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碰瓷 4月17日,一个来自延安农村、名叫曹永强的19岁小伙子,在陕西安康火车站出站口旁一家商店买水喝时,遭遇“碰瓷”,一番争执拉扯后离开,不久发现身上3000元现金丢失。他返回店内讨要,对方不承认。曹永强用打火机点燃衣服自焚,伤势较重,已转至西安救治。
一个人要遭受到多大的委屈,才会有此绝望之举?3000元现金因何不翼而飞,目前还有待警方查证,但对于一个来自欠发达农村的人来讲,3000元很可能是全部身家。已经确定的是,这家商店用“碰瓷”的手段讹诈顾客的做法真实不虚:他们设置机关,在商店柜台角上放置易碎的所谓“古董”,下面安装了能遥控的振动器,当顾客经过时,暗中操控,将“古董”震落,以此讹诈。
这个案例折射出的是道义缺失、道德沦丧。虽说是“互害”,但更多的其实是“被害”――就像这个19岁的小伙子曹永强,从农村来到城市,一脚刚跨进城市的门槛,就掉进了陷阱、遭遇了“碰瓷”、受到了陷害。没想到他还因此舍弃生命,让自己承受了“双重加害”!
五、窝里斗
前段时间,有内地人在香港地铁上吃东西,引发了一声嘴巴大战。是非之争,谁也说服不了谁。唾沫横飞,骂个痛快,结果呢?除充分表达了那些骂客们嘴功之强外,有没有从根本上反思我们的民族要不要开骂,有没有反思港人与内地人都是同根同源,五百年前是一家?这种对骂,根本也没有解决内地的女人今后不让孩子在地铁上吃东西;根本没有解决港人用合理的方式引导内地人“入港随俗”――对新文明的尊重与接纳。
事实证明,骂,斗,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因为,往往是为了骂而骂,为了斗而斗,没有触动问题的根源,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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