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红楼中的卡拉OK包厢图片。
杨钰莹与赖昌星侄子赖文峰
赖昌星红楼中的桑拿按摩房图片。
赖昌星
“予以告知是什么意思?”2011年7月23日,当警方在首都机场宣布逮捕赖昌星时,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水平的他对逮捕令中的“予以告知”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这给原本严肃的批捕过程带来了一些“喜剧效果”。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文盲,12年前一手遮天,制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走私案――“远华案”。
赖家老七
从小就想着赚钱
1958 年9月,赖昌星出生在福建泉州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家中兄弟姐妹8个,他排行老七。那时家里十分贫穷,一家人只能挤在很小的3间祖屋里。因为交不起学费,赖昌星直到9岁才上了学。不过,他对读书提不起兴趣,“从小就想着怎么赚钱”。据儿时的玩伴回忆,上学的时候,赖昌星常常带着大家一起卖油条、包子。别人觉得不好意思,他却大大方方。
读到小学三年级时,赖昌星就辍学了。书读不成,他就做起了小买卖。后来为了多挣钱,他跟着大哥到晋江、南安一带打工,干得最多的是挖水井。
1977年,赖昌星回到烧厝村,和村民集资办起了汽车配件厂。靠着年轻肯干,他挣到了第一桶金。
1985年,他又开了一个纺织厂,办得也是红红火火。弟弟赖水强曾回忆说,“那时候钱很多了,一年能弄到一两百万”。
本可以踏踏实实干下去的赖昌星,这时候不安分了。1986年,他成立了一个印刷厂,偷偷摸摸地印刷黄色挂历。事情败露后,他被泉州市公安局通缉,跑到香港避风。
到了香港的赖昌星,彻底“开了窍”。看到不少以前家乡的“农哥”,如今成了腰缠万贯的阔佬,赖昌星心里痒痒,羡慕不已。心想,他们怎么到香港几年就富得流油?一打听,原来不少是在“海上”起家的。赖昌星心中走私的念头,也就在那时萌生了。
后来,赖昌星结识了一位公安部门负责分管办出入境的“要人”。在这位“要人”的指点下,1991年,赖昌星举家迁往香港,成了香港居民。抵港之初,他创办了以房地产投资为主的一家公司。开始干得还不错,盈利也可观。但他念念不忘的仍是走私赚大钱,开始筹备成立新公司,为大规模走私铺路。
“赖关长”成走私大户
1994 年初,经过在香港的一番“打拼”,赖昌星以港商的身份回到福建,成立了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不过,公司的主业不是电子产品而是走私芯片。看到一切顺利,赖昌星又于1996年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远华集团”),走私范围扩张至植物油、石油、香烟、汽车、化工原料、纺织原料等。
经营走私,赖昌星可谓费尽心机。远华集团没有进出口权,赖昌星就以合作的名义,通过各种方式,先后利用厦门多家企业的进出口权进行走私。据报道,当年国有独资的厦门开元外贸集团有限公司就是远华的重要“合作伙伴”。1997年至1998年上半年,该公司与远华集团合伙,以货物进口不报关的方式走私植物油,总值超19亿元人民币。
为了生意做得更顺当,赖昌星不断地“招兵买马”,打通了多个政府部门,还在厦门修建了自己的走私据点――海鑫堆场。当时,远华的货物从港口拉到堆场后,海关里的“内线”会将事先圈定要查验的集装箱箱号告诉赖昌星,他随即命手下将装有香烟、汽车等高税率走私货物的集装箱掏空,再填进事先准备好的木浆等低税货物,以迎接海关“例行检查”。据说,当年在厦门海关缉私会议举行的同时,从会议室窗口就能看到远华集团的走私油轮正在卸油。
有了这样的便利,赖昌星又开辟了一项新的业务――“承包”走私通关。赖昌星对此进行了明码标价:走私一辆汽车要5万至12万元,走私一集装箱香烟要10万元,等等。后来,一些公司要走私成品油,甚至必须向赖昌星申请“指标”。走私得逞后,赖昌星再向对方收取70%的“抽成”。也正因此,在私底下,人们把远华集团称做厦门的“第二海关”,把赖昌星称做“地下关长”。
1998年,全国加大打私力度后,赖昌星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改用更为隐蔽的“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等方式继续肆无忌惮地走私。在他走私最嚣张的时候,平均3天就有一艘万吨油轮闯关卸油;每天有 20多个集装箱的走私香烟落地;8000多台走私汽车从这里流向了全国其他地区;专为走私服务的地下钱庄每年换汇数以亿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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