎裂纹。该车后备厢内,还放置着一台地磅电子秤。
云阳县市政园林局承认,肇事者是该局园林李姓科长,肇事车渝F56627是市政用车,但不是执法车。
公车肇事,谁来负责赔偿?调查中,肇事的李科长承认,目前自己已支付给死者亲属80万元。
对此,黄军告诉记者:事发3天后,肇事者与死者亲属方达成协议,由肇事方一次性赔偿田章明亲属80万元,死者方不再追究。肇事方要求,不要对外声张,更不要在网上和媒体上披露此事。赔款很快到位,目前,田章明已悄悄火化下葬。
单位称其因公驾车巡查
调查中,有市民透露,李科长当晚并非因公出车。
云阳县市政园林局纪检组长谭登群的说法是,8月初那段时间干旱,8月7日晚,负责园林事务的李科长驾市政皮卡车渝F56627出去确实是因公,因为有洒水车在给林木洒水,李当时是去巡查。对此说法,死者亲属方感到不解,明明8月7日晚在下大雨,根本不需要动用洒水车给林木洒水。
既然是因公出事,经济赔偿由谁埋单?谭登群说,“虽说是因公,我们没叫他去撞人噻,当然该李科长自己赔。”
驾公车导致一死一伤,科长是否受到处理?谭登群透露,目前,由于警方没有结论,李科长的园林科长职务未免,他仍在正常上班。
肇事者到底如何处理?记者在云阳县交巡警大队事故中队采访得知,目前,警方仍在调查之中,事故责任认定尚未公布。
新闻连线
肇事者:雨太大导致车祸
重庆商报:有群众质疑事发当晚你喝了酒?
李科长:没喝酒。
重庆商报:你没看清前面的三轮车?
李科长:雨太大了,看不清楚。
重庆商报:你冒雨开车真是去巡查?
李科长:(沉默)
重庆商报:怎么不要求单位支付赔款?
李科长:目前是我“垫付”的。
律师说法
开车致死1人可判3年刑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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