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患方经常弃其他处理方式不顾而宁愿采取医闹手段?刘晔认为,重要原因在于其他方式不被患方信任。
他说,就以医疗诉讼中的核心程序―医疗技术鉴定为例。2010年《侵权责任法》生效后,国家统一了医疗损害与其他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但这部法律没有对医疗诉讼中最核心的程序――医疗技术鉴定程序作出规定。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目前仍存在双轨制,各个地方的法院都自行其是。浙江、上海、江苏等地的法院优先委托本地医学会,也有部分地区的法院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委托医学会以外的机构。无论是医学会还是医学会以外的司法鉴定机构,都可能面临不被患方或医方信任的结果。比如医学会,表面上是公正的,专家都是抽签产生,似乎没有问题。但医学会事实上与卫生行政系统存在利益关系,很多医学会专家也都是当地医生,跟出事医院关系紧密,委托本地医学会,很难得到患者信任。至于医学会以外的鉴定机构,其鉴定专家多由鉴定机构指定,为了市场生存,会顾及公正,但难保不被操纵。
刘晔认为,医学会的鉴定机构不应由卫生局主管,医学会以外的鉴定机构也不应由司法局主管。如果法院需要这些机构的鉴定结论作为证据,那么所有这些鉴定机构及鉴定人都应纳入法院鉴定人名册,由法院指导如何鉴定,并对法院负责。法院也应建立鉴定人退出机制,对不公正、不科学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坚决清理。
王云说,她也知道很多患者都认为医学会和医院“就是亲爹和儿子的关系”。
情况确实不容乐观,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教授曾披露,在2003年到2005年间,广州地区的医疗事故纠纷中,354宗申请的医疗事故鉴定最终只有39宗被鉴定为医疗事故,所占比例只有11.02%。
著名医疗器械打假人陈晓兰说,确实有些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鉴定书上只有医学会的公章,参加鉴定的专家不签字,也不写鉴定意见,法院审判也不出庭接受质询”。
广州军区联勤部原研究员阎惠中肯定了上述现象的存在,认为这使得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大打折扣。
李和也认为,很多患者认为医院跟法院有关系,走法律程序肯定对自己不利,但事实上医疗诉讼医院的败诉率很高。“医院也不相信法院,我们曾有个病人,医院没责任,但法院还是要无过错赔偿,让我们也很寒心”。 受伤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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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二连三的伤医凶案,使得林灿(化名)先是生怒,继而动摇。他说:这对医学生打击很大。
林灿是上海某医学院眼科专业的一年级研究生。早些时候,他看医疗剧《无限生机》着迷:剧中有一干超脱的大夫,病人来了说没钱,他们给治,下本用好药;病情告急时,又能凭借洞察力,做到药到病除。
“现在看来,这是美好向往,而非现实的反映。”林灿说,支撑医学生走下去的,是一种类似于股市中的“被套牢”心态――舍不得割肉,便维持现状。
他记得,念本科时,就有师兄灌输:既然在重点医学院,不能只去地段医院做个全科大夫,那么,考研即成为目标。而现在,他可以预料,待到读完研,导师必然又会讲:3年了,学到很多东西,离胜利一步之遥,停止的话非常可惜。
即便辜负了导师的期望,直接进入医院,但等到要从住院医生晋升主治医生的那天,博士文凭仍会是一个硬指标。
5年本科、3年硕士、3年博士,再往后是1至3年的住院轮转,医学生的大好年华便被绞入了旷日持久的求学与临床见习里。
上了高速路,林灿没法怠速或者掉头逆行。他的本科同学――未能被保研的,却都在做妥协,比如曾立志要做骨科医生的,去了辅助科室。
“作为26岁的男生,至今还只是学生,没有收入,不能独立养活自己,没时间陪家里人。”林灿沮丧地说,“选择学医愧对家人,社会对我们又如此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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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灿说的不理解,是指医疗纠纷。有一回随导师出诊,他在旁做文书录入。有个病患排了很久的队,要做眼疾手术。导师检查后发觉另有问题,暂不适合动刀,建议他先去另外的科室排除隐患。家属认为被“踢皮球”了,就来责难:你不是很牛的教授?你不是世界第一?怎么这样的病就看不了?
导师激动地与其争辩,场面失控了。
“这种对你的攻击是突如其来的。”林灿说,“医生会一愣,觉得不是我的错。”
根据卫生部统计,仅就2010年,全国医闹事件共发生了17243起,比5年前多了近7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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